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森景北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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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2发布 85页 文档编号:202008120000096631 需下载券:10
庐阳区森景北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磋商后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付款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庐阳区森景北苑小区,具体以业主单位指定为准

3

服务期限

本次物业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若小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尚未成立,在中标供应商履约良好的前提下,在资金到位且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以本次中标价续签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项目简介

森景北苑系庐阳区大杨镇森林公园三期复建点1号、2号、3号地块,位于四里河路与银杉路交口,东自金江花园、银杉路,西至四里河路、白杨路,南起柳林苑、迎松路,北邻青竹街、常春藤街。总建筑面积216613.6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6102.71㎡(含2号地块12#、13#楼),16栋高层住宅,1826户,商业面积10714㎡,4栋独立商业楼,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8390.5㎡,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841.19㎡,地面停车位287个,地下停车位631个,自管电房3所,电梯56台,地上幼儿园一所、卫生站一个。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不含幼儿园、卫生站区域。

其中2号地块12#、13#楼系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建项目,产权分别属于绿泉园林和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两栋楼总建筑面积为20888.38㎡,住宅建筑面积为20095.61㎡,213户。

三、物业服务标准

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标准执行。

四、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运行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道路、房屋建筑公共部分清洁卫生、定期消杀、装修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4、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绿化、园林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6、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服务;

7、物业管理区域内楼宇自动化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8、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9、物业管理区域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

10、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11、社区文化的开展,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住改商、违章搭建、文明创建等工作;

12、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另外,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还应提供如下服务:

1、物业进场后,加强地面(地下)机动停车位的管理,均匀画线并科学布置,改善小区停车面貌;

2、按程序负责受理业主申报房屋维修事项,为创建和谐小区,积极配合乡镇、社区调解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化解业主矛盾;

3、配合辖区社居委做好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和租赁备案工作,并按时按质报送;

4、接受乡镇、社居委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5、负责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及承接查验三个示范文本),负责空置房看管,配合政府做好回迁房分配和业主入住工作。

6、中标物业企业需按招标单位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165号文规定做好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工作,配合政府做好回迁房分配和业主入住工作。

7、负责管理好小区范围内公共水电表,免费接受采购人托管,负责代收代缴物业管理范围内商业、办公等建筑水电费费用,采购人不支付任何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用具等全部由物业服务企业自备。

五、人员配置标准:

1、人员配备:

序号

部门

岗位

编制

1

管理处

项目主管

1

副主管

1

出纳会计

1

2

客服中心

客服主管

1

客服人员

2

3

秩序维护部

保安主管

1

门岗

24

巡逻岗

10

4

环境部

保洁主管

1

绿化工

3

保洁员

18

5

维修部

工程主管

1

维修工

2

电梯安全员

2

合 计

 

68人

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优化岗位,但人员编制不得低于各岗位人员编制。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操作人员至少有1人以上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

4、项目经理、客服主管、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均需投标供应商直接任命,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

5、人员素质要求

项目主管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安保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退伍军人优先;

工程维修人员必须持有与之工作相匹配的相关行业颁布的资格证书,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

保洁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所有人员应着制服上岗,做到工号、标牌清楚,各司其职,服务规范。

所有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过硬,杜绝监守自盗、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所有人员严格遵守监所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对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出现的问题负全责。

注:人员配置情况(含相关资格证书,技术资信评审要求的除外)由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价说明

1、采购人不提供前期介入费、开办费;

2、本项目中2号地块12栋、13栋楼总建筑面积20888.38㎡,住宅建筑面积20095.61㎡,系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建项目,实际拥有单位为绿泉园林和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该两栋楼物业费采购人不承担,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承担12栋、13栋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和标准参照本项目要求,服务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请中标供应商投标前自行现场考察,考虑风险。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小区年度物业服务费,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包含共用设施设备(如自管电房、电梯等)的维护及维保费用;

4、招标总价的计算过程为:

(1)高层住宅部分:

146007平方米×a元/平方米·月×12月=A元;

(2)商业部分:

10714平方米×b元/平方米·月×12月=B元;

投标总报价X=A+B(不考虑收费率)

本次投标报价仅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中标后,供应商实际收取费用根据所服务面积和单价据实结算。

5、报价要求:

a元/平方米·月为小区住宅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单价。

b元/平方米·月为小区商业部分物业费单价,b报价不得低于a,由中标供应商直接向商业使用人收取。

6、政府承担费用说明:回迁安置房屋由安置对象自己居住使用的,物业服务费由政府承担;对发生转让、出租、出售的回迁安置房屋,其物业服务费政府不承担,而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依法收取并承担物业费收取率风险。空置房(即未分配的房屋)物业服务费高层按中标单价价格的70%补贴。对发生转让、出租、出售的回迁安置房屋及空置房的基数面积由社居委和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定,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季度核定的转让、出租、出售的回迁安置房屋及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补贴面积基数±5%以内不作调整。

7、目前商业面积暂定招标面积为10714㎡,地下车库与办公用房待移交后,由中标物业公司与采购人另行协商,办公用房服务费不得高于商业用房中标单价,依法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费收取率风险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8、上述报价中住宅部分包含公共区域水电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等公共能耗,商业部分据实分摊。

9、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建设单位共同做好房屋承接查验工作。

10、投标人应考虑住宅有部分出租、出售、转让房无物业补贴,收费率等以及其他费用的收入风险。

11、空置商业面积(未出租的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由政府按中标单价的70%补贴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已对外出租给他人(方)使用的商业门面房由中标单位按照商业部分中标单价自行每月依法向商业门面房屋使用人据实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收取率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自行解决员工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中标供应商交通问题及中标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1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14、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15、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68

1550

12

1264800

B

社会保险

68

1034.75

12

844356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44268

 

小计(A+B+C)

2153424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144710.09

总计(A+B+C+D)(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298134.09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68

1550

12

1264800

B

社会保险

68

1034.75

12

844356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44268

 

小计(A+B+C)

2153424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72355.04

总计(A+B+C+D)(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225779.04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3.36%,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6)投标人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投标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六、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说明:

1、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期限至合同履行完毕。

2、本次物业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若小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尚未成立,在中标供应商履约良好的前提下,在资金到位且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以本次中标价续签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七、电梯及自管电房管理责任

1、电梯责任

采购人依照规范向中标供应商移交取得电梯年检合格证的电梯,今后电梯的日常维护、维保交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需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管理,如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当致电梯停运的每次处罚500元/台,如因中标供应商责任导致电梯无法通过年检的,按照3万元/台电梯扣款,如电梯年检不合格率达到20%以上,采购人将按照20万元/年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扣款,并自行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有关责任。相关责任界定将依据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有关报告为依据。

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办理完电梯移交手续15天内,须向采购人上报上述小区共56台电梯的维保合同。

2、自管电房责任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管理及维护自管电房,并于服务期限起30天内,向采购人上报相关维保合同。

八、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1.1日常考核。由社居委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日常考核记录,按照满分100分进行打分,每月不少于1次,并由中标供应商对检查结果签字,根据考核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由街道(乡镇)物业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1.2季度考核。由大杨镇政府组织物业管理考评小组,每季度一次,对照《大杨镇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现场评分,并由中标供应商对检查结果认可签字。

1.3 若中标供应商拒不签字,按照考核办法检查照片和现场考核人员两人签字为准,作为考核依据。

2、分值评定

2.1考核分值为100分。日常考核占总分数比50%,季度考核占总分数比50%。考核成绩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在75分-90分(不含90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不足75分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2因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确定物业服务机构为考核不合格。

1)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

2)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件的;

3)发生电梯、窨井盖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

4)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5)在文明城市创建检查、打击传销和社会治安工作中被通报批评的。

3、费用支付及处罚

3.1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分为良好按100%拨付物业费,合格的每少于90分几分扣相应百分点物业服务费用(几分*1%*季度物业费总额)、“不合格”的按80%拨付物业费。连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本季度物业费在上季度物业费的基础上再扣减五个百分点。

3.2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大杨镇政府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进行约谈,约谈结果上报庐阳区住建局备案;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3管理期间对小区内的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私放集装箱及活动板房的,每新增一处,处以2000元罚款;一周内不整改再处以3000元罚款;一直不整改将扣除当月物业考核3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擅自住改商的业主或使用人提出诉讼的,需将诉讼处理完毕。

3.4中标人联合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对小区住户排查是否有涉传人员,如若非物业公司排查发现涉传人员,被举报或被其他部门发现涉传人员的,每核实一户当月考核总分数扣3分并处以1000元罚款。

3.5 管理期间每新增一处乱堆放、毁绿种菜面积超过0.5平方米的,经政府部门或社居委下发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未能整改的,每处罚款500元。

注:以上所述罚款根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情况,从当季度物业服务费用中直接扣减。

3.6考核评分表

附件1:日常考核及季度考核内容(均参考下表,结合上级重点工作略有调整

大杨镇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标准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一、

18

1、小区按规划要求建设的配套设施投入使用;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1分

 

 

2、物业承接查验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1分

 

 

3、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服务规范。

1分

 

 

4、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管理规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1分

 

 

5、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配合街道(乡镇)、社(村)居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开展,落实上级通知精神,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项目经理及时到会。

3分

 

 

6、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及公摊费收支情况。

1分

 

 

 

7、建立住用户(业主、承租户、空置房等)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1分

 

 

8、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中心、服务电话并公布,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回复,化解矛盾纠纷,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5分

 

 

9、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建议和意见及时整改,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

1分

 

 

10、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度,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积极接待登记业主反映的房屋问题,及时向开发商反映协商维修,协调维修不成的书面报告至开发商处,物业公司保留书面报告记录。

2分

 

 

11、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1分

 

 

 二、

房屋

14

12、在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2分

 

 

13、对业主装饰装修行为及公共区域加强巡查、监管,对小区内新出现的违章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私放集装箱及活动板房等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制止、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上报辖区社居委及主管部门。

4分

 

 

14、管理期间无新增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私放集装箱及活动板房等现象;对政府相关部门已清理的违章搭建、改变房屋用途、私放集装箱及活动板房等现象要做好巡查、维护、保持,防止复发。

4分

 

 

15、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2分

 

 

16、房屋装饰、装修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阳台封闭统一有序,不外凸,阳台色调一致;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除建筑设计要求外,一般不得安装户外防盗网、晾晒架和遮阳蓬等。

2分

 

 

 三、

15

17、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运行使用及维修按规定要求有记录;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无事故隐患。供暖设施完好且运行正常,无安全事故。

2分

 

 

18、小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

2分

 

 

19、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窨井盖完好无缺损,窨井盖建档编号。

2分

 

 

20、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二次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有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2分

 

 

21、制定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2分

 

 

22、电梯按规定运行,做到以下100%:1、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2、张贴合格证、安全责任公示牌及乘客须知,3、三方对讲畅通,4、电梯定期检验并合格,配备监控的能正常使用,5、对业主开展送电梯安全知识到用户活动。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5分

 

 

四、

15

23、小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安全消防知识宣传到位,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宣传,发现居民燃放烟花爆竹能及时劝阻,劝阻不成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分

 

 

2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显标志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1分

 

 

25、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巡查,在楼道内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语,对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私自拉线充电、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行为进行劝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3分

 

 

2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消防箱内水带、灭火器齐全,消防栓有水,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或季节性安全生产应急方案,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

3分

 

 

27、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3分

 

 

28、非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排放整齐。临时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划临时非机动车辆停放点。

2分

 

 

 五、

绿

20

29、环卫设施设备完善、垃圾分类归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3分

 

 

30、装饰装修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定期清理,无大面积积压。

2分

 

 

3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2分

 

 

32、小区垃圾箱(筒)旁及其它共公场地不得有裸露垃圾、乱堆放等现象;小区内道路等共公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分

 

 

33、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单元防盗门、天台共公玻璃窗等要定期擦拭保持洁净。

3分

 

 

 

34、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1分

 

 

35、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环、践踏、占用现象,无毁绿种菜、乱晾晒等现象。对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到及时劝阻、制止,对流浪犬及时驱逐。

4分

 

 

 

36、花草树木养护措施完善,修剪整齐美观,做好春季修剪和冬季防冻,及时喷洒除虫剂;草坪及时修剪无杂草,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2分

 

 

 

 六、

13分

37、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人员配置到位,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门岗无人员擅自离岗、缺岗现象,工作开展有序、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相关工作。

5分

 

 

38、做好小区监控及设备管理,严控四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严格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及时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做好社会治安等宣传工作。

5分

 

 

39、积极配合镇打传办的各项工作开展,摸排上报疑似传销窝点,配合打击传销工作宣传及传销窝点停水停电停气工作。

2分

 

 

40、无因物业管理冲突导致发生社会治安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群众集体上访的。

1分

 

 

七、

5分

41、公益广告数达到小区户外广告包括固定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总数的20%以上,公益广告维护较好,及时更新、无缺损现象。

2分

 

 

42、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公共区域张贴社区居民公约、文明养犬条例等宣传材料。

1分

 

 

43、配合社居委文明创建工作和宣传工作,配合社居委成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伍,支持社居委在公共场所内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并组织开展活动。

2分

 

 

八、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4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成立党组织(0.5分),住宅小区是否成立党组织(0.5分),各类党组织是否开展有效活动,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0.5分),组织开展小党员志愿者活动(0.5分)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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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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