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成立于 1958 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雨山湖畔,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急救、康复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本市患者就诊量最大、硬件设备最先进、综合服务能力最强的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为了适应马鞍山市经济发展和群众保健的需要,为了保护环境,执行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的规定,马鞍山人民医院 2012 年投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设于医院门诊楼地下一楼,对医院产生的污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具体工艺流程为:格栅渠+ 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消毒工艺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工艺,设计日最高处理量:560m³/D) 达到《医 疗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排放至马鞍山市市政污水收集管网。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含综合病区)全部内容、劳动安全及达标排放责任,污水处理站的范围界定为污水站格栅渠进 水口至污水站排口。运营托管具体包括污水处理运行所需的药剂、试 剂、材料,设备维护保养及污水站内进出水管网等运营维护,污泥管 网维修、压滤收集处理,空气及土壤污染防治,水质检测及分析化验, 运维人员配备及管理(运维人员工资福利、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运 维方案及记录、技术资料等档案管理、信息汇报等保证正常运营的所 有内容)。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一台 20m²过滤面积板框压滤机及完成压滤系统的安装和调试(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此设备产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
注: 污水处理运营所需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
(二)质量要求
1、运营管理的污水处理站出水符合《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其主要指标见下表:
PH
(无量纲) |
COD
(mg/l |
BOD
) (mg/l) |
SS
(mg/l) |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
6.0-9.0 |
≤250 |
≤100 |
≤60 |
≤5000 |
2、污水站污泥处置要求: 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污泥控制与处置要求,定期压滤暂存最终由成交供应商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单位处置。
(三)现场踏勘
供应商需前往项目运营现场踏勘并了解项目及设备实际情况,在总报价中须考虑运营服务过程中须投入的人员、试剂、仪器及办公设备等内容(除现有配置外的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需求自行添加,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除托管运营费外的任何费用,且合同总金额不予调整。
(四)运营内容
服务期内污水处理运营托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提供消毒药剂、污水处理站内设备运营维护及进出水管网等运营维护、污泥收集、每年清理池底至少1次、设备日常维护检修保养、根据运营需要自行购置的设备及其运营检修保养、水质检测及分析化验、相关人员配备以及培训与管理、安全管理、运维记录及技术资料等档案管理、信息汇报等保证污水站正常运营的所有内容。(在线监测设备和系统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五)运营要求
消毒药剂要求:
1、污水站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工艺,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在服务期内保证消毒剂供货稳定性,供货量必须充足,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自行解除合同。
2、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运输、储存、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人员安全及药剂使用规范合理。
3、消毒药剂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 |
参数要求 |
★1 |
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含量 |
≥20% |
★2 |
消毒粉有效期 |
≥24个月 |
3 |
消毒粉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对数值 |
>5.0 |
4 |
消毒粉对于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杀灭对数值 |
>5.0 |
5 |
消毒粉对于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 |
>5.0 |
备注:“★”参数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参数需提供2015年1 月1日(含)以来,同时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 |
4、进、出水水质监测要求:
1、成交供应商自检:成交供应商安排专职实验人员,对污水处理站的进水、出水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每周对各排放口水样进行不得少于 1 次的检测,保证污水排放符合相应排放口的排放标准。每周实验数据汇总整理成实验报表,每月定期汇总实验记录上报采购人。
2、第三方检测:运营单位按照以下频率定期委托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或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各院区排放口出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频率如下表。(检测频率来源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指标
名称 |
PH |
COD |
BOD |
SS |
氨
氮 |
粪大肠
菌群数 |
沙门
氏菌 |
志贺
氏菌 |
检测
频率 |
1 次/季度 |
1 次/月 |
1 次/
季度 |
1 次/
半年 |
3、水质检测能力及计划: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的协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包含检测范围),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范围必须包括pH、COD、BOD、氨氮、粪大肠菌群数、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协议复印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包含检测范围),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采购人抽检:采购人有权不定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服务期内累计三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
5、环保部门监测:环保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强制监测)。
6、将相关监测数据登记在册,定期汇总实验记录上报采购人,保证污水排放符合各排口排放标准。
7、监测频率
1)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 1 次。采用含氯(活性氧)消毒剂消毒时,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活性氧余值)每日监测不得少于 2 次。
2) 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 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 2 次。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3) 收治了传染病病人时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5 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10 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20 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4) 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 每日监测不少于 2 次,COD 和SS 每周监测1 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 1 次。
5) 采样频率:每 4 小时采样 1 次,一日至少采样 3 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6) 成交供应商日常水质监测频率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要求,具体监测频率满足下表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的监测频率。
1、完善设备、设施资料,制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 各种设备要精心保养维护,保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维保过程中,500 元(含)以内的设备或配件,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并由成交供应商安装维修调试;超过 500 元(不含)以上的设备或配件,由采购人采购,采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维修调试。
2、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期间要认真巡回检查,并做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跟踪处理结果及其对污水处理系统带来的影响。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要保证有专人看管。
3、派维护保养人员对污水站运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存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形成设备维护记录档案。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范及危险药品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统一定制上墙。
4、运行技术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全天待令,一旦接到医院污水站现场操作人员反应设备故障 2 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5、成交供应商应将运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检修记录、操作人员交接班记录、加药记录、季度运营报告及每季度的检测报告,按季度汇总报送采购人。
6、按照合同要求,合同执行完后保证所移交的设备完好,若设备损坏, 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关维修费用。
(六)其他要求与约定
1、在日常运营工作中,保持地面和设备表面干净、清洁,设备表面无灰尘,同时维护污水站区域内的环境整洁、有序。
2、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范及危险品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统一定制上墙。
3、为保证保持污水处理设备、设施 24 小时正常运转,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期间要督促操作人员认真巡回检查,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并做记录,形成设备巡检以及维护记录台账档案,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汇报。
4、对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污泥定期压滤并打包按环保规范要求处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负责与市环保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环保部门检查时的接待工作, 并安排专人参加环保部门年度培训,取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培训结业证书等有效证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照院部要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如若污水站出现停电,停机维护,出水异常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证正常排放,并及时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汇报。
7、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管理及要求下规范完成托管服务,在服务期内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采购人应承担因运营过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含因环保监测不合格的罚款)以及任何处罚或整改,采购人先行承担后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营期间人、材、物的安全防范和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服务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因安全管理及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对运营服务的监督与整改
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政策、规范、文件要求进行运营托管服务,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随时抽查及监管,提供所需的一切技术及运行资料。
2、现场督查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采购人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情况或服务缺陷予以监管扣款,视情况每次予以 200 元及以上罚款。 在自检、抽检或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过程中,出现一次出水水质不达标或造成其他污染的,采购人有权扣除 1%及以上的年度服务费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任一年度出现三次以上的, 采购人有权按上述内容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
因出水水质不达标导致或造成其他污染而导致采购人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或出现其他影响恶劣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在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后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
(八)日常工作安排内容
1、每日完成的工作内容
1)填写交接班记录,查看了解上一班次运营记录、交接班留言及有无异常情况记录。
2) 早班完成污水站现场卫生的打扫,包括值班室、加药间、一体化设备外立面、污水站公共区域等,保持污水站干净整洁。
3) 早班完成设备运行状态的巡检工作,确保全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有异常及时上报项目主管工程师。
4) 每 1h 巡查一次污水站各工艺段、各开启设备、各池体运行情况并做运营记录,巡查全部工艺段、全部开启设备、各池体运行是否正常, 如有异常及时判断处置,无法及时处置的问题上报项目主管工程师。
5) 早班完成消毒药剂的药剂添加和配置,确保消毒药剂按标准要求配置和投加。
6) 根据调节池内水位实时观察和调整提升泵,控制进水流量。
7) 观察个工艺段水质变化,如出现水质异常波动,如泡沫增多、透明度降低、水体颜色发暗、浑浊度明显增加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项目主管工程师。
8) 清理格栅渠附着杂物,对格栅渣完成打包暂存;打扫标准化排口卫生,刷洗巴士计量槽,保持干净整洁。
9) 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和接待,如主管部门检查指导、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公司安排的巡检和维修保养等,拒绝无关人员进去污水站操作区域。
2、每周完成的工作内容
1) 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完成对污水站全部设备的巡检和保养,确保全部设备机油液位正常,无跑冒滴漏,无异常,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
2) 对一周内运营记录做检查和评估,了解掌握污水站运行状况,有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
3) 取进出水水质,交实验室做化验分析,了解和掌握污水站进出水水质指标,确保正常稳定达标。
4) 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完成对污水站各工艺段运行的勘察和评估,确保工艺运行平稳,水质无明显波动。
5) 检查现场卫生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污水站区域卫生干净整洁;检查运营记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工作纪律是否符合岗位职责规定。
3、每月完成工作内容
1) 完成一次污水站操作工人的培训;完成一次污水站的安全培训、安全检查。
2) 整理递交运维记录及技术资料等运行资料。
3) 粪大肠菌群数监测不得少于 1 次/月。
4、其他检测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频率定期委托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或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各院区排放口出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频率如下。(检测频率来源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指标
名称 |
PH |
COD |
BOD |
SS |
氨
氮 |
粪大肠
菌群数 |
沙门氏
菌 |
志贺氏
菌 |
检测
频率 |
1 次/季度 |
1 次/月 |
1 次/季
度 |
1 次/半
年 |
(九)成交供应商负责的配件明细表
设备名称 |
配件明细 |
提升水泵 |
水封圈 |
线圈 |
|
水泵底座 |
|
曝气风机 |
液压油 |
皮带 |
|
过滤网 |
|
压力阀 |
|
加药设备 |
加药泵 |
管道阀门 |
|
加药管道 |
|
配电柜电器元件 |
断路器 |
|
继电器 |
漏电保护器 |
|
热电保护器 |
|
旋钮开关按钮 |
注:表中所列零配件费用总报价中;其他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但因污水处理需要增加的设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服务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若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运营管理服务
3、人员
4、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 7 个日历日内,安排相应人员全部进岗,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付款方式:合同款每季度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了该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正规的发票及环保检测合格的报告等材料,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季度合同款。
7、本次采购的总报价包含了本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包括货物购置费(包括设备、药剂、备品备件、辅材、零配件、易损 件及专用工具费等)、设备保养费、运营维护费、污泥收集处置费、 安装调试费、运输费、保险费、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收集、调查、专家评审及会务费、服务人员的工资、社 会保险费用(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大病保险费用)、住 房公积金费(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办公经费、培训费、驻点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营托管服务费、成果编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所有环节的费用以 及其他费用(如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 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