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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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0120000112153 发布时间:2020-10-12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平度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技术服务要求为计划要求,若后期实际运行中存在变动,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1.2本项目共分为 3 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所提供服务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包括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

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对平度市符合要求的农民进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总人数 730 人。

第一包:经营管理型培育 150 人,(其中,家庭农场经营者 70 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骨干 40 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40 人)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培训≥120 学时,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培训学时遵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培训费用按每人 5760 元标准执行。

第二包:专业生产型培育 260 人,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培训≥40 学时,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培训学时遵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培训费用按每人 1840 元标准执行。

第三包:技能服务型培育 320 人,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培训≥40 学时, 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培训学时遵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培训费用按每人 1840 元标准执行。

在线评价学员覆盖面达到 90%以上,测评满意度达到 95%以上。培训课时按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其中,2020 年 11月 30 日前完成理论和实践集中培训,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跟踪服务

服务要求

制定培训计

划方案

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制定对应的培训实施方案,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学时分配、培训形式、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实训基地、考核评价等做出具体安排,对教学组织、学员管理、考核评价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一班一方案。培训计划报区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并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遴选培育对象

①基本条件。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年满 16 周岁,以从事农业生产服务为职业,并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

②组织报名。中标人根据培训计划,制定并发布培训通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审查核实申报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建立培育对象个人档案。组织、指导和协助符合条件有培育意愿的人员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提交申报。

③遴选审核。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青农字[2020]51 号)和《平度市 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配合市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做好网上申报等工作,按照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三年内不得重复的原则,做好申报学员审核遴选。

 

分类开展培训

要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立足产业,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开展培训,强化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培训组织实施遵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要将“云上智农”APP 和“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应用纳入培训课程,并指导上线注册。

 

优化培训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要创新教学方法,优化培训形式,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模拟教学、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强化实习实训,组织农民学员在实操演练、观摩交流中提升能力水平,实习实训比例达到《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在线培训,充分利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 等信息化教育手段。其中,家庭农场经营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线上学习时间不低于总学时的 1/10。每期培训班均需到区外等先进地区进行实训、观摩。其中,家庭农场经营者、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外出实训、观摩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 1/3;其他培训人员外出实训、观摩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 2/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除外。

做好培训组

织管理

①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以及各工作小组,完善班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担任班主任,做好学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②规范培训现场管理。要按照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实施流程,规范培训现场管理。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各司其职、无缝补位,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电力、交通等保障完备,培训现场组织严谨、安全有序。

做好跟踪服

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协作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协助做好宣

传工作

认真总结在高素质农民培育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培育工作的推进情况和产生的巨大效果,以及高素质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策划有分量的重点报道文章,强化宣传造势,全方位营造高素质农民培育良好氛围扩大培训项目的社会效应。宣传信息不少于 3 篇,需经过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发送。

 

 

 

 

 

 

 

 

 

 

 

 

 

 

培训基本条件

①管理人员具有两年以上涉农培训经验,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理论素养。

②培训教师具有丰富的培训授课经验,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具有鲜明独特的教学理念、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每班次授课结束后,及时组织学员对教师授课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向教师反馈需要改进的地方,对不适合继续担任主讲教师的及时调整;投入本项目培训教师或讲师第一包经营管理型不少于 20 人,第二包专业生产型、第三包技能服务型不少于 6 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占师资比例不低于 70%。鼓励邀请省市外或优先选用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优质师资。

③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能满足理论教学和模拟实训需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干净整洁,采光通风良好;住宿、就餐上课等场地的选择应本着方便学员的原则;设置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维护小组,定期进行维护并及时处理设备异常状况。

④有供培训对象进行见习的经营实训基地。基地布局、结构合理,具有较大可供选择空间,能满足不同学员培训需求;基地在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新农村建设、合作经营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实效性;基地管理规范,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工作成果

 

(一)数据库信息查询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 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的基地及学员评价的情况。

(二)满意度评价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 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覆盖面达 90%以上,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在数据库达到 95%以上。

(三)工作档案

安排专职人员建立培训对象学习档案,档案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作为培训机构、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查询、检查和评估的依据。验收合格后,30 天内将整理好的档案交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成果承诺书。

供应商需提交工作成果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

 

★(一)培育费用主要用于培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等支出, 包括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教材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参训人员餐费标准不低于 80 元/人/天,住宿标准不低于 100 元/人/天。培训教师费用标准参照市财政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培训学时安排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中《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执行。

(三)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

(四)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含农民报到往返公共交通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五)应根据各场地具体特点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参训人员人身安全。

(六)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以及第三方的考评监测、考核。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其中,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理论和实践集中培训,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跟踪服务。

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理论和实践集中培训,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区财政拨款程序,一次性拨付到中标单位。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 服务响应时间

建立完善的培训项目服务保障管理机制,做到各培训班次均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协调,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设置生活保障组,为参训学员与授课专家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设置医疗保障服务站,提供可能发生的防疫、急救、伤口处理等应急服务。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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