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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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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7190000285130 发布时间:2022-07-19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指导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21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

2021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4月24日,淮安市入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4个以上设区市建成国家“无废城市”。《淮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高水平共同富裕幸福美好城市,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作出示范,积极推进“绿色高地”建设,统筹城市发展和固体废物管理,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扎实开展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无废城市”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提升淮安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通过“无废城市”建设,促进淮安市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带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让淮安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淮安”建设模式。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性质等要求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通过采购人考核。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指导服务项目,1项。

2、实施的时间:本项目实施时间4年,2022-2025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

1)调查研究及技术帮扶。2022-2025年,在2022年7月份完成淮安市全域固体废物摸底调查。此外,以问题为导向,在“十四五”时期,针对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研及技术帮扶工作。

2)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2022年,按照国家及省级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完成《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此外,在“十四五”时期,协助淮安市相关部门推动方案的落地实施。

3)年度评估及终期评估。2022-2024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年度评估,2025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终期评估,协助采购方准备并通过上级考核评估文件。

3、实施地点:淮安市全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项目成果提交要求

1)提交《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文本5份、电子档案1份。

2)提交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年度及终期评估报告。

3)协助采购方通过部、省考核评估。

2、《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1) 充分了解并落实国家、江苏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部署,深刻认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设定的依据和指标选取原则,设置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与指标,提出建设“无废城市”的总体目标和五大类固体废物细化目标,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研究制定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具体指标。

2) 结合调研情况,立足淮安市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特点、经济技术基础等,融合碳达峰碳中和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在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与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与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与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与综合利用、切实提升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与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等方面提出建设“无废城市”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重点任务。

3) 制定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四大任务清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淮安市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以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推动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指标的实现。

4) 《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需多次征求管理部门、企业代表意见,至少开展2轮以上全市层面的意见征求。

3、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年度及终期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以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作为依据,分析总结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和群众获得感等方面的目标指标,以及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和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效,完成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年度及终期评估报告。

4、全流程技术指导服务的要求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推介。结合淮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际,针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技术难点,提供相关领域先进技术推介和技术指导服务,并协助组织技术推介会。

2)“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支撑项目筛选。结合淮安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保障能力提升等方面,筛选切实有效的“无废城市”支撑项目。

3)在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中提供技术指导。

5、技术力量要求

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人员应不少于8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组负责人统筹本项目的整体进度,包括调研广度、调研深度、方案编制总体思路、邀请知名专家进行指导等,并对阶段性成果进行审核。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2022、2023、2024年度评估报告,通过采购方审核;终期评估报告通过部、省组织的验收考核。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派驻人员要求

在固废调研、文件编制、评估考核、推进建设等工作期间,应派驻1名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开展相关组织沟通、协调指导以及报告材料的编制工作和现场调研推进工作。

2、服务要求

1) 在项目工作过程中,需严守信用,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并严格把握工作质量。

2) 在项目工作过程中,需借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等地市级层面国家级环保类荣誉创建活动且创建成功的经验,需充分衔接“十四五”固废管理要求。

3) 在项目工作过程中,需全面融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吸收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经验,熟悉各类环境工程设计,统筹做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污染修复等工程中产生的固废处理处置。

八、付款方式

1)2022年,签订服务合同后30日内,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的40%;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后,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的10%;

2)2023年,完成合同约定2022年项目任务,2022年年度评估报告编制完成通过审核后,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的10%;

3)2024年,完成合同约定2023年项目任务,2023年年度评估报告编制完成通过审核后,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的10%;

4)2025年,完成合同约定2024年项目任务,2024年度评估报告编制完成通过审核后,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的10%;

5)2025年底,完成合同约定全部项目任务,《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总结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协助完成省、国家验收后,支付项目中标总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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