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东营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垦利大队辅警购买项目。
二、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东营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垦利大队辅警购买项目,一个分包, 预算资金 5270 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伙食费)。
三、具体服务内容:
(一)辅警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家庭政历清楚。
2、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身高不低于 1.70 米。
5、能够自觉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各项公安规章制度及战备执勤制度。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予以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实行公安辅警管理制度,统一食宿。除“五险一金”外,实发工资不低于东营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垦利大队辅警工资标准(含伙食费),按照每月 600 元标准向实际工作单位缴纳伙食费。
(三)服务单位及人数
服务单位: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海岸警察大队;人数 12 人。
(四)其他服务事项
1、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名册、个人档案以及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群关系管理,为用工单位提供各项查询、统计等服务。
2、按照“逢进必训”的要求,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岗位技能、警务技能等,保证符合岗位需求)。
3、在甲方的指导下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在岗技能培训考核。
4、设立警务辅助人员风险管理基金,建立基金管理使用规范,依规为警务辅助人员先行垫付工伤、工亡、医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支付特病、死亡慰问金等相关费用。
5、设立优秀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基金,建立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6、每年至少两次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
7、按用工单位要求,为警务辅助人员代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不低于 20 元/人/月,
项目保额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身故、伤残 30 万;意外医疗 2 万)。
8、按规定和岗位特点,为警务辅助人员配置工作服装、标志标识及装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 1 套春秋工作服、1 套夏工作服、1 套冬工作服、2 件 T 恤、1 双制式皮鞋、1 顶帽子、1 条执勤腰带,面料及材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每年组织 1 次在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压、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尿常规、胸透、心电图、妇科等;特殊岗位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增加体检项目)。
10、对不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公司无条件进行置换(被退回的人员不得再安置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并及时补齐人员,甲方以每月实际派遣人数支付服务费用。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可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察, 如符合采购人要求,可继续续签合同。
五、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部分职能分包需经采购人同意。
(二)采购人发现中标人进行转包或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