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相关声明:以下1-7条款如标段内另有说明的,则按标内要求执行。
1.招标项目概况:
1.1绍兴市中医院是一所融中西医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首批中医名院建设单位、绍兴市惠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4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500平方米。现有职工694人,核定床位600张,开设18个主要临床科室,30个特色专科专病门诊,11个医技科室,开放内科、外科、骨伤科等11个病区。
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以合理的服务流程、足够的服务人数、优良的服务质量、稳定的服务队伍、合理的价格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前来投标,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1.3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服务场所:绍兴市中医院所辖十一个病区(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重症医学科、急诊、120、住院接待处、门诊及需要提供相应服务的医疗场所。
2、服务要求
2.1收(送)住院病人检查单并预约反馈;接(送)住院病人做各种检查;接(送)急诊病人做各种检查;接(送)特殊需要的门诊病人做检查。
2.2重症医学科病人的陪护工作。
2.3承担120出车担架员工作。
2.4护送门诊和急诊病人到病房,送特检科和放射科报告单到各病区。
2.5协助做好接(送)病人转科及其他医疗辅助性工作。
2.6护送病区血透病人到血透室。
2.7早上把各病区的出院病历拿到病案室。
3、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3.1人员配置:重症医学科陪护人员3人,急诊科护送工人3人,120担架员1人,病区及其他服务区域护送工人10人,合计17人。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数量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
3.2人员要求:人员要求固定,人员到岗情况及调换应及时告知临床支持中心。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总务科(临床支持中心)有权提出辞退,中标单位应及时安排顶替人员到岗。
所招录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男65周岁(女60周岁)以下。
4、工作考核
4.1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发放员工考核测评表,由被调查科室负责人填写并签名。
4.2中标单位对员工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培训,并有记录。
4.3每月考核结果与中标费用挂钩,考核分95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相应区域中标款1%。
4.4工作考核细则:
管理工作(20分) |
1.有管理人员职责,有管理具体措施; |
2.员工上岗前培训合格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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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员工考核细则,佩证上岗、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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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在工作区域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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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20分) |
1.工作服从护士长、医护人员安排; |
2.着装上岗、不迟到早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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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禁用大功率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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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20分) |
1.主动、热情协助病人做各项检查; |
2.接(送)病人过程中动作应轻、稳、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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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与病人或家属顶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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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途中安全和保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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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在位(20分) |
1.保持通信工具畅通(特殊情况及时告知); |
2.上班时间禁止离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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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性(20分) |
1.当天的检查应当天完成(除有时间规定外); |
2.临时性任务应保质保量完成; |
5.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员工工资福利、税收、管理费、服装费、住宿、养老保险等社保费、体检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6.服务期
本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止。在下一次招标前原合同仍有效。
(一)甲方责任
1.对送检的特殊患者要单独提醒乙方员工重点注意事项,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一级护理以上病人需医护人员陪同);
2.尊重乙方员工,重症医学科陪护人员由重症医学科安排、指导工作;
3.按招标合同按月支付服务费;
4.在医院内部提供一间办公用房,以方便乙方办公使用。
(二)、乙方责任
1.招聘合格员工(男<65周岁,女<60周岁,身体健康),签定劳动协议,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并安排岗前培训,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如甲方对乙方员工身体状况有疑问的,乙方应配合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主动为甲方设计合理运送流程以保证病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但需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3.保证检查病人的途中安全(注意保暖、病情观察),严防运送途中不良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陪送检查前后均应与所在科室的护士做好交接工作,并安全搬运至平车(轮椅)。
5.配备必要的装备、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避免服务中造成不必要的失误;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甲方区域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6.必须与员工签订有关用工合同并按时、足额为员工交纳各类保险,若发生各类劳资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7.保证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8.乙方应教育员工爱护医院内各种设施,乙方员工有损坏甲方公物的,乙方应按市场价向甲方赔偿,款项从服务费中扣除。不得私自收集医院内的纸板、报纸等物品进行变卖,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扣10~50元。
9.乙方员工在甲方场所内发生工伤事故的,则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履行赔偿义务。
10.乙方员工应处理好与患者及家属间的关系,如发生患者及家属投诉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进行处理。
11.乙方应每月25日前将下月人员排班表交甲方认可备案。排班必须达到甲方的最基本要求。
12.乙方人员应定期检查平车、轮椅等,发现隐患及时提出,如因违反操作、不听指令等不当行为造成甲方或患者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