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旌德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提供并负责解释)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非★条款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一、项目介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暨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0〕223 号)、《关于印发旌德县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旌农水【2020】118号)和《旌德县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实施方案细化方案》文件要求,旌德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工作需采集与化验土壤样品150个,完成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3414”、经济作物“2+X”、肥料校正以及侧深施肥肥效对比、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化肥减量和新型肥料等试验合计15个,建成万亩水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和节水减肥(小型水肥一体化)技术综合示范片。开展水溶性肥料应用示范展示和特色经济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展示,开展土壤墒情监测、耕地质量监测和肥料使用量定点调查,全年上报墒情报告48篇、撰写县域耕地质量监测报告肥料使用量定点调查报告,优化县域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发布肥料配方信息,利用各种载体宣传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等。因项目实施内容较多,现将其部分实施内容对外招标,采购社会化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见(服务范围及工作量)。
(二)、项目要求:
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以落实中央1号文件文件精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绿色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为目标,坚持科技引领、生态为先、建设为重,调整施肥结构,转变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农作物施肥总量稳中有降。
1、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生力军,农、科、教相结合,农企合作在大田农作物(水稻、油菜、玉米)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基础上,向茶叶、水果等其他特色经济作物延伸。项目实施验收时,我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力争达到95%以上,化肥使用量同比下降1%以上(示范区化肥使用量同比下降3%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2、积极探索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耕地质量稳中有升
建立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集中展示配方肥、水溶性肥料、有机肥等肥料及基肥深施、水肥耦合等配套应用技术减量增效效果。
深入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有机肥应用、新肥料(新施肥方法)试验等试验示范,农科教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我县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持续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和耕地质量监测。
(三)、服务要求及其他(以下均为必须满足要求)
1、工作内容:
完成科技服务采购中涵盖的土壤样本采集与检测、田间试验、示范片建设,完善县域主要农作物施肥指标体系,优化施肥方案等工作内容。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促进科技转化。
2、服务范围及工作量
完成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部分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
附表: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科技服务采购清单
大项名称 |
单项名称 |
数量 |
简要描述 |
备注 |
土样采集与检测 |
▲土样采集与检测 |
150(个) |
按照相关标准方法进行样品采集与测定。必测项目:常规五项; 选其中10%土样,测中微量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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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试验 |
▲肥料利用率试验 |
3(个) |
科学选择试验田块,拟定试验方案,记录主要农事活动,做好调查统计,提交科技论文格式试验报告。提供试验活动图片资料。 |
试验结果中,肥料利用率如低当地平均水平,需提供充分说明。 |
▲“3414”试验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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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作物“2+X”试验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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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深施肥肥效对比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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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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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减量试验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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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肥料筛选试验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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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片建设 |
▲万亩杂交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 |
1(个) |
科学选择试验田块,拟定试验方案,记录主要农事活动,做好调查统计,提交科技论文格式示范总结。提供技术培训服务,组织现场观摩,提供试验活动图片资料。 |
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中标单位负责实施,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配合。 |
科技服务 |
▲完善施肥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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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县域主要农作物施肥指标体系,优化施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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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标准
本次科技服务引用下列标准:
3.1、NY/T 53 土壤全氮的测定
3.2、 NY/T 889 土壤缓效钾和速效钾的测定
3.3、 NY/T 890 土壤有效铜、锌、铁、锰的测定
3.4、 NY/T 1121.1 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3.5、 NY/T 1121.2 土壤pH的测定
3.6、 NY/T 1121.4 土壤容重的测定
3.7、 NY/T1121.6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3.8、 NY/T1121.7 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3.9、 NY/T 1121.8 土壤有效硼的测定
3.10、NY/T 1121.14 土壤有效硫的测定
4、服务验收
4.1、验收方式 根据县农委制定的《旌德县农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旌农办﹝2018﹞53号文件要求,招标采购的科技服务纳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进行项目管理,由县农委项目办组织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报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4.2、检验内容 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归档,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法人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声明(按格式要求)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成果经县级统一成果检查、初步验收,最终报宣城市农委批准并验收合格,并报省级验收通过之后,10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每年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中标价的5%,完成年度服务并经考核合格后,无息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包含服务期):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验收。
(八)、投标报价及其他要求:
1、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成本、服务人员工资及福利、实施工作所需的措施费差旅费、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费、税金、利润、成果专家评审费等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任务且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及审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涵盖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的所有内容)。该投标总价不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并为结算的依据,中标的投标总价除双方同意外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次采购内容,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如转包分包,使用方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