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为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6〕129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18 年)的通知》(粤基本公卫服务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医改办[2017]79号)、关于印发《斗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斗卫计[2018]22 号)等的要求,现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辅助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完成,制订项目要求如下:
一、乾务镇卫生院 202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我院为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0-6 岁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签约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于乾务镇服务人口较多,乾务镇卫生院及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不足以应对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拟通过向社会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辅助完成辖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工作。
二、服务对象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范围的人群。
三、工作地点
乾务镇卫生院和乾务镇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
四、项目要求
(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构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质保量完成。
(二)服务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金额:
类 别 |
项目 |
单价报价上限(元) |
单位 |
说明 |
任务数 |
健康档案 |
新建居民健康档案 |
10 |
元/份 |
居民健康档案的新 建、动态使用、更新向居民公开;发死亡迁出、失访时档案及时终止。 |
5940 |
居民健康档案维护 |
7 |
元/份 |
|
12940 |
|
健康教育 |
个体化健康教育 |
0.5 |
元/人次 |
|
6000 |
发放印刷资料 |
0.5 |
元/份 |
|
25000 |
|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 |
新生儿家庭访视 |
28 |
元/人次 |
|
900 |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
15 |
元/人次 |
|
900 |
|
婴幼儿健康管理 |
18 |
元/人次 |
3 月龄 |
900 |
|
28 |
元/人次 |
6~8、18、30 月龄各1 次 |
6500 |
||
21 |
元/人次 |
6、12、24、36 月龄各 1 次 |
5500 |
||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30 |
元/人次 |
4~6 岁,每年 1 次 |
3400 |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
5 |
元/人次 |
每年 1 次 |
3630 |
体格检查 |
10 |
元/人次 |
3630 |
||
辅助检查 |
115 |
元/人次 |
3630 |
||
健康指导 |
5 |
元/人次 |
3630 |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筛查发现 |
10 |
元/人 |
每年随访 4 次,血压控制不理想的增加随访 2 次 |
50 |
随访评估 |
30 |
元/人次 |
12300 |
|
健康体检 |
22 |
元/人 |
|
2550 |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筛查发现 |
18 |
元/人 |
每年随访 4 次,血糖控制不理想的增加随访 2 次 |
20 |
随访评估 |
38 |
元/人次 |
3350 |
||
健康体检 |
25 |
元/人 |
650 |
说明:单价包括了完成相应服务的所有费用。在服务期限内,如出现社会生产物资、人员成本大幅上升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除按规定支付成交价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含单价及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业务派驻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为了及时有效完成相关服务外包业务,供应商每天业务派驻人数原则上不得少18名专职公卫服务人员,并且需要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做好专职人才储备,能做到随着服务项目的阶段性要求及时调配(或增加)人手。
2、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关系到国计民生,需要稳定人员配置,为了提高派驻人员的稳定性,供应商的用人成本应不低于同等政府雇员标准,或不得低于《2019年珠海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低位数标准(6827元/月),具体以供应商承诺及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准。
3、业务派驻服务工作的管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完成, 采购人负责日常技术支持与日常监督;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计划开展相应的业务外包服务。
4、因业务开展产生的相关成本,含人工费用、用工产生的风险费、管理成本及财务成本(税费等)等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负盈亏。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2020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
六、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辅助完成门诊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维护工作。
2. 群体健康教育: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辅助完成健康教育的登记、摄像、宣传单派发及资料整理工作。
3. 孕产妇围产期保健访视服务:辅助医院医务人员辅助完成产前检查及产后随访工作。
4.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辅助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5.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辅助完成慢性病患者建档、健康体检及随访工作。
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辅助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建档及健康体检工作。
7. 中医药健康管理: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辅助完成重点人群的中医药服务工作。
8. 其他管理任务: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人员要求
服务机构参与项目人员均为医学类专业毕业,取得卫生专业技术类资格者优先,项目管理人员需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七、服务管理要求
(一)社会服务机构的项目服务人员要服从乾务镇卫生院及下辖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全面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外包项目指标要求。
(二)社会服务机构要根据乾务镇卫生院及下辖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服务人员,以确保服务任务的完成。
(三)社会服务机构的项目服务人员,如取得执业资格证的,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执业地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