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政府购买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
2.合同期间:合同签订起起至2022年7 月31 日。
3.项目预算:本次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纳入年度民政经费财政预算。服务结算标准不超过28元/小时(含供应商服务费、管理费等)。服务对象人数按12000人计算,服务对象补贴按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计算,具体按实际服务人数及时长进行结算。
项目一年资金预算约864万元。本次招标的广陵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期约为22个月(合同签订—2022年7月),总资金约为1584万元。
二、招标说明
1、本次采取入围招标,共分4个区域,需要招标入选4家供应商。根据最终评分结果高低依次决定供应商中标区域。第一名中取1区域,第二名中取2区域,以此类推。(区域一: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约3400人;区域二:东关街道、汶河街道,约3200人;区域三:曲江街道、湾头镇,约2900人;区域四:文峰街道、汤汪乡、经济开发区,约2500人),具体以服务人数与服务时长进行结算。
2.本次投标以每小时服务结算单价报价,并不得高于28元/小时。投标人不高于28元/小时的报价为有效标价。
三、招标项目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此次招标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主要为具有广陵区户籍并居住在广陵区的80周岁及以上老龄老年人。目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约12000人。
2、补贴标准:此次招标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具体标准按广陵区民政局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并可根据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作出相应调整)
3、服务内容:政府购买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结算标准不超过28元/小时(含供应商服务费、管理费等)。辖区内高龄老年人约12000人,每人每月服务补贴不低于60元。每人每月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每人每年助餐、助洁、助浴、生活照料、精神关爱、康复护理等服务3样以上。本项目服务时间约为22个月(从采购人与项目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起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
4、服务区域:广陵区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具体分为四块:①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②东关街道、汶河街道;③曲江街道、湾头镇;④文峰街道、汤汪乡、经济开发区。此次招标项目确定中标的4个供应商分别对应四块服务区域。根据最终评分结果高低依次决定供应商中标区域。第一名中取1区域,第二名中取2区域,以此类推。
5、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的广陵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期约为2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中标至合同签订的准备期为30天。合同采取“1+1”模式。采购方每年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考核达标的,续签下一年合同。未达标的,招标人有权让中标人进行整改或提前终止合同。
6、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可根据中标人的申请,结合在履约过程中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等价格上升因素,适度提高每小时服务结算单价,服务期内提价不超过中标价格的10%,具体在合同中拟定。
四、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1、此次招标的“广陵区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项目9月底前启动实施,对参加此次招投标的投标人在基本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上提出明确的要求,以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2、此次招标不包括广陵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运营内容。招标单位广陵区民政局也未自建独立运行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中标方须自配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所需的居家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在服务开展前完成并启用。招标单位负责协调为中标方提供服务区域内基本办公用房及必要硬件条件。
3、中标方要在服务启动前做好服务宣传、服务对象访问、服务员岗前培训、服务设备配置、服务项目协议签订等服务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4、按照每服务400名老人设置一名管理人员。合理配备服务人员,达到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5、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合理的薪资标准,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及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费用结算
1、支付及付款方式:
付款依据:以录入扬州市居家养老平台管理系统内并审核后的相关相关服务数据(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收费等)为结算依据。
付款进度:原则上甲方(招标单位,下同)次月负责结算由乙方(中标单位,下同)上月经审核确定完成服务工作量的服务费。具体方式符合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及老年人福利卡(市民卡)相关规定及流程。由于乙方提供的结算材料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时间拖延,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如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确因甲方工作检查等需要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4、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二个季度考核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招标单位根据中标单位运营管理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考核一次,考核办法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后的投标文件商榷后制定,考核情况与运营补贴给付挂钩以及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
六、投标时所提供运营管理方案的内容
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服务运营管理方案:
1、拟制定的居家养老发展规划、目标定位。
2、公司内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公司的服务项目。
4、组织架构、人员配备。
5、薪资制度。
6、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
7、公司运营的成本分析。
8、应急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9、公司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
10、人员考核机制。
七、其他约定
1、服务过程中因投标人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投标人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同终止时,应将所有的服务记录等档案资料交给招标人。
3、中标单位的相关管理资料,如服务老人的工作明细表等需每月报招标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