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认真贯彻落江苏省、淮安市关于“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淮安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与存在的短板,深入分析淮安农业农村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高起点、高站位科学提出“十四五”时期淮安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目标、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编制出一份符合淮安实际、能够大力推动淮安农业农村发展的五年规划。
二、主要服务内容
编制好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围绕“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为总纲领,全面统筹“三农”各领域各方面,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协调推进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三农”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供给。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系统回顾并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淮安市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2)对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的目标,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机遇。客观评估淮安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所处阶段的战略性优势和不足,找准短板和弱项,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积极破解淮安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
(3)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淮安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战略导向、发展目标、区域及产业布局、重点任务、实施路径等。
(4)研究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农业和农村发展思路。
(5)研究谋划一批淮安“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建设发展迫切需要改进和提升的领域,高站位谋划一批具有突破性、全局性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
三、编制要求
1.符合国家和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规定要求。
四、成果要求
(1)项目交付成果主要包括:“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规划采用“1+N”结构,即1个总体规划、N个行业专项规划或研究(主要包括并不局限于以下方面:种植业发展、畜牧业和兽医事业发展、渔业发展、洪泽湖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科技与农业绿色发展、现代种业发展、开放型农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等);相关阶段性汇报稿、图件、专栏和附件等其它基础资料。项目结束日期应交付以上资料,并满足以下要求:成果内容须符合前述服务内容等规定;成果文本必须做到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完整、切合淮安发展实际;研究过程中涉及的重要过程性资料作为成果附件。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编制成果要达到省、市有关规划编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论证和审批。
(3)技术服务成果:向采购人提供最终成果(具体份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并提供全套电子文件各一份(格式不限于WORD、JPEG、PPT、PDF等)。
2.乙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2.1承接方按委托方要求提供服务。
2.2承接方向委托方提供规划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具体份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并提供全套电子文件各一份(格式不限于WORD、JPEG、PPT、PDF等)。
2.3提交规划设计的最终成果包括“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相关阶段性汇报稿、图件、专栏和附件等其它基础资料。项目结束日期应交付以上资料,并满足以下要求:成果内容须符合前述服务内容等规定;成果文本必须做到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完整、切合淮安发展实际;研究过程中涉及的重要过程性资料作为成果附件。
2.4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时间进度:
(1)2020年9月20前,形成《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基本框架。
(2)2020年10月底前,形成《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初稿。
(3)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征求意见稿和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动态衔接修改。
(4)2021年12月底前,根据淮安市政府、市发改委等部门对规划的意见,形成《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送审稿。
(5)2021年1月底,形成《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审议稿。
(6)2021年2月底前,根据淮安市委、市政府审议意见,修改、校核《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五、人员要求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组人员(含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实施时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调查、走访,结合淮安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详尽的调研成果。
2、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研究成果编制的人员,如无充分理由项目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投标人要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以如因投标人的人力、能力不足致使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可要求投标人增加或替换为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工作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资格证复印件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3、已确认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整体项目的参与度,负责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组织和指导,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或技术条件达不到项目要求时,可与供应商协商更换其他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须根据自身经验,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自身报告编写进度安排计划方案,同时注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度计划方案的主要工作职责。
注:上述所有要求必须完全满足,为完全满足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商务部分
(一)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于2021年2月底前,根据淮安市委、市政府审议意见,修改、校核《淮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二)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付款方式:
1、非中小企业的中标供应商付款按下列要求执行: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提供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分2期支付。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40%;通过专家论证、市政府批准执行后编制工作全部结束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尾款。(不计利息)
2、属于中小企业的中标供应商付款按下列要求执行: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提供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分2期支付。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45%;通过专家论证、市政府批准执行后编制工作全部结束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尾款。(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