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4.1 项目概况
4.1.1 项目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我国在新世纪头20 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了优先的位置。《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列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明确提出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改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加快全国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保险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4.1.2 建设目标
1、医保移动支付项目(依托我的南京APP脱卡支付)
随着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劳动关系多元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以及地区间迁入迁出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动者跨地区求职,跨地区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等,都变得愈发迫切,异地业务经办成为 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搞好“智慧医保”移动支付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
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南京市“智慧医保”移动支付平台,最大程度地规范业务流程和统一信息标准,减少业务流程的随意性,减少信息标准的差异度,为信息共享和人员流动、为将来公共服务层次的逐步提高创造有利条件;为将来服务能力提升奠定基础。
2、零星报销OCR智能审核系统接口开发
简化零星报销流程,对相关材料及证明,应做到一次性告知;提高费用结报效率,原则上最多只需在材料受理环节“见面” 一次,后期环节不必再“见面”,正常报销办理时限压缩到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别情况的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实现OCR智能审核系统在医保生产系统中的应用,在零星报销工作中引入了OCR智能审核系统,由计算机扫描录入代替手工录入,由系统自动比对代替人工逐条核对,大大提升零星报销的审核效能,切实提升医保零星报销工作效率,缩短医保零星报销业务经办周期。
3、定点医药机构协议信息化管理
(1)30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在专网签订电子协议及相关的申报与审核工作;
(2)接收定点医药机构关于机构基础信息维护等诉求,如:变更机构名称、法人、机构地址、执营业执许可等信息;
(3)将定点医药机构关于选择系统接入方式、申购UKEY、PASM卡、读卡器、变更医保网络运营商等信息需求从经办机构流转至信息管理部门;
(4)向定点协议机构分类别、推送经办机构的通知、要求与文件等,反馈定点医药机构意见的功能。
4、门诊病种认定业务“以接口方式实现病种准入”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接口文件对医院HIS系统进行改造对接,实现医生在诊治的同时,为参保人完成病种认定,相关数据流向医院医保办审核,再通过接口转入医保系统。
5、国家药品目录落实实施建设与国家医保目录统一编码
通过本次系统建设达到对接国家医保目录统一编码要求;医保目录、支付、结算等模块改造到位;按照国家统一规范顺畅运行;促进医疗保障标准化管理,同时提升异地就医刷卡就医结算效率。
6、零星报销费用查证管理系统
(1)建立零星报销的查证管理系统,做到查证有据可查,全程记录查证过程,建立查证的电子档案;
(2)为生产库提供共享数据,预警有过不良记录的参保人员,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重点监控。
7、扩增单病种结算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5号) 要求病种数要达到180种以上,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比例达20%以上,中心拟新增115个病种,进一步增强总额结算、超支自付、节余留用的医疗保险付费激励约束机制。
8、长三角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接口开发
按照“让信息多跑步,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南京参保人员申请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时,备案原则和报销待遇等与国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规则一致。南京人社主管部门还将继续优化管理、规范流程、改进服务,让长三角地区群众共享优质医疗服务资源,看病就医更加便利。
南京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持卡结算系统的建设,提高经办效能,方便参保群众,实现业务效率提高、信息共享协同、业务经办简化。
1、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3、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传至交易系统。
4.2 产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医保移动支付 |
1 |
项 |
2 |
零星报销OCR智能审核系统接口 |
1 |
项 |
3 |
定点医保机构协议信息化管理 |
1 |
项 |
4 |
以接口方式实现病种准入 |
1 |
项 |
5 |
国家药品目录落实实施建设与国家医保目录统一 编码 |
1 |
项 |
6 |
零星报销费用查证管理系统 |
1 |
项 |
7 |
增扩单病种结算 |
1 |
项 |
8 |
长三角跨省门诊直接结算 |
1 |
项 |
4.3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1 医保移动支付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该类交易主要完成参保患者挂号登记、处方上报、预结算、结算及撤销结算等各项业务处理。在事务提交方面,由中心自动控制事务(本子系统开发范围为内外网全口径开发,外网部分开发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指定对应的外网开发商进行开发,开发工作量由中标人、采购人及外网开发商共同协商)。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2 零星报销OCR智能审核系统接口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简化零星报销流程,对相关材料及证明,应做到一次性告知;提高费用结报效率,原则上最多只需在材料受理环节“见面”一次,后期环节不必再“见面”,正常报销办理时限压缩到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别情况的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实现OCR智能审核系统在医保生产系统中的应用,在零星报销工作中引入了OCR智能审核系统,由计算机扫描录入代替手工录入,由系统自动比对代替人工逐条核对,大大提升零星报销的审核效能,切实提升医保零星报销工作效率,缩短医保零星报销业务经办周期。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3 定点医保机构协议信息化管理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中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续签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功能。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4 以接口方式实现病种准入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接口文件对医院HIS系统进行改造对接,实现医生在诊治的同时,为参保人完成病种认定,相关数据流向医院医保办审核,再通过接口转入医保系统。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5 国家药品目录落实实施建设与国家医保目录统一编码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对接国家医保目录统一编码要求;医保目录、支付、结算等模块改造到位;按照国家统一规范顺畅运行;促进医疗保障标准化管理,同时提升异地就医刷卡就医结算效率。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6 零星报销费用查证管理系统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南京市零星报销费用查证管理系统包括查证登记模块、统计查询模块、预警提示模块三个部分。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7 增扩单病种结算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南京市扩增单病种结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参保人员与医疗机构结算、单病种单据分类、单病种特殊规则和单病种结算四部分。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8 长三角跨省门诊直接结算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门诊持卡结算时,异地系统通过跨省异地平台连接到省平台,省平台将交易请求发送到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平台进行人员身份验证和医保结算资格判断后,调用南京市医保待遇算法接口进行医保待遇计算,并返回计算结果。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4.4 系统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培训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人员等),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系统安全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系统安全方案,上传至投标系统。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进度控制、质量保证、范围控制、配置管理、文档范本、风险控制等),上传至投标系统。 |
4 |
业务系统的熟悉与理解 |
投标人提供对采购人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二期信息系统系统的熟悉与理解分析报告,上传至投标系统。 |
5 |
软件开发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软件开发方案,上传至投标系统。 |
6 |
软件设计方案 |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软件设计方案,上传至投标系统。 |
4.5 开发人员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人员要求 |
1 |
驻场人员 |
1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将驻场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集成人员、服务人员、安全保障人员、程序员等)派驻采购人现场从事代码编写、程序调试、部署、测试等服务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成。 |
4.6 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承诺及时解决用户的日常问题,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邮件服务和定期现场巡检服务等技术支持。 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
2 |
项目团队 |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驻场人员为10人及以上(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PMP认证证书;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 年2-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集成人员具有OCP证书;具有OCM证书;具有CCIE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5-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具有工信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5-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保障人员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相关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5-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3 |
质量保证(完全响应) |
本项目维保期为一年(含)以上(自验收上线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维保期,维保期服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
4 |
违约与赔偿(完全响应) |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及监理方(或者采购人委托的有关各方)的监督管理,若违反项目合同及有关项目管理指令、要求时接受相应的处罚,接受以下工作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1)项目验收不通过处罚: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省、市行业标准规范,提交基础文档、过程文档、技术文档和验收文档。由采购人进行抽查审核。采购人验收和竣工验收:如没有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向投标人扣除合同金额60%作为罚金。 (2)出现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处罚:如果投标人在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 因自身管理不善,出现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时,采购人扣除合同金额60%作为罚金,同时,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及其造成的后果,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项目验收后维保期维护不到位的处罚:投标人在建设完项目并验收后,应当对系统进行妥善维护,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投标人应及时排除故障,如因该系统自身原因服务端出现故障,导致系统服务无法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要求扣除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每延期1小时,采购人扣除合同金额10%作为违约金。 (4)投标人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项目建设出现严重后果的处罚:如投标人出现不服从采购人管理,对采购人工作要求故意拖延、拒不执行,项目建设出现严重后果、不服从采购人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评估,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取消合同、取消付款、处以罚款等措施,具体处罚金额为项目合同金额的10%-300%。 |
5 |
服务响应时间(完全响应) |
1、投标人确保承担的工作内容7*24小时平稳运行。如出现故障,投标人在10分钟内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到达现场后对故障处理,在5时至19时出现的故障,15分钟内须诊断系统故障,30分钟内解决故障 ,期间须保证业务系统不间断地正常运行。在19时至5时出现故障,30分钟内须诊断系统故障,60分钟内解决故障,期间须保证业务系统不间断地正常运行。 2、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功能调整等。 |
6 |
售后服务人员(完全响应) |
1、投标人的驻场工程师在成交后如需更改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且变更之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2、投标人为采购人项目建立后台支撑服务团队,后台支撑服务团队负责采购人项目的总体规划、各项工作计划及内容制定、重大故障处置。 3、投标人如无法解决采购人项目故障,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或专业人士协助 解决,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7 |
权利保证(完全响应) |
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 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8 |
本地化服务 |
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
9 |
总体要求(完全响应) |
本项目拟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信息系统社保系统之上扩展建设,采用人社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架构,沿用社保系统应用中间件及数据库软件,结合市局社保中心的实际需求定制化二次开发,以求在最短时间内快速上线能可靠运行的系统,《2020年南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功能拓展建设项目》尽快落实下去。以上所有项目涉及公共服务接口开发、调试、对接的工作均在本次 采购服务范围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10 |
系统验收要求(完全响应) |
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验收方案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由采 购人按照采购人内部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验收。 |
11 |
系统建设成果要求(完全响应) |
投标人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及时提交建设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启动阶段:(1)项目实施方案。 2、业务需求分析阶段:(1)需求调研方案;(2)需求分析说明书;(3)相关标准与管理规范。 3、系统设计、开发阶段:(1)需求规格说明书;(2)概要设计说明书;(3)详细设计说明书;(4)数据库设计说明书;(5)系统接口说明书;(6)软件执行代码清单及代码媒质(包括源码)。 4、系统实施阶段:(1)系统上线部署方案;(2)数据迁移方案;(3)软件安装说明书;(4)软件使用说明书;(5)系统安装光盘;(6)系统培训方案;(7)系统培训手册。 5、项目验收阶段:(1)测试报告;(2)项目验收方案;(3)系统运行报告;(4)项目验收报告。 6、运行维护阶段:(1)系统维护方案;(2)系统维护手册;(3)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
12 |
知识产权及保密(完全响应) |
投标人必须保证本项目成果及所使用到资源的版权合法性,本项目成果及实施过程中一切产出物所有权及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主要包括:应用系统框架、源代码、程序脚本、数据库字典、数据库对象以及系统运行部署说明、系统运维说明等支撑采购人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技术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散播、转让相关成果。涉及业务部分的相关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才可以使用。投标人自带的工具软件及系统软件,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具有合法使用权。WEB中间件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负责购置。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应签订正式保密协议, 并在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投标人严格规范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在项目招标、建设、质保各阶段取得采购人各类信息进行保密管理,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
13 |
项目实施要求(完全响应) |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与采购人运维管理平台相配套的IT管理体系和制度,执行需求管理、代码管理、数据访问、机房进出、系统运维等制度。 投标人每月必须定期进行应用系统性能检测、效能分析,确保对问题能够进行事先预防,避免出现故障和问题。 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省、市行业标准规范,提交技术文档和验收文档。 |
4.7 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2、完成零星报销费用查证管理系统、医保移动支付(内网外网全口径开发)、以接口方式实现病种准入,长三角跨省门诊直 接结算开发,零星报销OCR智能审核系统接口5个功能,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完成所有功能模块,自通过项目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系统整体上线运行至维保期满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4.8 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阶段交付运行,免费维保期为项目整体最终验收通过后一年。
(1)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零星报销费用查证管理系统、医保移动支付(内网外网全口径开发)、以接口方式实现病种准入,长三角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开发,零星报销OCR智能审核系统接口等功能开发开发;
(2)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定点医保机构协议信息化管理、增扩单病种结算、国家药品目录落实实施建设与国家医保目录统一 编码等功能开发。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