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61,796.00元。
(三)维修养护对象
2023-2025年花东镇河道堤防、水库大坝养护项目对象包括区域内的六条河涌以及9宗山塘水库:犁头咀河、网顶河、响水河、老山水河、高溪河、铁山河、犁头咀水库、烂办窿水库、元岗水库、马岗坑水库、南濛塘水库、塘尾水库、塘贝水库、竹窿塘山塘、秋风窿山塘,其地理位置见下图。
图1-1 花东镇维修养护河涌、水库地理位置图
(四)维修养护河涌特性
表1-1 花东镇维修养护河涌特性表
序号 |
河涌名称 |
河涌类别 |
起始 |
终点 |
长度(km) |
维修养护范围 |
维修养护 等级 |
|
负责河段起止点 |
长度(km) |
|||||||
1 |
犁头咀河 |
二 |
犁头咀水库 |
流溪河 |
4.55 |
|
3.7 |
4 |
2 |
网顶河 |
二 |
九湾潭水库 |
流溪河 |
8.26 |
|
5.2 |
4 |
3 |
响水河 |
二 |
七星村六队 |
网顶河 |
9.63 |
|
5 |
4 |
4 |
老山水 |
二 |
蟾蜍石水库 |
流溪河 |
11.4 |
|
9.2 |
4 |
5 |
高溪河 |
二 |
元岗山塘 |
老山水 |
10.76 |
|
10.4 |
4 |
6 |
铁山河 |
一 |
三甲水闸 |
机场西北排水渠 |
16.99 |
凤皇安置区-莲塘村 |
1.15 |
4 |
7 |
合计 |
|
|
|
|
|
34.65 |
|
表1-2 花东镇维修养护山塘水库工程量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草皮养护面积 |
备注 |
1 |
南濛塘水库 |
100 |
/ |
2 |
马岗坑水库 |
100 |
/ |
3 |
犁头咀水库 |
100 |
/ |
4 |
塘贝水库 |
100 |
/ |
5 |
塘尾水库 |
100 |
/ |
6 |
烂办窿水库 |
100 |
/ |
7 |
元岗水库 |
100 |
/ |
8 |
秋风窿山塘 |
100 |
/ |
9 |
竹窿塘山塘 |
100 |
/ |
采购包1(2023-2025年花东镇河道堤防、水库大坝养护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三年(具体时间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间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按照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的河涌养护资金经采购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按季度支付河涌养护资金-扣除金额(如有),河涌养护资金申请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在次季度第一个月的15个工作日前按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划拨。但是,由于财政经费的延迟划拨造成采购人未能按上述规定划拨承包经费的,采购人不负责相应责任。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防洪管理服务 |
2023-2025年花东镇河道堤防、水库大坝养护服务 |
年 |
3.00 |
853,932.00 |
2,561,796.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2025年花东镇河道堤防、水库大坝养护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执行规范及标准 1.1政策法规 (1)《关于开展街镇河道管护工作的函》(花都区水务局、花都区财政局,花水字【2017】53号) (2)《花都区镇属河涌管养费费用测算表》(花都区水务局,2017年) (3)《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水务局、2012) 1.2规程规范 (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3)《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财政局,2012) (4)《城镇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DBJ440100/T 138-2012) (5)《广州市河道堤防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制度》 (6)《广州市水闸维修养护管理暂行规定》 (7)《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SL595-2013) (8)《水闸工程管理规程》(SL75-94) (9)《广州市河道管理测评技术指引(试行)》 (10)《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利部,2016) |
|
2 |
服务质量要求和管理 1.维护服务质量要求 河道: 河道堤防维修养护(一) 堤坡维修养护,包括植草护坡。 河道堤防维修养护(二) 河床养护及零星疏浚,包括疏浚河床零星淤积物。 本次维修养护应对河岸两边的植被进行维护,对裸露的泥土岸边,适当种植一些有利于美化和护坡的植物、对于阻碍行洪及河道堤防巡查的一些植被则需进行修剪,但应结合现场实际做到养护后大体美观,不能简单地铲除。 对河道中存在阻水的淤积物,应该及时清理清运。清理时应顺接河道,保证河道排水畅通。 水库: 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坝下防冲工程翻修,包括草皮养护。 本次维修养护应对山塘水库堤防周边植被进行维护,保证植被大体美观并不影响水库正常运行。 2.维修养护管理 改善周边河涌水域环境,使治水部署的河道整治效果得到保持,兼顾堤岸景观美化。 根据本项目维修养护内容特点:战线长、专业性强、涉及专业(堤防维修、水利工程、绿化养护、环保工程)较多,为此,投标人应组织专门的工作团队设置管理机构,要求工作团队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负责人及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地形分布路线,合理安排维护人员对设施点进行日常维护。 |
|
3 |
维修养护费用组成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投标价格为总包价。 花都区花东镇河道堤防维修养护内容主要包括:对犁头咀河、网顶河、响水河、老山水河、高溪河、铁山河6条河道堤防进行堤坡、河床养护及零星疏浚。对马岗坑、南濛塘、犁头咀、塘尾、塘贝、元岗、烂办窿、竹窿塘、秋风窿9宗水库大坝进行养护等,养护河道总长约34.65公里,水库大坝养护面积约1.7万平方。 |
|
4 |
其他要求 1、建立健全维护作业制度和汇报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和专项维护工作,要求中标人应针对维护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异常情况记录和处理情况。 2、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料、养护维护记录、检查记录等处理设施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及时更新,以便查用,并对维修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备案登记。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在合同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设施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做好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务损失等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接受采购人和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采购人和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 5、对照有关规定做好设施维护具体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接上级和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采购人的考核工作。 6、定期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确保维护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意识,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并熟练进行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操作。 7、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8、负责承担承包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所需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所有的工资和税费、通讯费等费用。 9、除本项目采购需求约定的中标人的具体工作和义务外,合同期内双方必须执行上级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合同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
|
5 |
维护考核成绩差评处罚及违约责任 (一)维护考核成绩差评处罚(均采用千分制打分) 1. 测评结果按测评综合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20分及以上为优秀(含920分),850分-920分为良好(含850分),750分-850分为合格(含750分),750分以下为不合格。得分在750分以下的每低1分采购人扣减¥1000元季度合同经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1000元标准折算。具体考核内容由双方根据上级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2.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出现问题的,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的,每次采购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2000-5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3.对于省、市、区相关监督(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人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违约金¥4000元。 4.中标人对综合考评成绩的认定有异议的,要书面告知采购人,有争议的请采购人纪检部门调查后确认。 5.如因中标人责任造成工人罢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每发生一次采购人在中标人季度综合考评成绩后的季度合同经费中扣¥10000元,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违约责任 1.采购人应按期付清河道养护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 %。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 2.中标人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每提出1次,中标人支付违约金300元,服务期内累计提出达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 |
|
6 |
其它 1.本项目要求中标人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白蚁等有害生物防治员1名,电工1名,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类别为水利或其他),其他岗位的人员应持有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2.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人员的食宿,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3.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4.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采购人需求。 5.中标人委派的工作人员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标准要求。 6.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 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权利。 7.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附件条款。 8.中标人按国家财务政策规定依法设立财务账本,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依法纳税,为工人购买社保、公积金,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财务检查、审计,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有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工人工资发放表和为工人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的有效报表。 9.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经费中相应扣减。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