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在我区重点区域聘请专业技术提供“环保管家”技术服务,用于统筹解决企业环境问题,重点是针对开发区域工业集中区和环境污染重点区域内“散乱污”企业情况、重点企业在线运行情况、异味企业环保措施等情况,由“专业人办专业事”,配合排查、环保建档咨询等服务,并提出专业性整改意见或措施。预算金额:9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
环保管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散乱污”整治专项服务
依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印发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治文件,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布局、违规建设、超标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及未完善环保手续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出具问题企业名单及问题清单。按照问题性质归类、整理成册,分门别类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并指导、协助企业进行相关整改工作。
(1)企业环保建档咨询服务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环保管理基础工作进行摸查,引导企业建立“一对一”环保档案。
“环保管家”负责具体实施摸查方案,并指导、帮助、协同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环保档案和环境管理制度。
环保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企业简介;
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③厂区平面图;
④雨水与污水管网图;
⑤原、辅料台账;
⑥企业环保培训及宣传材料;
⑦环评报告及批复、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
⑧污染治理方案及环保设施设计、施工资料、治理工艺流程图、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维修记录;
⑨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自动监控、在线监控安装设计方案、在线监控验收意见;
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责任制度、应急设备和物品的照片、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及演练照片;
⑪排污许可证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文件;
⑫成立环保机构的文件、环境管理制度及清洁生产审核等资料;
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转移联单、台账、转移计划以及自行处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运行记录、维修维护记录;
⑭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数据运行记录及异常情况记录;
⑮监测报告及监督性的监测报告、整改记录等情况。
2、空气质量及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企业数据监控服务
3、提供全方位的环保排查和技术诊断服务
4、传统的环境咨询服务
(1)重点异味企业污染诊断及防治措施咨询服务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 为控制恶臭污染物对大气的污染影响、保护和改善环境,对存在异味的重点企业进行排查。
“环保管家”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重点异味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诊断,诊断内容包括:
①异味产生环节;
②异味污染物种类;
③异味治理工艺;
④异味委托检测情况;
⑤异味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⑥异味治理过程存在的问题;
5、环保相关培训
(二)需要实现的目标:
1、通过环保管家的介入,可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人员和技术优势,针对具体的环境问题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将管理部门从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最大程度的弥补企业及园区环保管理上的短板。
2、通过引入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针对企业及园区遇到的具体环保问题, 进行专业的解答、释疑,同时通过定期组织专家讲座、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 促进企业及园区环境管理水平、污染防治水平及人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新途径,环保管家工作在企业及园区开展后优势明显,通过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服务,弥补了管理上的短板,解除了管理者的后顾之忧, 实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促进了企业及开发区整体环保水平的提高。
(三)服务成效
在开发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环保管家”通过指导、协助企业进行全过程环保服务工作,力争取得以下成效: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服务依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 号);《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 号);《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试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356-2007;《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 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文件等。
四、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等要求:
(一)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二)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实施时间:一年。
(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需满足的服务对象及范围、期限、模式等要求:
(一)服务对象及范围:
1、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由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确定的排污企业
3、有关环境污染重点区域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模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模式,驻点服务。
八、验收标准:具体详见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