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根据国家、省 级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相关要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2022年度亳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实施案编制、示范城市申报全过程咨询服务和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报告编制。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1、2022年度亳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
2、2022年度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3、2022年度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报告编制。
(二)技术方案
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已开展工作和成效:
总结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效、经验和体会等,并从以下方面简述已经开展的工作:
(1)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或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2)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防洪排涝、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相关地方标准制定情况。
(3)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防洪排涝、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件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规划建设管控制度、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控制、验收管理、运行维护、投融资等方面。
(4)城市内涝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5)海绵城市、城市防洪排涝、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等方面的投融资情况。包括: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引入、建立收费制度等。
(6)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机制建立情况、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7)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新城建”等工作进展和成效。
3、“十四五”期间拟解决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从城市积水内涝、水环境及人居环境差、居住社区设施存在短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着手,分析“十四五”期间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4、建设目标和工作思路
(1)工作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统领,统筹实施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水生态恢复、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资源涵养、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增强城市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等角度,提出到示范期末的工作目标。
(2)指标体系
坚持结果导向,因地制宜将工作目标分解形成城市内涝治理、水环境质量、地下水埋深变化、雨水资源利用、可渗透地面面积等方面的量化指标。
(3)技术路线
提出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的技术路线。
5、统筹谋划系统化实施方案
在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等不同层级进行系统研究,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遵循区域生态基础设施连续性完整性,结合开展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构建健康循环的城市水系统,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等不同层面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应遵循简约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坚决避免“大引大排”、“大拆大建”等铺张浪费情况。可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参考以下方面,突出重点和特色。
6、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依据有关财务规定要求,提出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水利、生态环保等方面资金“一钱多用”综合效益。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财政承受能力、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相关项目纳入本省当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需求清单。建立公共基础设施收费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收缴机制。
7、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
按照轻重缓急,逐年列出3年建设任务,明确任务主要内容、工程量、资金需求、时序安排、责任部门等,编制项目清单。
8、长效机制建设
1、工作机制:已建立的机制,应在示范期内通过立法、建立规章等方式予以明确;尚未建立的机制,可先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并在示范期完成立法或建立规章。
2、保障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包括组织、制度、宣传等保障措施。
五、成果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经专家评审的《2022年度亳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正式文本。
2、提供《2022年度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报告》正式文本。
3、提供2022年度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六、编制费用及付款条件
1、项目费用:本招标范围内的方案应包括招标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含采购人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中标人提出的方案编制内容的调整变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完成项目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人力、设备、设备维护、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检测费用、一切税收及提供最终成果等全部费用,编制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全部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提供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的《亳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正式文本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完成2022年度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供正式文本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合同总金额20%待服务周期结束后支付(支付时间不超过当年12月31日)。
七、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注意事项:
1.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确要求的外,谈判时不作要求,签订合同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4.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6.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