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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急救中心“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及站点增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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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070000095273 发布时间:2020-08-07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市急救中心“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及站点增设项目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绍兴市急救中心是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隶属于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家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绍兴市区、柯桥区区域范围内的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和医疗保障,同时承担全市医疗急救网络建设,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指导院前救治管理工作,开展院前急救医护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公众急救知识普及教育,负责急救网络单位救援质量的控制和监测工作等。

绍兴市急救中心现有调度系统试运行于20194月,以大厅LED大屏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机房UPS系统、机柜系统、精密空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为支撑,急救调度应用软件六大系统得以融合运行,其中急救指挥调度系统使调度员受理调度规范化,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受理调度业务的效率;院前院内互联系统使急救中心与其分站点联系更加紧密,分站响应指令更加快捷;应急管理系统使急救中心加强了面对突发大型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监控管理系统保障了服务器等核心设备的安全运行;智能化管理系统不仅提高了日常办公效率,并且可实时掌握急救中心的日常业务数据,达到了高效管理目的;与第三方的业务系统的平台对接使急救中心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使重要的信息资源被分享和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对急救病人的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拓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模式,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院前急救实际工作及信息化建设情况制定本此项目建设内容。

(二) 项目建设目标

本次“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项目,在绍兴市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规范“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探索建立“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托互联网进一步加强区域急救信息资源整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信息化程度,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存储、共享,建立院前与院内的有效衔接机制,强化院前与院内信息的双向追踪溯源功能,提高急危重症救治效率;加强与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互联共享急救调度信息,探索建立智能化的应急指挥协同;拓展“浙江健康导航”“互联网医院”平台功能,在充分挖掘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运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开展非急救转运业务,逐步实现网上预约、掌上预约,满足社会需求。

(三)系统建设原则

规范性:整个系统应保持统一业务、统一功能、统一标准、统一界面、统一开发工具

开放性:系统要保证可以集成不同设备厂商、系统或平台供应商、软件供应商产品。系统的设备管理、系统扩容和业务维护不依赖于单一设备厂商、系统或软件供应商的产品。

先进性:采用当前先进的软件、硬件产品以及模块化的软硬件设计,从而保证系统在技术上领先。

可靠性:软件、硬件平台、应用软件、运行维护应具有良好的故障处理,系统及数据有效恢复,容灾处理的相应对策,稳定可靠,连续运行的支持环境。

安全性:应该充分考虑整个系统运行的安全策略和机制,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要求和应用处理,建立不同的安全措施。

可扩充性:软件、硬件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扩展能力,能够方便进行系统升级和更新,以适应各种不同业务的不断发展。

经济性:系统的设计与实施考虑现有资源的使用和闲置情况。

(四)项目建设内容

1.总体建设思路

为绍兴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项目的顺利实施,应对整个项目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规划,根据以下建设原则进行系统设计和项目实施:

1、先进实用的原则

绍兴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项目应采用先进实用的技术架构,确保系统的高可用性、高性能、高可靠、高安全和可扩充性。同时要以实用为目标,针对实际问题,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追求实际效果。

2、统一规划、整体设计

绍兴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项目涉及范围广、部门多、事项多,系统建设内容丰富,应统一规划、设计整体的方案。在项目实施中应根据原有系统情况和不同部门的状况,划分阶段,先易后难。对于跨区、跨部门系统联网等复杂建设内容,先选择重点事项试点,取得经验后,迅速加以推广。

3、统一标准、统一应用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接口规范、访问规范、分类规范和发布规范。系统统一管理,统一授权使用。

4、减少重复投入,增加系统功能

绍兴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项目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原有信息化设备和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等设备。在设计方案中要充分注意保护原有业务系统,在不改变原有系统业务逻辑基础上,实现系统互联和信息共享,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实现全市信息的统一管理功能。

5、保证关键业务数据安全

绍兴市“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项目建设,不仅包括新系统的建设,还包括原系统与新系统的信息交换。在系统建设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加以考虑,对涉及到重要数据切换,并且有可能会对数据造成丢失的工作,做到过程可追溯,操作有记录。通过管理上、技术上的种种手段,做到整体平台建设工作万无一失,避免造成损失。

2. 系统建设需求

2.1.与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对接

使绍兴120受理的重大事故事件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上传至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达到重大事故有效联动。

与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对接,包括接警时间、事故地址、呼救电话、伤亡人数、送往医院、出车分站、出车车辆、出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等字段,通过对接上传至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

短信通知,可根据应急上报流程,将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的相关负责人员加入应急上报流程中,当绍兴急救中心选择“一键上报”后,系统可自动将重大事故的信息,按照预先设定的短信模板,如“绍兴市急救中心信息:XXXX分接到警情:现场地址/患者姓名/年龄/主诉,派XX分站XX车前往现场…”,主动发送给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的相关负责人员的手机上。

2.2与“浙里办”对接

为了响应浙江政务平台的规定:全省各地、各部门不允许新建面向互联网用户的政务服务类移动客户端,绍兴市120“市民版手机APP应用”应汇聚进入“浙里办”平台。

单点登陆:采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户认证体系,应用所涉及到的登陆、注册等功能时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陆)实施指引》直接调用“浙里办”相关界面,操作完成后跳转回本应用。

UI调整,风格统一,本应用服务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应用服务界面设计规范》进行界面设计,做到界面风格统一。

绍兴市120“市民版手机APP应用”与“浙里办”APP平台整合,向当地的浙江政务服务网地区管理员申请按《“浙里办”掌上办事审核操作手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展示在“浙里办”办事服务模块。整合后的绍兴市120“市民版手机APP应用”功能主要包括一键呼叫120、呼救者信息登记、获取患者呼救位置、急救车实时监控、知识库、附近医院查询、服务记录等内容。

2.3建立“非急救转运预约”平台

建立绍兴市“非急救转运预约”平台,承接非急救转运业务,非急救转运业务通常分为两种:1、由医疗机构送至非医疗机构,需要特殊车辆进行非急救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2由医疗机构转运至另一医疗机构,急救车辆需要配备医护人员以及医疗设备。为了更高效率的利用现有资源并保证非急救转运业务的安全性,市民可通过拨打转运业务专线预约非急救转运车辆,在手机移动终端可使用“浙江健康导航”“互联网医院”APP预约非急救转运车辆,以满足市民多元化服务需求,提升急救资源整体利用效率。

绍兴市120“市民版手机APP”新增“非急救转运急救预约”功能,建立非急救转运预约规则,制定非急救转运预约时间约束,提供非急救转运预约页面,开发用户非急救转运预约服务页面,可填写个人姓名,性别,年龄及选择预约时间、地点,开发查看转运预约任务状态页面,可查看预约申请单状态:未受理、已受理、受理退回、已完成订单。

预约申请填写内容如下:

患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

呼救类型-(默认,不可修改)非急救→回家;

疾病名称(家属填写);家属电话1(必填);

家属电话2(非必填);

选择预约时间(到达呼救地点时间的区间-到达时间前后浮动45分钟内);起点(可选医院列表);终点(绍兴市区域内)。

注:一个用户一天只能预约一次。

将“非急救转运预约”功能整合至“浙江健康导航”“互联网医院”平台,向“浙江健康导航”“互联网医院”平台提供应用链接,由“浙江健康导航”“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页面整合,应用服务通过双方联调后上线供市民使用,实现掌上预约。

急救中心指挥调度系统新增“非急救转运预约”模块。

1)预约申请列表:调度台中可查看所有已提交的预约申请,可在申请列表中查看每一条申请的详情。可在此列表中一键回拨电话或取消申请。

2)查看预约申请信息:每次预约信息能实时在调度受理台显示,显示的预约申请详情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预约接车时间、接车地点、送往地点、病情。

3)一键回拨电话:通过右击预约申请信息,一键回拨申请人预留的联系电话,并与申请人确认预约申请信息。

4)取消预约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可取消预约申请,并记录取消申请的原因,如果有录音还需保存此次回拨的录音。

5)转为预约事件:可将预约申请转为预约事件,并在到达预约时间时唤醒预约任务并派出指定车辆。

急救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新增“非急救转运预约查询统计”模块,可查看所有预约申请的详细信息及结果,包括预约申请单号、预约人姓名、联系电话、预约结果等,可根据查询条件筛选查询结果,实现历史非急救转运任务的查询统计功能。开发非急救转运预约车辆管理模块,维护每一天的可预约车辆及时间段,可单独设置每辆车的可预约时间段。

急救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新增“预约失信名单”模块,失信原则如下:

1)用户自行取消预约,提前1天于晚上2200前至本平台服务号-个人中心-我的预约取消预约。

2)一个自然月内取消订单不能超过三次,取消次数大于等于三次将暂停该身份证的预约资格,暂停时间为3个月。

3)若无理由失约,失约超过两次将暂停您在此服务平台的预约资格。暂停时间为3个月。

4)预约起点为绍兴市区域内各家医疗机构到终点地址为绍兴市区域内可以预约,如果实际送达终点与预约时的终点不相符时,该用户被加入黑名单,暂停时间为3个月。

2.4与大数据平台对接

根据市级大数据平台填报大数据局所需上传字段信息,填报完成后经市级大数据平台审核通过,由大数据局提供部门前置库信息并定义接口字段说明。

按照定义好的字段说明和大数据局提供的数据库表结构提供大数据平台上报接口,可实现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保存在急救中心数据库中的患者基本信息、急救车车辆信息等与急救任务相关的字段信息和本项目非急救转运平台相关字段信息上传至大数据平台,可为大数据局信息建设做数据支撑。

(五)软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内容

单位

数量

1

与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对接

开发升级指挥调度系统,与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对接

1

短信通知

2

与“浙里办”对接

单点登陆

1

UI调整,风格统一

3

建立“非急救转运预约”平台

建立“非急救转运预约”平台,开发“非急救转运预约”功能

1

预留与“浙江健康导航”平台对接

预留与“互联网医院”平台对接

指挥调度系统升级“非急救转运预约”模块

急救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新增“非急救转运预约查询和统计”“非急救转运预约车辆管理”模块

急救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新增“预约失信名单”模块

4

与市大数据平台对接

通过定义后的接口字段说明将患者的基本信息、急救车车辆信息、车辆定位信息等与急救任务相关的字段信息和本项目非急救转运平台相关字段信息上传至大数据平台

1

(六)项目实施

7.1项目建设周期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为三个月。

包括个性化需求收集与分析,软件开发、测试、联调,软件现场试运行、软件改进,项目收尾。

7.2项目实施场所

本次项目的实施场所地点为:绍兴市急救中心

(七)售后服务

投标人须提供经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的质保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

(八)付款方式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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