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南村镇驻地道路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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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7200000089303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平度市南村镇驻地道路保洁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为防止恶性竞争,磋商小组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采购服务技术要求

2.1项目概况

南村镇驻地 24 条道路保洁:镇政府机关大院的卫生保洁、镇政府门前 3 个湾、集贸市场 2 个(集贸市场、建设路东市场)、2 个广场;道路保洁面积 768813 ㎡。绿化带捡拾面积 186660 ㎡,湾塘 28800 ㎡,共计 215460 ㎡也在本次招标保洁范围内,两项费用不再另外计取。

保洁内容:

(1)南村镇驻地道路保洁;镇驻地道路、人行道板卫生保洁(建筑垃圾清理除外),道路两侧绿化带漂浮物捡拾;道路公共垃圾桶清理、擦洗保洁;

(2)湾塘打捞漂浮垃圾;

(3)广场卫生保洁;

道路保洁市场化托管工作标准为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保洁作业精细化水平,规范作业程序、提高作业效率、保证作业安全,便于道路保洁托管后公司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掌握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要求

1、道路保洁作业以“文明、清洁、有序”为目标,不断提高作业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2、道路保洁实行分级管理和作业。作业单位根据作业区域的保洁要求,合理调配作业人数及频次,按需配足保洁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力量充足。

3、道路保洁作业人员作业时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证件,避让车辆行人,文明作业。

4、道路保洁作业要根据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二、道路保洁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道路保洁范围为车行道、人行道及其他设施等。

(二)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道路保洁应使路面基本见本色,做到“六净六不”。六净:车行道(快车道、慢车道)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绿化带(花坛、树穴)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六不:不见杂物,不见积水,不见人类粪便,不漏收堆,不往雨水斗、绿化带扫倒垃圾,不焚烧垃圾。

2、道路保洁时限要求:

路面废弃物要求30分钟内清理完毕;果皮桶破损、歪斜整改要求3天内整改完。

(三)作业规范标准

(1)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反光标识明显)。

(2)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断巡回保洁,不聚堆闲聊,不做捡拾废品等与作业无关的事项。

(3)作业人员不得将垃圾倒入雨水斗、绿化带、河道、边沟。

(4)作业人员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等杂物。

(5)保洁时应按车行道路面、人行道路面的顺序进行全面保洁。雨后或冲洗道路保洁时,要先推水,后保洁。

(6)巡回保洁时应及时擦洗果皮箱;果皮箱无破损;外观整洁,无张贴小广告等。

(四)、湾塘清洁区域及标准:

河域:政府门前 3 个湾。保洁公司应配备专门保洁员每周对所有河域,打捞、捡拾、漂浮物,不少于两次,使所有的河域及河两岸无漂浮物,无垃圾、无菜叶。

(五)、广场区域及卫生标准:

海信公园、广场、两个厕所:海信公园及广场要有专人负责,全天候捡拾漂浮物, 上午一遍,下午一遍,保持公园、广场卫生整洁。厕所保洁要达到“六无四净”质量标准。即无尿垢、无积水、无蛆蝇、无蛛网、无粪便、无异味;地面净、蹲坑区净、门窗净、公厕五米外区域净,化粪池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除,保持整洁卫生。每天早 6:00至晚上 10:00 向公众开放,根据季节调整时间,并且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公厕标志牌、导向牌。

★(六)保洁单位需要最低配备的车辆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标段最低配备数量

备 注

1

洒水车(4 方以上)

1

 

2

扫路车

1

 

3

巡查车

10

电动车、摩托车等均可

★若投标单位不具备本项目设备清单中的设备配备,保洁单位需承诺若中标,签订合同 10 日内须配备上述清单各种设备并到位。(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七)服务响应:保洁期内做到随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保洁要求,半小时内响应, 一小时内到达现场。项目经理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有专门的巡查人员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3.商务条件要求

3.1服务期限:15 年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自合同履约之日起,保洁服务费用每月 10 日前支付一次;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支付被考核季度的服务费用。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

3.5售后服务: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保洁服务,在接招标人通知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在招标人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注: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附件一:考核办法

附件二:驻地道路面积表

附件一:

南村镇人民政府

2020 年关于对南村镇驻地卫生督查考核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南村镇驻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改善镇驻地环境,加快镇驻地建设, 规范市场化运作机制,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用途,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保洁公司须根据合同的责任划分,明确责任范围和工作标准,落实保洁队伍管理制度,制定保洁员职责,网格责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确保职责范围内环卫保洁工作不出现问题。

一、南村镇驻地 24 条道路段按需配备保洁员,保洁员统一着装上岗,每季度初保洁公司提报一次道路保洁员名单。在督查中每发现保洁人员,不统一着装、不在岗扣保洁费 100 元。

二、镇驻地主要道路保洁作业时间: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上午 6:30---11:30,下午14:30--18:30;10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上午 7:00---11:00,下午 13:30--17:30。镇驻地主要道路包括:1、政府机关大院、2、瑞丰街、3、建设路、4、双泉路、5、三城路镇内路段、6、幸福路、7、海信大道、8、工商街、9、东外环路、10、人民路、11、政府前三个湾。

其他道路保洁时间:5 月 1 日---9 月 30 日上午 6:30---10:30,下午 14:30--18:30;

10 月 1 日---4 月 30 日上午 7:00---11:00,下午 13:30---17:30。(按时间段灵活调整)。

三、镇驻地所有道路按照实施方案第一条执行,对镇驻地主要道路两侧工商户的袋装垃圾,保洁公司上务 9:00 前收集一遍,下午 17:00 前收集一遍,其他时间流动收集。镇驻地的垃圾桶按规定位置统一摆放,摆放点垃圾桶外无任何垃圾,保持清洁。镇驻地的建筑垃圾除外。未按时完成保洁任务,每发现 1 处整改不达标扣 100 元。

四、普扫作业参照“六净六不”标准执行,六净:即路面、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雨水篦子净,垃圾桶外净;六不:即不见积水,不见漂浮垃圾,不见粪便,不漏收堆,不往雨水篦子、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污染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每发现 1 处整改不达标的扣款 100 元。

五、托管范围内道路采取机械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清扫率达到 90%以上。清扫车作业时使用警示灯,进行喷水压尘,洒水车按规定路线进行洒水。路面每周高压冲洗一次,人行道每月高压冲洗一次(结冰期、雨天除外)。

六、按照“以雪为令”降雪即清的要求,对镇机关大院、建设路、双泉路北段有雪必清、随降随清的原则执行。

七、公厕管理:每个公厕有专人管理做到“六无、四净”的质量标准,即无尿垢、无积水、无蛆蝇、无蛛网、无粪便、无异味;地面净、蹲坑区净、门窗净、公厕五米外区域净。每天上午 7:00-晚上 18:00 免费向公众开放,根据季节调整时间,并且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公厕标志牌、导向牌。每发现一处整改不达标扣 100 元。(目前公厕配套设施不完善,暂不具备运行条件)

八、对镇驻地所有道路两侧的护栏保洁公司每周必须清洗一遍,保持本色。每发现一处未清洗干净整改不达标扣保洁费 100 元(以 5 米长为一处)以此类推。

九、按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我镇考核办法做一下规定:城乡建设局考核标准:环境卫生保洁 40 分,绿化养护 10 分,环卫公共设施 20 分,共计 70 分。城乡建设局每次考核对以上四项每扣 1 分,涉及保洁公司范围的扣保洁费 200 元。市城管指挥中心对我镇的考核,社会评价: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办理 150 分;媒体督查 50 分。日常督查:市

第三方测评 500 分;市城管指挥中心督查 100 分。共计 800 分。市城管指挥中心每次考核涉及保洁范围的对以上四项每扣 1 分,扣保洁公司保洁费 200 元。保洁公司必须保证在全市镇中年终考核名次不低于前三名,否则镇政府有权扣除年度承包费的 2%;年终考核在第二名或第三名均奖励 10 万元,年终考核第一名奖励 20 万元。

十、保洁公司在迎接上级领导视察、调研、观摩等应急工作中,路线环境卫生不得出现任何纰漏。属保洁范围内每出现 1 处问题,扣保洁经费 200 元。

十一、因保洁公司原因被投诉(含微信群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每出现一次扣保洁经费 200 元。因保洁公司原因被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扣保洁经费 200 元。十二、保洁公司要加大对南村镇驻地所托管道路与海信大道以南绿化带、人行道板确保干净整洁,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每周不定期对镇驻地所有道路进行卫生检查,每次检查问题不得超过 3 处,超过 3 处(不包括 3 处)整改不达标的每处扣保洁经费 100 元。同时要求保洁公司 1 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后的图片发至南村镇环境整治群。

本考核办法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由南村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二:

南村镇驻地保洁区域卫生保洁面积明细表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面积(m2)

人行道面积(m2)

1

机关大院

7610

 

2

永兴路(八一家电)

7000

 

3

瑞丰街(原南环路)

5315

 

4

建设路东段

37100

 

5

海信大道

81600

 

6

三城路南段

125600

 

7

双泉路

63200

 

8

东环路①

81000

 

9

人民路

12350

 

10

集贸市场

40900

 

11

瑞丰街

23150

 

12

南亭路东段

6900

 

13

鸿坤广场南路

5700

 

14

工商街

4200

 

15

东海路

43200

 

16

政府门前 3 个湾

 

588

17

海信大道北路

15600

 

18

供电所路

2400

 

19

医院前路

2000

 

20

幸福路

20400

 

21

桃园路

20000

 

22

东环路②

12000

 

23

西南街西村(原小窑村)

6000

 

24

家具市场

29900

 

25

扬帆广场

2000

 

26

海信公园

20000

 

27

新世纪广场

30000

 

28

渤海路

13500

 

29

南海路

11200

 

30

黄海路

34400

4000

31

 

764225

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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