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说明
1、项目背景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强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
2021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提出: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老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21年4月底,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十四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三部委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十四五”期间,芜湖市紧跟国家政策方针,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建设河畅岸绿、人水和谐的海绵城市,要求到2025年,全市50%以上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有效提升城市韧性以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当前海绵城市建设也已明确作为人民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人民城市建设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市住建局也已明确着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韧性,推行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现有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以支撑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把控和国家部委、省、市的相关考核等工作要求。为支撑芜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亟需专业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协助示范城市申报和前期咨询服务,协助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2、服务范围和期限
服务范围:芜湖市市区,重点范围为芜湖市市区建成区。
服务完成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服务内容
结合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前现状,为芜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夯实基础,从理清工作机制、完善技术标准、做好顶层设计、把关示范项目等方面出发,开展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修编、技术标准体系完善、重点示范项目全过程技术把关、芜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及示范城市申报等4项工作内容,积极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争取国家政策和补助资金。
(1)芜湖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以国家、省、市的“十四五”规划和防洪排涝、水环境整治及水资源利用的新理念、新要求为指导思想,衔接最新上位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内容,结合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调整规划范围、规划建设期限和建设内容,科学合理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结合芜湖市本地特征条件,修编现有技术标准,发布符合本地特征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包括《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导则》、《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导则》、《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要点》、《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芜湖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及维护导则》、《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图集》、《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等7项技术标准。
(3)重点示范项目全过程技术把关。为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落地效果,为全域推进打下基础,需要先行先试,开展第一批总数50个左右的不同类型(公建、小区、道路、广场、水系等)的重点示范项目,打造典型案例,对每个项目实施海绵城市专项的全过程技术把关,具体包括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方案、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等文件的审查;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不定期开展巡查与海绵城市专项指导;协助建设单位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专项验收。
(4)芜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及示范城市申报。编制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识别芜湖市基础条件、总结提炼“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效、识别拟解决的重点问题、制定示范建设目标与指标体系、制定多层次系统化实施方案、划定重点建设片区、合理安排建设项目进度与分年度投资计划、制定保障措施。同时配合竞争性选拔答辩与评审工作等,协助芜湖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4、服务时间节点要求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技术标准体系的修编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且在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材料提交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5、服务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2技术服务方应安排不少于3名项目人员(至少包含给排水、水利专业等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按委托方管理要求驻场工作(服务期间每人在场时间不少于21日/月,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示范城市申报期间和其他重要节点要保证不少于5名项目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满足服务期内各阶段工作要求。
6、项目验收要求
芜湖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技术标准体系通过专家评审,芜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满足国家第二批示范城市对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芜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和前期咨询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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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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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芜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和前期咨询服务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