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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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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270000102164 发布时间:2020-08-27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背景:

学校创建于1986年,隶属于江苏省粮食局,是一所省属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前身是“江苏省粮食技工学校”,2001年更名为“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同年增挂“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校牌,2005年升格为“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09年学校整体搬迁至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花果山下的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495.7亩,规划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学校现有各类学生5000余人,教职员工297人。

二、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

依照学校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报学校安保处审批,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学校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门卫、重点场所守护、校园巡逻,学校大型活动与会务等工作的安全保障,校内临时性突发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2.服务时间:两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3.服务要求:

3.1认真执行学校内部安保工作制度,负责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门卫管理、治安巡逻,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制止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保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3.2在学校安保处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3配合学校安保处,及时受理校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园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3.4协助并配合学生宿舍及各楼宇物业公司内部安全防范;

3.5为师生员工提供紧急援救服务;

3.6临时抽调保安力量,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3.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4.服务标准: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严禁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师生有求必应,有险必出。

5.委托管理事项

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5.1按照学校《校门治安管理规定》实行校区南门、北门的24小时门卫管理;其他各门定时门卫管理;

5.2按照学校《监控室(消控室)管理规定》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

5.3按学校《校园治安巡逻暂行规定》实行校园24小时巡逻,认真执行学校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5.4按《学校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定》实行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5.5按学校《内部治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实行校内治安管理,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

5.6校区内未实施物业管理楼宇的夜间定时清场;

5.7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政治保卫工作;

5.8配合学校安保处,受理校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校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

5.9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5.10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5.11组织并带领学生安全员和值周学生治安巡逻,并制止校园不文明行为;

5.12承担校方提供的保安业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照明设施、警具等的维修和耗料费用;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

5.13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人员配备、岗位职责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保安人员配备

投标人需为学校配备安保服务的人员不少于31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经采购人考核认可后,方可更换。

所有保安人员须以高中文化程度(含职高)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心脑血管疾病及精神病等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不良记录。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校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学校有寒暑假,其中寒假30天,暑假60天,在寒、暑假期间,需要值班保安人员不少于18人(门卫南门东6人,南门西封闭不设人,北门6人,监控室3人,校园巡逻3人)。

 人 员 配 置 安 排 表

序号

服务岗位

人数

 要   求

1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大专学历,具有保安员证。(提供学历证书和保安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门卫

19人

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下(含55岁),★具有保安员证(提供保安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需在19人中明确一名保安队长,保安队长需兼岗位区域工作不单独设岗。

3

机动巡逻

(特勤)

8人

年龄必须在40岁及以下,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保安员证(提供保安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监控室(消控室)

3人

年龄必须在50岁及以下,具有熟练掌握治安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的操作技术和预警处置能力,★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提供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合计

★31人

 

(二)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能够代表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保安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疾苦,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 校区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校区发展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定期向学校安保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校方对校区内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制订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及校方所属设备资产的领用维修台帐。项目经理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确保保安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2.门卫:严格执行学校《校门治安管理规定》,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对外单位车辆实行换证入校制度;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卫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3.机动巡逻(特勤):严格执行学校《内部治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熟悉守护区域的情况特点,定点守卫与区域巡查相结合;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听从项目经理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公共秩序,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和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无闲杂人员滞留。严格执行学校《校园治安巡逻暂行规定》,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从项目经理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相应的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采点不流于形式,并与监控室保持联动;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协助楼宇物业及责任部门开展安全防范,负责校区内未实施物业管理楼宇的夜间定时清场;如实记录汇报巡逻记录。

4.监控室(消控室):监控室(消控室)操作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治安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的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密切注意监控设备和消防主机运行状况,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保证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每周检查记录校园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协助校方做好室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托管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完善的预案并演练,使每一个保安人员能胜任校园义务消防员的角色;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校区;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学校安保处并设法消除;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 

(三)保安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从校方安全实际出发,每个季度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紧急预案演练按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进行演练。

2.内部管理体制健全,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保安队长的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安保处;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3.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安保处备案,禁止离职保安进入校园。

4.中标人必须为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安保人员缴纳五险,保证保安队伍的稳定。进驻后每月向校方提供31名安保人员的五险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校园安保服务目标要求

1.质量目标要求

1.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1.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1.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85%以上。

2.工作衔接要求

2.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校方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2安保服务项目经理须与学校安保处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天必须向学校安保处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一次向学校安保处书面汇报所承担的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2.3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校方核查;

2.4协同校区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2.5与楼宇物业协作,开展安全防范;

2.6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

3.履约要求

3.1安保处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3.2校区每月对保安服务质量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综合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如低于85%,中标人必须进行整改;连续三个月综合满意率低于75%,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3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病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校方不承担责任。

3.5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6中标人不履行职责,保护不力造成校方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临时突击费用、社会保障缴费、福利、工具、通讯设施、办公设备、巡检器材、保险、物资消耗、服装、警具、管理费、利润、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

2.所聘用的保安员工资及五险不能低于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不得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等的情况。在合同期(2年)内不得因国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险金比例等因素 而调整合同价格,供应商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3.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4.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组成(表格自拟)

5.本次投标报价为包干制。

六、考核办法

考核标准:月考核基数分为100分。

(一)门卫管理(52分)

1、学校安保工作肩负着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责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文明执勤,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员上岗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3分)。

 2、安保项目经理须与安保处保持密切的工作交流,每星期一次向安保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事情须及时汇报;每周安保队长要及时上报安保值班表到安保处,保安当天调班的必须上报安保处备案。(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

学校安保实行每日两班制,每天必须保证一名带班班长,每天白班必须保证有7名保安在岗,3名特勤在岗,晚班必须保证有6名保安在岗,3名特勤在岗;门卫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要统一着装,必须保持室内外卫生,传达室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禁止闲谈嬉闹娱乐等活动(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每次扣10分)。

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来客登记、车辆进出登记等各项台帐的登记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每次扣3分)。

5、图文信息综合楼的保安,要按作息时间及时开放大门和地下车库大门,负责门前车辆管理(楼前广场不得停放任何车辆)、维持学生的上、下楼的秩序、外访人员的信息登记及向校领导的请示反馈工作、楼内的巡更和财产的安全管理工作,监控室的管理工作,闲杂人员不得入内。(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3分)

6、校门开放时间:南门、北门全天开放;东门早上:6:30—8:30,中午:12:00-14:00,下午:15:40-19:00;北门按照早上:6:30—8:30,中午:12:00-14:00,下午:15:40-19:00,只对货车开放。正常教学时间(8:30-12:00,14:00-15:40)和晚上(周日至周四19:00以后,周五、周六21:00以后),任何同学不得随意进出校门,门卫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进出门时间进行管理,特殊情况出入校门必须出示校园卡、请假条,门卫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系部(每发现一例学生随意进出校门扣2分)。对攀爬大门、围墙进出入校园的人员,保安要及时进行制止,不能不管不问。(每发现一例没有及时制止的扣3分)。

7、外来务工人员(含食堂、超市等经营人员,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租用场地、房屋的人员等)需办理登记手续,凭校安保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校门。(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2分)。

8、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门卫需和前往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确认并登记有效证件后进校;因私来访人员,门卫需和被访者联系确认并登记有效证件后进校;所有来访人员必须填写来客登记表,出门时将被访者签字的回执收回。(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5分)。

9、临时来校借用教室、运动场、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门卫需根据校安保处的通知方可准许有关人员按指定路线和要求进出校门。(每发现一起未经安保处同意进校临时举办活动的扣4分)。

10、夜间22时至凌晨6时进出校门的人员,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和询问,并进行登记。(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4分)。

11、禁止商贩、产品推销人员、拾荒、乞讨等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杜绝衣冠不整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携带狗等各类宠物进入校园。(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5分)。

12、平信和报纸,门卫负责按照各部门分类依次分发到信箱,由各部门派专人领取;挂号信等重要邮件要及时通知各部门领取。对部门文件及时送到负责人处签章领取,核实无此人后应退回。(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3分)。

13.座机电话接听工作:门卫负责接听座机电话并及时传达、落实通话内容(2分)。

 (二)车辆出入(18分)

1、学校车辆和教职工私家车,凭《机动车辆通行证》进出校门。(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2分)

2、外来车辆(非来校办公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进出校园,需在停车线以外停车,说明进校原因,门卫需和被访部门、个人取得联系,登记后换取《临时出入证》进校,离校时门卫需检查并换回《临时出入证》方可离校;上级机关和领导来校检查工作,学校办公室和安保处通知后,所乘车辆可以免于登记和换证。(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4分)。

3、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但如接送病人、携带大量物品或遇到恶劣天气、教师赶时间上课等特殊情况,在乘车人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经门卫同意后换证进出校园。(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2分)。

4、禁止学生摩托车进入校园。(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2分)

5、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救火车、救护车、警车或其他抢险、抢修车辆不受本规定的限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同时向安保处报告。(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2分)

6、食堂、超市等送货的机动车辆一律从校北门出入,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内不得进入,且严格按如下时段进出:早6:00以后进入,7:40以前开出;上午8:30以后进入,11:50以前开出;中午13:00以后进入,14:00以前开出;下午15:40以后进入,17:30以前开出。(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2分)。

  7、物品出门:对运学校物品出校门的要严格检查,凡学校公物须持有后勤处等有关部门主管签字盖章的证明,并进行登记,方可放行。(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4分)。

(三)校园巡逻和夜间打更(11分)

1、特勤人员必须熟悉巡逻区域情况特点,公共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使用方法等,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公共秩序,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和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认真填写巡逻记录。(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3分)。

2、巡逻路线和时间为:白天:每节课课间(上午9:10~9:30,上午10:05~10:25,上午11:00~11:20,下午14:50~15:10,下午15:50~19:00采取不定时巡逻)3人巡逻,巡逻路线:22号楼—3号楼—3号楼和4号楼之间广场--图文信息楼前广场—4号楼-食堂;晚上:晚自习课间(晚上19:00~19:30,晚上20:00~20:30,)3人巡逻,巡逻路线:3号楼—4号楼广场--图文信息楼后广场—东门,晚20:50~晚23:00,从22号楼—3号楼—4号楼把学生往宿舍清场,清场后巡逻人员巡逻重点在宿舍外围、各重点部位、巡更点、东门围墙,严防学生攀爬大门、围墙;巡逻人员休息地点为北门和东门传达室;晚21:00~次日上午7:40保安采取不定时巡逻对重点部位、巡更点进行打更巡逻(每两个小时1次,至少巡逻3次),晚23:00~早5:00特勤采取不定时对校园周边围墙、校园建筑外围巡更点进行打更巡逻(每三小时巡逻一次,至少巡逻2次)。(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8分)。

(四)监控室(消控室)管理(9分)

1、监控、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3分)

2、密切注意监控、消防设备运行状况,保证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3分)

3、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3分)

(五)安全工作出现责任事故(扣10分)

(六)考核成绩与奖惩

1、成绩划分:

考核成绩≥97分者为优秀,91-97分者为达标,低于91分者为不达标。每月由校安保处汇总当月各次检查情况,得出考核综合得分。

考核成绩公布:

每次检查后,按标准评定成绩及时反馈给保安公司,每月由安保处汇总整理当月考核情况、成绩,在学校内公布。

3、奖惩与经费挂钩:

凡当月综合得分≥91分,无严重责任事故的,则全额划拨上月安保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成绩每降低1分,划拨经费则降低1个百分点(以次类推)。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如脱岗、当班饮酒等,扣除安保费100元/人次;如因履职不到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安保费1000元-2000元/人次。

七、奖励办法:

为鼓励保安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校园治安,在履责期间表现突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保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上报安保处的奖励100元;

2、拾到贵重物品(价值500元以上)上交安保处或归还失主视情况予以奖励100-300元;

3、抓获盗窃,挽回损失在1000元以内奖励200元;1000元以上奖励300元;

4、抓获社会人员翻墙入校园或入室的奖励100元;及时发现和制止社会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殴打学生的奖励200元/人;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打群架(包括在校门口旁)奖励100元/人;

5、尽心尽职为学校、师生挽回经济损失,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部门或他人好评的奖励200元;

6、发现和提供学生非法集会、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等信息的,奖励500元;

7、发现重大事故奋不顾身抢险救灾并对抢险救灾有功者奖励1000元;

8、在当值期间抓获犯罪嫌疑人,在交警方处理达到治安拘留、劳教等或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警方破获案件的奖励1000元;

9、在年终考核名次排在前5名且全年无扣分的奖励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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