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建湖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2.项目名称:建湖县2020年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县财政,已落实;
4.标段划分:一个;
5.服务内容:建湖县2020年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专业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对工程安全资料和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进行持续性评价评估:
(1)工程安全资料
主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评分表格(详见附件),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工程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工程安全资料检查。
(2)工程实体安全检查
①对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②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安全履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安全防护用具(品)、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机械设备检测及登记、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安全用电及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内容。
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 一年(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
8.采购预算:预算价为 20 万元,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二、项目基本概况及招标目的:
(一)项目名称:建湖县2020年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服务项目
建湖县2020年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专业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对工程安全资料和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进行持续性评价评估。
(1)工程安全资料
主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评分表格(详见附件),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工程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工程安全资料检查。
(2)工程实体安全检查
①对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②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安全履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安全防护用具(品)、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机械设备检测及登记、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安全用电及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内容。
(3)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60周岁以下,且从事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工作年限10年以上。
(二)、评估目标
(1)推行第三方工程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和权威地对建湖县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评估。
(2)第三方工程检查的结论有助于建湖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发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估和预警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有助于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第三方工程安全检查要贯彻“过程跟踪,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促进县内工程安全和工程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三)、评估依据
(1)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规范、标准、技术性文件等;
(3)工程设计图纸、批准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等;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四)、工作要求
1.人员组成。投标人需选派具有实际管理经验、有工程管理安全方面全部专业的、认真负责、专业功底扎实的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估工作。根据专业性质至少配备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设备、深基坑及消防专业等至少各1人。人员专业配置符合专项检查或工作需要,专家的资格要求符合有关约定,相应工程清单由甲方根据需要制定,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备满足要求的人员。
2.频次安排。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频次安排。由甲方委派一名专职安全联络员配合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资料、单位和人员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每季度须对全县在建建筑工地组织一次全面巡查,另根据建湖县住建局要求需额外增加一次,每个项目检查频率原则上不少于一次。预计全县年度建设工程项目约40个,核查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合同价格不因项目数量的变化而调整。除每季一次专项检查、特殊工程或事故调查工作外,全县综合性检查(原则上每季一次)或在重大活动前开展的专项整治,投标人均需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配置人员,每次不少于5人。
3.乙方须每季度汇总季度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甲方,由甲方委派职能部门在安全例会上公示,便于统一汇总通报。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或单位、人员严重违规,应于当日上报县住建局建工科、城建监察大队及质安中心等职能科室、单位,并同时研究制定出相应书面整改措施建议,由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及时跟踪处理。
4.乙方每季度底前须向甲方报送本季度安全检查台账资料。具体包含本季度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记录、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以及本季度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本季度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分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建议、重点安全管控项目以及下一步项目安全监管建议措施等)。
5.甲方将根据乙方检查评分汇总情况,每季度对所检项目进行评分评星,评分表(详见附件)评分由乙方独立完成,评分低于70分评为“一星”,70分至89分为“二星”,90分及90以上为“三星”,每季度评分结果将定期在县安全例会上进行公示,评分周期为一年。
6.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部分特殊工程检查及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以上工作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并纳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