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阜沙镇购买民政兜底和综治社矫安帮、禁毒社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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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110000096280 文档页数:81页 所需下载券:10
中山市阜沙镇购买民政兜底和综治社矫安帮、禁毒社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 有关说明

(一)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 总则

1、 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山市阜沙镇购买民政兜底和综治社矫安帮、禁毒社工服务项目。

2、  服务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订。采购人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考评工作(一年一评:中期评估及期末评估),评估结果均获合格或以上档次的,可续签合同;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不再续签下年的合同,采购人另行采购。

3、 招聘的社工需在服务项目中标后签署服务合同前,全部到岗就位。

4、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下属的服务人员薪酬、福利、服装、办公经费、通信工具、社保、服务设备、劳保用品、防护用品、清洁用品及完成该项目所须工具、一切税费等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5、本项目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三、 项目服务内容

(一)社会事务的民政兜底社工服务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 2018 年中民社字[2018]5 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阜沙镇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重点转向于解决辖区内 8 村 1 社区的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问题,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双低”家庭(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困难孤寡老人(特困人员)、临时困难救助对象、居家养老服务、困难边缘家庭的妇女及儿童等6类重点人群。项目通过个案服务、小组活动、社区活动、康复服务、需求调研、探访咨询等多种形式实施,为对象提供日常社会工作服务,以满足我镇困难群体个人及家庭多样性和差异性的需要。引导社工服务基层、直面民生,开展专业性、实效性的社工服务,着力解决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服务评估

阜沙镇农社局对兜底性社工服务实行一年一评估,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若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档次的,合同可继续执行。评估范围和标准依照市民政局和镇政府相关规定作为参考准则,邀请第三方评估的费用由阜沙镇农社局负担。

3.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和对象

向全镇户籍内的民政兜底性服务对象提供社工服务,具体包括双低家庭(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困难孤寡老人(特困人员)、临时困难救助对象、居家养老服务、困难边缘家庭的妇女及儿童等 6 类重点人群,提供服务的社工人数应不少于 5 名,其中持证社工不少于 2 名,其余 3 名社工为社工专业毕业或大专学历以上且有 3 年以上义工或志愿者工作经验。

(2)服务内容

1.长者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帮老助老社区服务,持续性地在辖区内为 60 岁及以上的孤寡、独居、空巢、低收、长期患病等困境长者开展恒常性、发展性及特殊群体服务,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使社区长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得到适切的社区照顾,营造并优化社区良好的养老氛围;

2.双低家庭:参与双低困难家庭的救助需求整理及识别,协助镇区民政部门开展双低家庭的情况调查,需求分析和救助政策成效评估筹具体事务,帮助民政部门更准确、全面、科学地作出工作决策及部署;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联动,有效整合社会零散资源,为日常兜底服务的开展注入多方力量;协助镇区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的宜传与解读工作,提升辖区群众尤其是兜底服务对象对政策的理解;开展日常电访、探访服务,个案跟踪及个案管理等服务,运用专业理念和方法帮助困难群众及其家庭化解压力,疏导情绪、解决问题,以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及自我发展能力。

3.残疾人服务:针对辖区内的重度困难残疾人(包括一户多残、双低残疾人、独居残疾人) 提供心理咨询、经济救助、居家康复照料等帮扶服务,积极链接社区内、外资源,宣传普及残疾人相关政策,并提升残障人士的知识和技能,营造社会友好环境,帮助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实施就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4.志愿者发展服务: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在辖区广泛招募志愿者,通过社工服务带动志愿服务,创新和完善镇区志愿者发展服务模式,提升社区互助有爱氛围,提高社区凝聚力。

5.积极开展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主要围绕民生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收集民情民意,注重日常服务下沉,有效分担各村社区民政工作负担,为符合政策救助的兜底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精准、有效的服务,协助镇区主管部门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

6.其他服务内容: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政兜底性社工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民社管[2019]1 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民社字[2018)5 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规范指引(修订)> 的通知》(中民社字[2018]6 号)、《关于做好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中民社字[2018]7 号)形成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的设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按照市民政局最新文件精神及时更新服务内容。

7.服务量化指标

2020 年阜沙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量化指标

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

量化单位

单位小时

2020 年指标

合计用时

 

服务对象日常跟进

 

探访

 

人次

 

3

800(因走访一般需要 2 个人搭配,但后期文书整理只用 1 人这里按照1.5 人计算工作用时

 

, 3600

电访

1

300

300

 

社区服务

大型活动

场次

52

2

104

中小型活动

场次

30

15

450

小组服务

小组活动

64

2

128

 

增进社区融合

志愿者培育类服务

场次

30

5

150

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服务

场次

30

5

150

 

 

 

帮扶救助服务

个案帮扶(协助服务对象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就业心理疏导等)

 

、 人次

 

4

 

30

 

120

资源联动(为兜底服务对象提供各类救助, 形式不限)

 

人次

 

5

 

150

 

750

 

 

沟通及工作汇报

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次数

4

12

48

与村居沟通对接日常工作,按照每村每月 1 次计算

 

次数

 

2

 

108

 

216

与镇区其他部门沟通工作

次数

1

12

12

规章制度建设

岗位职责、日常运作制度

100

1

100

 

义工管理制度

60

1

60

 

 

服务成果产出

项目中期报告

60

1

60

 

项目末期报告

60

1

60

 

半年刊及年刊

70

2

140

 

案例故事

60

3

180

 

服务发展

主要包含督导及培训 2 方面

 

参考中民社字[2012]22 号指引,该项内容约占总年度时数的 15%左右

 

1500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临时性工作及社工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

 

 

/

 

社工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涉及行政会议、工作提炼、月度总结等

 

 

1872

合计

/

/

每位社工年度工作时间为 2000 小时,按

照 5 人计算

10000

该指标可按市民政局及镇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考核指标等进行调整或转换,具体服务指标根据每年的需求调研制定,须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共同协商完成。本指标表内容仅提供 2020 年度(第一项目年)的服务指标,供参考。

(二)综治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工服务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中山市阜沙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21 人,安置帮教人员 174 人。根据《社区矫正法》和《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委[2011]14 号)的要求,结合阜沙镇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工服务,以帮助上述人员从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得到改变,尽快适应家庭和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构建融合的社会关系。

2.人员项目配置

配置 2 名专业社工,所配备的社工必须专职服务于社矫和安帮领域,本项目中标人需保证阜沙镇社矫安帮服务团队的人员稳定性,在服务持续期间,社工的调动需要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另外根据需要配置专职督导提供督导培训服务,切实提高司法社工能力。

依托阜沙镇社矫安帮服务中心,连接整合资源,配置各功能室,如宣告室、个案辅导室、多功能活动室、综合室等,注重整合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各成员单位的资源,包括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的相关资源,寻求他们的配合来解决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协助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对象解决生活、就业、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而激发其潜能,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中心设置内部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服务,促进服务优化。

3.工作总体要求

配合中山市阜沙镇司法所,以中山市阜沙镇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及其家属为对象, 提供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行为矫正、心理咨询、个案辅导、法律教育和宣传等服务;提供安置帮教人员就业培训与指导、帮扶解困、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以及服刑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帮扶服务,助矫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体系;帮助服务对象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得到改变,尽快适应家庭和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4.服务需求

(1)法律教育的需要。

(2)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的需求。

(3)社会交往,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社区融入的需求。

(4)家庭关系调解的需要。

(5)帮扶解困,真正回归的需要。

(6)接受教育、提升自我能力的需求。

(7)参加劳动与就业,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

5.服务目标

(1)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率 100%;社矫人员脱管和漏管率保持为零;无因工作人员失职导致的社矫人员重新犯罪,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 2‰;

(2)安置帮教:帮教率 100%,安置率 90%;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3%以下。

6.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社区矫正执行工作

①协助矫正执行;

②落实公益劳动和思想教育服务;

③档案管理;

④循证矫正计划实施;

⑤信息化和动态管理;

⑥相关咨询服务;

⑦完善矫正服务协同系统;

⑧协助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⑨其他与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相关的事宜。

(2)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①协助登记和衔接管控;

②档案建立与管理;

③建立六帮一机制;

④开展社区融入活动;

⑤协助就业等安置服务。

(3)开展社工专业服务

①组织学习和公益劳动;

②开展心理疏导、减压和矫正服务

③走访及个案服务;

④进行就业培训和指导;

⑤协调家庭关系;

⑥搭建社会支持网络;

⑦对青少年进行重点帮扶。

(4)建立长效服务体系

①提升队伍;

②规范服务流程;

③规范评估体系;

④助矫志愿服务,发展同行导师进行帮扶。

(5)普法宣传

按照服务采购人司法所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综治办(禁毒办)的禁毒宣传社会服务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协助阜沙镇公安分局及禁毒办对阜沙在册吸毒人员(包括户籍跟非户籍)开展管控帮扶工作,具体以上一年禁毒考核标准开展全年度工作,并且按市相关文件执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必须配备专业社工 3 人,所配备的社工必须专职服务于本镇区,本项目中标人需保证阜沙镇禁毒社工团队的人员稳定性,在服务持续期间,社工的调动需要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3.项目目标

在阜沙镇禁毒办的主导下,通过购买社工服务,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支持、困难帮扶、个案辅导以及与各方实现动态管控以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保持操守,协助社区康复人员戒断毒瘾。

(1)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无缝对接:中山市内戒毒所 100%。

(2)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就业安置率达 80%以上。

(3)社会面上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服务关系率 90%以上,一般服务对象建立服务关系率 80%以上。

(4)中山市禁毒互联网+系统,要求录入走访率每月 100%。

(5)按照《禁毒法》规定,受采购方委托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包括无缝对接、报到建档、评估、帮扶救助、行为干预、宣传教育、跟踪回访等。

(6)按照上级禁毒部门“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全部档案资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做到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吸毒人员个人信息。

(7)本项目从业社工日常工作指导由服务提供方负责,同时需按采购方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禁毒宣传和行政工作。

(8)在本项目延续期间受采购方委托开展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产权属业主方所有,应于项目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需移交采购方。中标人必须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等涉密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9)工作量化相关指标:服务人员数以 2020 年 3 月我镇在册户籍吸毒人员为基础;验收时应以实际数进行评估,其他见量化表,所有项目要求全程留底,存档备查。。

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服务季度指标量化表

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

量化单位

单位小时

2020 年指标

合计用时

 

 

 

 

服务对象日常跟进

 

档案建设和完善

 

 

1

200 份,平均每 2个月完善 1 次

 

400

动态跟进、互联

网系统录入

人次

3

800

2400

心理支持

人次

2

30 人次

60

 

就业安置帮扶

百分比(80%)

 

1

 

160

 

160

出所无缝对接

人次

4

7 次,参考 2019 年

实际工作量

28

 

所内帮教工作

所内面谈

人次

3

10

30

所内帮扶活动

人次

30

2(春节、中秋)

60

 

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信息通讯稿

2

24

48

六进禁毒预防教

育活动

场次

2

60

120

志愿者培训活动

30

4

120

 

 

 

沟通及工作汇报

向主管部门汇报

工作

次数

4

12

48

与村居沟通对接日常工作,按照每村每月 1 次计算

 

次数

 

2

 

108

 

216

与镇区其他部门

沟通工作

次数

1

12

12

 

规章制度建设

岗位职责、日常运作制度

100

1

100

义工管理制度

60

1

60

服务成果产出

项目中期报告

60

1

60

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

量化单位

单位小时

2020 年指标

合计用时

 

项目末期报告

60

1

60

 

半年刊及年刊

70

2

140

 

案例故事

60

2

120

 

服务发展

主要包含督导及培训 2 方面

 

参考中民社字[2012]22 号指引,该项内容约占总年度时数的 15%左右

 

900

社工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及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临时性工作

 

 

/

 

 

/

 

社工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涉及行政会议、工作提炼、月度总结等工作

 

 

498

合计

/

/

每位社工年度工作时间为 2000

小时,按照 3 人计算

6000

本指标表内容仅提供 2020 年度(第一项目年)的服务指标,供参考。

4.服务内容

每季度对辖区在册吸毒人员开展一次摸排,动态更新在册吸毒人员去向、就业情况等,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在册吸毒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出所衔接,开展社区走访及入户探访,了解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况,建册立档;针对心理压力大、情绪波动、戒毒信念动摇等情况,通过面谈、电访、家访等方式,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等提供短时咨询或个案辅导,及时介入帮教;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支持下,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寻找资源,解决在重返社区和社会中遇到的生活、就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其社会支援网络;积极配合镇区禁毒办,通过培训、讲座、活动等方式,在社区、学校、厂企等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及预防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大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识。

四、人员要求

 需配备不少于 10 名专职项目社工人员(不含督导人员),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署前完成本项目专 职人员的人数及资格配备,并提交专职项目人员的入职证明,定点、定岗、定责,交采购人备案。若投标人未能完成承诺的内容,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详细的服务协议于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服务管理制度

1.须制定个案、小组和活动服务流程指引,指导工作人员依据规范的工作程序向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2.每一次服务都须做好相应的服务记录,并遵循真实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3.须建立齐全的服务记录表模板体系。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遵循保密性和科学统计的原则。

5.定期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联席工作会议,研讨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

6.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对象相关资料,及整个项目开展过程及成效等的总结性资料。

7.项目服务指标参照中山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进行计算。

8.项目评估具体参照中山市专业社会工作评估指标及体系开展。

(三)服务要求

1.具有切合实际的项目服务方案。按照阜沙镇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制定以需求为导向的完善、系统、合理的年度项目计划书(可提供针对此项目或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项目服务方案,以体现“切合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及“完善、系统、合理的年度项目计划” 等要求)。

2.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并提供完善的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社工培养计划)财务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活动评估标准等相关资料。

3.服务具有专业性。项目服务包括咨询、探访、外展、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等专业服务手法,因应服务需求制定年度及过程目标,并具有服务成效评估标准(提供相应文字资料以体现投标方服务的专业性)。

4.服务量要求。项目服务量以项目配备社工总的工作量进行计算。其中,每名社工年均工作时数为:不少于 2000 小时,在总的工作时数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设置社工的工作量:专业服务(包括个案、小组、社区及各类专项服务)约占 75%;服务发展(督导、培训等)约占 15%; 行政管理(总结汇报、行政会议等)约占 10%;项目管理人员服务量应参考 2000 小时的工作量制定相应工作要求(提供项目人员服务量和工作量计划书);

5.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及社工站开放时间不少于 5 天,其中周末(周六及周日)必须开放,工作时间为每天 8 小时,年度工作时间为每人不少于 2000 小时。节假日参考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

(四)量化指标

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

量化单位

单位小时

2020 年指标

合计用时

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

量化单位

单位小时

2020 年指标

合计用时

监管协助

档案建设和完善

1

按照 20 人在矫计算,

每月更新 1 次

240

 

个别教育(访谈/ 走访)

人次

2

240

480

 

电话报到

人次

0.15

1000

150

 

定位手机抽查

人次

0.2

140

28

 

系统录入

16

12

192

 

社矫案例

1

8

8

 

季度考核

1

12

12

 

工作例会

2

12

24

活动组织

法律教育

场次

30

6

180

 

国学教育

场次

30

1

30

 

震撼教育

场次

15

2

30

 

心理健康教育

场次

30

1

30

 

社区创文

场次

30

2

60

 

 

其他活动

社区普法宣传

场次

4

15

60

 

技能培训

场次

1

30

30

 

志愿者培训/团建活动

4

30

120

 

安置帮教工作

动态跟进及档案更新

2

300(人均半年走访 1 次)

600

 

物质、就业、心理等帮扶

人次

2

50

100

沟通及工作汇报

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次数

4

12

48

 

与村居沟通对接日常工作,按照每村每月 1 次计算

 

 

次数

 

 

2

 

 

108

 

 

216

 

与镇区其他部门沟通工作

次数

1

12

12

规章制度建

岗位职责、

100

1

100

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

量化单位

单位小时

2020 年指标

合计用时

日常运作制度

 

 

 

 

 

义工管理制度

60

1

60

 服务成果产出

项目中期报告

60

1

60

 

项目末期报告

60

1

60

 

半年刊及年刊

70

2

140

 

案例故事

60

2

120

服务发展

主要包含督导及培训 2 方面

参考中民社字[2012]22 号指引,该项内容约占总年度时数的 15%左右

600

社工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及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临时性工作

 

 

/

 

 

/

 

社工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涉及行政会议、工作提炼、月度总结等工作

 

 

254

合计

/

/

每位社工年度工作时间为 2000 小时,按照 3 人计算

4000

(五)项目评估

1.评估标准:根据《中山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评估指引》(中民社字[2012]22 号),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评估分中期评估、期末评估及日常督导。本项目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年度审计和项目评估,并按招标人要求配合提供相关审计和评估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中标人必须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严格项目经费使用,确保财务健康。每项支出均按项目明细核算, 并提供正规的发票。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分 4 个等次: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优秀)75(含 75)—89 分为良好)60(含 60)—74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每季度支付一次,并在该季度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

2.因财政审批而导致拨款时间延迟的,招标人不需承担责任。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工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二)、采购人配合条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2、招标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办公场地给中标单位,但办公场地所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需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招标单位可把现社工机构正在使用的办公室设备移交给新中标单位使用(固定资产所有者仍归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只有使用权),但不再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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