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更好地开展好我市的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推进桂林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拟引进第三方企业或组织为我市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援助、补助服务。
2.服务对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援助、补助对象为具有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及临桂区城市社区户籍的老人,按照年龄段分为:60-79周岁(含79周岁)特殊困难老人预计1500人,80-89周岁(含89周岁)高龄老人预计19000人,90周岁(含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及80—89周岁(含89周岁)特殊困难老人预计3500人。 具体服务对象人数以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人数为准,实时更新;开展服务以实际签约人数为准,以老人自愿接受服务为原则。
3.供应商应承诺,在中标后必须在桂林市当地组建助老服务团队,为老人提供上门助老服务,同时助老团队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助老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有居家养老等相关行业的服务经验;能够与老人进行方言交流。
(2)特定工种服务人员须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培训资历证明,一般助老员持有养老服务相关培训证明;
(3)服务团队年龄18周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持有健康证明
(4)无信用不良记录,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并含有爱老敬老、遵纪守法、不泄露老年人信息等维护老年人权益条款,并自觉遵守。
(5)网络视频问诊医务人员具有国家卫生部门批准的相关资质,能够正常开展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服务要求:
(1)上门生活问候服务包含了解生活中的困难,及时解决可以当即处理的小问题,问候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转交其亲友、社区或民政部门。
(2)为老人提供24小时在线应急救助的紧急呼叫服务和应急性协助或处置。
(3)购买服务为指定服务对象,不得转移供他人享受。
(4)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培训制度(含培训计划)和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5)投标人需提供优化升级的线下服务项目内容,并制定完备的老年人需求评估方案、老年人能力评估方案内容,并能依据不同类别老人的特点,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
(6)投标人需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的服务团队,并制订完整的SOP标准作业体系以保障该服务体系的运营质量和效率。
(7)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服务管理监督制度,包含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服务承诺管理、服务反馈管理、服务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守则、服务供应商管理、应急管理等。
(8)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线下服务整体考核方案。
(9)服务期内接受第三方督导组织或机构评价管理。督导组织或机构每月对服务工单进行20%的满意度抽查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10)中标方要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真诚服务,关爱服务对象,如实反映老人的需求,严禁弄虚作假。如出现重大侵犯老年人权益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项目业主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并追究中标方责任。
5.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贴切桂林实际需求,能满足桂林城市、农村不同区域的老人多样化服务需求,要求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健康管理
①动态健康档案:为所有服务对象在系统中建立专属健康档案,为老人实时上传体检结果,更新动态健康档案,并可形成周期性健康数据线性分析报告。健康档案需记录体检数据、家族病史、个人病史、就医记录等信息。
②健康预警:当体检数据出现异常时,系统及时弹出预警信息,由专属客服致电老人给予健康指导,康复指南,就医建议等。
③上门体检:服务人员携带随诊包,上门为老人进行体温、血压、血糖、血氧、心电等健康数据检测。体检结果可实时上传至老人的专属健康档案。
④站点体检:供应商须为桂林市5个城区的中心站点各配置健康体检一体机一台,为前来站点活动的老人进行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
⑤视频问诊(上门服务):服务人员携带互联网诊疗专用设备上门为老人提供互联网全科助医服务。全职的全科医生全天候快速响应,在服务时间内随时视频接通,为老人提供规范的健康咨询、小病快问、专科建议、转诊建议,基于明确诊断的线上复诊开具处方药等专业服务。
(2)线上服务
①主动关爱:定期主动打电话给老人,开展生日祝福、特殊天气提醒关爱以及重大节日问候服务。
②紧急救援:为老人提供7*24小时紧急救援代叫服务,帮助老人代叫120、110、119等紧急救援热线,并帮助老人跟进进度,提供救援前的应急指导服务。
(3)居家照料服务
①物品整理地面清洁:对老人家中的物品进行整理,并进行地面清洁等项目。
②厨房整理:对老人家里的灶台、油烟机表面、水槽、碗具等进行清理。
③洗头:进行老人头部的清理及简单的头部按摩等。
④洗脚、泡脚:进行简单的泡脚后进行脚部的按摩等。
⑤剪指甲:对于老人的手指甲、脚趾甲进行修理,包括剪脚趾甲前脚部的泡脚等。操作小心不伤及老人,修理完毕进行一定清理工作,确保指缝无污垢。
⑥理发:进行头部的清洗后理发并进行相应的面部修理等。上应及时做好室内清理工作;理发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⑦清洗衣物:对于老人的衣物、床单、窗帘等进行清洗。分类洗涤衣物并做到洗净、晾晒,不损坏衣物;洗涤完成后,将衣服分类叠放整齐。
⑧助行:主要是陪同老人外出,如陪同买菜、领取工资、医院就诊等,按照老年人的要求及时办理。主动了解老人常去的场所环境及老人的需求,帮助老人排队取号、提重物等。
⑨助餐:为老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特别是为少数行动不便、高龄或重病卧床的老人提供上门送餐、助餐服务。
6.服务标准:
①60-79周岁(含79周岁)特殊困难老人:每人每季度1次共2小时居家养老上门援助服务,补贴标准为30元/小时。每半年免费进行1次上门体检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②80-89周岁(含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季度1次共2小时居家养老上门援助服务,补贴标准为30元/小时。每半年免费进行1次上门体检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
③80-89周岁特殊困难老人及90周岁(含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次每次2小时居家养老上门援助服务,补贴标准为30元/小时;每月1次每次2小时上门体检服务和线上问诊服务,期间可根据老人需求包含援助服务,补贴标准为30元/小时;免费为老人配备紧急呼叫服务设备2000个以上。
④所有服务对象在服务期内均享有24小时紧急呼叫服务、线上生日祝福、特殊天气提醒关爱以及重大节日问候服务。
7.服务期限:三年(自中标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8.采购预算:采购预算1020万元/年,三年项目资金预计为3060万元,以居家养老信息平台系统结算实际服务工单时长及第三方督导组织核准金额结算。本期安排资金1020万元进行采购,资金用完后,民政部门负责向财政申请安排后续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如项目业主无法争取到资金,或根据财政、审计要求需另外招投标,则项目终止。
9.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次月结算上月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督导组织或机构每月对服务工单进行20%的满意度抽查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方可结算;如未达到满意度90%以上,服务机构进行整改后达到测评要求再行结算。
10.特别约定:
(1)援助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在严格执行服务方案的基础上,经常听取服务对象、社区、督导机构或组织、民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2)老年人或家庭需要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时间之外增加服务的,服务机构与老人或家属另外签订服务协议,在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后,方可实施增加服务,由老人家庭支付费用。如遇到服务时间或人员安排冲突,必须首先满足本项目要求。增加服务项目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机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项目业主有权对服务机构进行处罚。
(3)投标人提供针对现有桂林市居家养老信息平台系统功能升级改造的服务:增加民政监管平台功能升级、社区养老管理模块升级、智能看护系统模块升级及人脸识别助餐系统模块升级,区县养老服务平台对接模块升级。
①民政监管平台功能升级:应至少包含基础数据管理、运营数据管理、资金数据管理、评估数据管理等功能,并增加使用手机小程序端口实时查看监管数据的功能。
②社区养老管理模块升级:应至少包含功能区管理、人次监测、人流分析、活动管理、护理管理等功能,以及上述功能在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社区站点的配置应用。
③智能看护系统模块升级:增加针对居家智能看护设备的管理系统,能够对老人进行实时视频监护,管理老人的主动按键求助,管理智能设备监测老人异常的警报,与老人的实时通话或者留言。
④人脸识别助餐系统模块升级:增加兼容桂林市人脸识别助餐示范点的相关人脸识别终端与系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对老人助餐补贴的消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能与助餐运营系统政府补贴对账管理功能。
⑤县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模块升级,能够对县级养老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市、县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数据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