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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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人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01标2021-2022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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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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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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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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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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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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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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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适用范围:绍兴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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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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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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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名中标单位为医院单项造价在人民币50000.00以下工程的常设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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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二名和第三名中标单位可参与医院单项造价在人民币50000.00(含)以上,人民币100000.00(不含)以下的工程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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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参与单项造价在人民币100000.00(含)元以上的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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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合同签订时,中标单位投标下浮率高于绍市政采[2020]1号文件的,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低于绍市政采[2020]1号文件的,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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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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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结算编制依据及结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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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编制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及造价相关规定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无定额可套的价格由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按市场采集的价格计取税金后并按合同下浮率进行下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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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结算口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决算书及合同下浮率结算。人工价差按施工当月《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补,工程量按实调整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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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取费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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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零星杂工定价,技术工(木工、泥工、油漆工、电工)工资为300元/工日,辅工(搬运工、小工)工资为200元/工日,工日为8小时,取税,结算不作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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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单项工程材料单价在200元之内的,由医院职能部门一次性定价,取税,结算时不作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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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无信息价材料,按市场价,取费12%(包括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作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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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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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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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零星工程施工方在接到派工单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预算(单个工程估算在1000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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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零星工程及杂工的结算,要求施工单位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个工作日内把上一季度完成的零星工程及杂工结算书报总务科,逾期扣10%审计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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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零星工程及杂工的审计费:由医院内部审计或初审的,不计取审计费;医院委托院外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基本审计费由医院支付,核增核减部份按审计收取标准由施工方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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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期限:12个月,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在下一次招标结果公示前合同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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