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泉市中心城区瓯江两岸风貌带综合提升规划。
二、项目概况:龙泉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的浙闽赣边境,随着丽龙高速公路通车、龙浦高速开工建设和龙庆高速建成通车,龙泉已全面融入长深、京台全国高速网;衢宁铁路已纳入国家规划,项目前期正加快推进;杭广高铁正在酝酿论证,龙泉即将成为北上融入长三角,南下承接海西区的重要“节点”。
三、设计范围及要求:项目包括《龙泉中心城区瓯江风貌区空间风貌规划》和《龙泉中心城区瓯江风貌带景观风貌规划》两部分。
(一) 《龙泉中心城区瓯江风貌区空间风貌规划》
设计范围:88.8公顷。
主要内容:以整体性、开放性、宜人性为原则,对中心城区瓯江风貌以及周边文化景点的利用展示进行整体规划,丰富龙泉中心城区的文化内容展示,提升重要地区的环境水平,与城市生活及文旅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周边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风貌区综合提升规划通过对总体城市功能、交通的综合研究明确片区发
展方向及发展路径。形成城市文化特征突出、整体风貌相协调的城市环境,明确规划结构、功能分区、交通组织、公服设施、旅游服务等内容。
规划深度:成果达到概念性城市设计的深度。
(一) 《龙泉中心城区瓯江风貌带景观风貌规划》
设计范围:35公顷。
主要内容:重点对瓯江沿河两侧现状建设用地、道路、绿地、广场等进行景观风貌整治规划,明确堤岸形式、植物种植设计优化策略等;通过断面改造、种植等手法,弱化防洪堤、城市道路对滨水空间的割裂;对重要景观节点进行详细设计;提出现状建筑拆改留整治措施,对保留建筑提出风貌整治要求,制定沿街重要建筑立面整治规划方案,明确建筑材质、色彩等,使其与城市整体风貌相协调。对瓯江南岸未来新建建筑的功能业态、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方面提出规划建议与控制措施在现状用地和建构筑物、环境景观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旅游功能及总体慢行交通体系规划,深化景观规划设计。片区的规划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结构、功能分区、景观体系、慢行游赏体系、重要节点及建筑风貌规划设计的总平面、剖面图和效果图等,以便于指导后期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规划深度:成果达到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四、项目技术要求
1、龙泉中心城区瓯江风貌区空间规划专题
规划深度:成果达到概念性城市设计的深度。
主要内容:以整体性、开放性、宜人性为原则,对中心城区瓯江风貌以及周边文化景点的利用展示进行整体规划,丰富龙泉中心城区的文化内容展示,提升重要地区的环境水平,与城市生活及文旅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周边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风貌区综合提升规划通过对总体城市功能、交通的综合研究明确片区发展方向及发展路径。形成城市文化特征突出、整体风貌相协调的城市环境,明确规划结构、功能分区、交通组织、公服设施、旅游服务等内容。具体工作包括:
⑴目标与定位:提出规划范围内景观风貌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定位。
⑵规划策略: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价值的体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提出规划范围内景观风貌整体提升的总体策略。
⑶规划结构:提出规划范围内景观风貌整体提升的规划结构,规划结构应反映龙泉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⑷功能分区:对规划范围提出功能分区规划,分区既考虑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彰显的要求,也符合文化旅游、城乡发展的具体需要。
⑸区域交通研究:结合相关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静态交通、慢行交通、公共交通、旅游交通提出规划研究,提出系统解决滨江城市交通、旅游交通等问题的规划建议。
⑹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研究:对于防洪、排涝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综合考虑场地内部的市政基础条件与问题,为总体城市设计提出技术支撑。
⑺总体风貌控制:提出针对一江两岸与城市相互协调的总体城市风貌的研究与控制性要素。
⑻文化展示体系研究:对于龙泉以及瓯江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入研究与挖掘,对于一江两岸的文化主题进行进一步提炼总结,梳理沿江展开的文化脉络以表现方式。
⑻服务设施规划:针对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城市发展需要,提出公共服务设施、旅游配套设施系统规划,完善该区域公共服务设施。
⑼建筑风貌整治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住宅、公建等建构筑物提出拆改留整治建议,对其建筑高度、风格、色彩等提出整治及控制要求。
⑽实施分期:对规划范围内的景观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提出分期实施方案,细化近期整治项目。
2、龙泉中心城区瓯江风貌带景观风貌规划专题
规划深度:成果达到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主要内容:重点对瓯江沿河两侧现状建设用地、道路、绿地、广场等进行景观风貌整治规划,明确堤岸形式、植物种植设计优化策略等;通过断面改造、种植等手法,弱化防洪堤、城市道路对滨水空间的割裂;对重要景观节点进行详细设计;提出现状建筑拆改留整治措施,对保留建筑提出风貌整治要求,制定沿街重要建筑立面整治规划方案,明确建筑材质、色彩等,使其与城市整体风貌相协调。对瓯江南岸未来新建建筑的功能业态、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方面提出规划建议与控制措施在现状用地和建构筑物、环境景观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旅游功能及总体慢行交通体系规划,深化景观规划设计。片区的规划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结构、功能分区、景观体系、慢行游赏体系、重要节点及建筑风貌规划设计的总平面、剖面图和效果图等,以便于指导后期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五、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与上述规划内容及深度要求相对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文本》、《说明书》、《图集》等内容。
规划正式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0套,电子文档(光盘)2 套;。
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 格式)以及图纸电子文档(含 dwg 格式与 jpg 格式,且电子文件必须为可编辑)。
六、 项目实施期限要求
规划成果送审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0 年 10月15日前。
七、 质量维护期
项目验收合格后 1年。
八、 实施单位要求
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经验丰富,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九、 服务要求
1、 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任务、内容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研究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2、 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后期服务。
3、 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十、商务要求
1、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支付项目费用30%的预付款;
委托方确认初步规划设计成果后(以审查纪要为准)7日内,支付项目费用的50%;
委托方确认最终规划设计成果后(以审批文件为准)7日内,支付项目费用的20%。
2、 验收标准:
规划设计成果需达到本文所列项目技术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采用专家评审(或与委托方约定的符合当地管理要求的)方式验收,所需费用由承担方负责,由委托方出具项目评审验收意见。承担方根据约定各阶段提交成果后1个月委托方不组织验收或不出具评审意见,视为本阶段工作已验收,委托方应支付相关阶段的规划设计费用。
十一、本项目实施须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17);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龙泉市域总体规划》
《浙江省龙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3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
十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