用户需求书中带,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报价处理;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扣分。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一年预算金额 |
三年总预算金额 |
2020-2023年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三年) |
3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 |
人民币 2,045,509.05元 |
人民币 6,136,527.15元 |
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项目服务内容:负责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一、二、三、四、五、六标段和市属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等设施设备维护标、名树园综合管养项目、中心城区古树名木管养项目、城区草花种植管养一、二标段、金钟湖公园综合管养(含未改造部分和临时接管部分)及新增加移交市管部分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的管养质量巡查;市属公园保安服务的质量巡查;属于城市维护设施维修工程(单项工程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含本数))、环境优化和小型设施修复等工程项目监理;行政审批绿化迁移、函办迁移监理,交通事故绿化理赔核损监理等。
2、 服务要求
1. 本项目监理巡查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监理巡查服务全过程人员所有费用(含工资、奖金、房补、劳保福利、养老、医疗、工伤及教育培训费、暂住费用、服装、保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生产资料费用,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其他业务和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税金,参与防汛应急、突发事件或甲方特别工作任务处置的费用,企业合法利润以及由监理巡查服务作业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服务期间除招标文件约定的可调整的项目外,监理巡查服务费一概不作调整。
2. 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3. 本招标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投标人应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地完成设施巡查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4.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20个日历日内,在采购人现有办公场所3公里范围内设定固定的项目办公室,并配置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配套设施,同时也要满足项目巡查资料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档案管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具体要求
1. 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监理巡查工作;
2. 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中标人投入人员、设备及工作范围职责制定出详细的《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园林绿化综合管养作业监理巡查服务方案》;
3. 负责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作业情况;
4. 负责检查督促管养单位做好管养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质量、设施维护与使用情况;
5. 负责检查监督养护单位施肥、淋水工作;
6. 实行监理巡查责任制,定期巡查并定时向采购人汇报巡查情况,做好巡查日志,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采购人处理;
7. 负责城市维护设施维修工程单项工程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含本数)、环境优化和小型设施修复工程的监理工作;
8. 对绿化养护单位、时花养护单位、保安管理单位、视频监控维护单位的管养维护等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9. 协助采购人督促各标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和工作;
10. 协助采购人检查各标人员上岗、履职情况;
11. 协助采购人检查管养单位机械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配置及其使用情况;
12. 协助采购人检查市属公园经营项目的管理和安全用电情况;
13. 协助采购人检查监督养护单位做好重大节日绿化强化维护及三防工作;
14. 协助采购人进行绿化移交、绿化迁移、项目工程量的清点、核实和确认工作;
15. 配合采购人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数据统计;
16. 按时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和任务。
4、 ★项目组织机构关键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组织机构关键人员配置表
序号 |
人员名称 |
人数 |
职称及资格 |
专业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1 |
中级或以上职称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
2 |
监理员 |
8 |
/ |
不限 |
提供: 1.监理(员)培训证或监理员上岗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或专业监理上岗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身份证; |
3 |
巡查员 |
10 |
/ |
园林专业(指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或园艺或城市规划或景观或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或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提供: 1.监理(员)培训证或监理员上岗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或专业监理上岗证或学历证或职称证; 2.身份证; |
4 |
资料员 |
2 |
/ |
不限 |
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和身份证 |
①拟投入人员不限于但至少要满足本表要求,投入的人员必须保证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查验。
★③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提供上述所需人员社保或用工合同的,需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齐上述项目部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查验,且所有人员,必须专用于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实施。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员。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监理员的,必须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其替代人选的条件不能低于原人选。如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原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新项目负责人到岗、完成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监理巡查服务费支付
1. 采取月度支付的方式。
2. 投标人完成每月度监理巡查工作后,采购人扣减当月应扣款项后向投标人支付当月监理巡查服务费,支付程序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执行。
3. 如因政策的影响未能及时到位的,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人违约。
4. 本项目服务期满前三个月,付款至月度监理巡查服务费的60%(须扣减月度考核应扣款项),每月剩余的40%服务费,待中标人将监理巡查服务项目的全部资料移交给采购人,并完成新旧标交接、处理好员工遣散问题后,采购人扣除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扣罚、中标人需支付给采购人的赔偿损失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费用。
5. 因审批而导致拨款时间延迟的,采购人不需承担责任。
6、 监理巡查服务费调整
1.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须增设或减少监理巡查岗位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相应增加或减少人员,所增加或减少人员的服务费单价按合同约定的单价执行,中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内容作出调整预算,经审核后执行,双方须就调整事宜签定补充协议;
2. 服务期间,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以下简称《指导价》)中上一年度的人员工资与前一年度之比值,对下一年度合同期的监理巡查服务费中的人员工资进行调整,年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只进行一次调整;
3.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税收等费率,则与上一条款同时对监理巡查服务费进行调整,其他时间不予调整;
4. 为确保监理巡查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中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内容作出调整预算,按审核价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5. 服务期间除以上约定的可调整的项目外,监理巡查服务费一概不作调整。
7、 保险
1. 在服务期限结束前有关服务的全部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8、 服务质量保证
1. 在合同期间,如果因中标人监理巡查工作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将由中标人负责。
2. 在合同期间,如果因中标人作业设备不到位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将由中标人负责。
3. 在合同期间,如果因中标人巡查人员工作不到位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将由中标人负责。
9、 技术资料
技术文件:中标人按合同内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文档。
10、 考核
有关监理巡查工作考核由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考核,详见《合同书格式》的有关内容。
11、 增加履约担保条款
1.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2.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金额为相当于本期年度合同服务费总额10%的履约保函,并自行负责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
12、 采购人配合条件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但采购人有权对
提出的配合条件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