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项目概述
构建完善的公示地价体系是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支撑,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对推进城乡地价体系一体化建设,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已全面展开。《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须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并公布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
德州市宁津县
二、项目内容
参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估价等各项国家以及土地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特点、相关技术指引和宁津县实际情况,完成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定级、基准地价评估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制订工作,编制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集体建设用地工作范围包括:宁津县范围内现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村镇规划等的集体建设用地(至少包括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宅基地三种类型),如有必要可采取全域覆盖形式。
农用地工作范围包括:宁津县范围内的现状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等,采用全域、连续覆盖的方式。
三、时间及质量要求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项目成果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规程、指引及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德州市自然资源局专家组验收;
四、工作原则
1.合法性原则。基准地价体系应以基准地价评估时点有效的土地法律、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更新过程所采用的数据、方法、案例必须符合法律、政策、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要保证程序合法、结果合理合规。
2.客观性原则。基准地价是特定土地内涵条件下的区域平均价格,是依据规程和实际测算得到的客观价格,不得人为干预基准地价更新结果。
3.实用性原则。要根据土地利用出现的新情况,有重点地解决原基准地价地类偏少、体系不完整等问题,强化基准地价的应用研究,提高可操作性。
4.衔接性原则。更新工作要与现行基准地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地籍调查、城市规划等成果相衔接。充分考虑地价管理要求与更新成果的衔接平衡、省内区际的衔接平衡、经济发展水平的衔接平衡等,注重延续性,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
五、工作任务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项目
依据规程和规范和相关技术指引,全面搜集相关资料,分析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准确反映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地价水平和规律,建立完整的基准地价体系。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根据实际情况和规程要求,确定评价范围;
(2)按照相关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划分土地级别;
(3)确定基准地价内涵,合理测算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4)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5)编绘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样点地价图;
(6)编制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7)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数据库;
(8)组织对基准地价成果的听证、验收和报请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及备案。
六、工作成果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数据库成果和基础资料汇编。具体内容为:
1、文字成果
(1)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报告;
(2)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
(1)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2)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样点分布图;
(3)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
(4)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单元分值图。
3、表格成果
(1)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面积统计表;
(2)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3)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相关修正系数表。
4、数据库成果
(1)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因素作用分值数据库;
(2)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单元总分值数据库;
(3)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交易样点地价数据库;
(4)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库。
5、基础资料汇编
(1)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工作文件、技术文件等;
(2)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中收集整理的原始资料;
(3)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中间成果资料;
(4)宁津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定级因素调查表、样点调查表、样点地价调查表等。 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数据库成果和基础资料 汇编,主要内容有:
1、文字成果
(1)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报告;
(2)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
(1)宁津县农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2)宁津县农用地样点分布图;
(3)宁津县农用地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
(4)宁津县农用地土地定级单元分值图。
3、表格成果
(1)宁津县农用地土地级别面积统计表;
(2)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4、数据库成果
(1)宁津县农用地定级因素作用分值数据库;
(2)宁津县农用地定级单元总分值数据库;
(3)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交易样点地价数据库;
(4)宁津县农用地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库。
5.基础资料汇编
(1)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有关的工作文件、技术文件等;
(2)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中收集整理的原始资料;
(3)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中经整理形成的中间成果资料;
(4)宁津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定级因素调查表、样点调查表、样点地价测算及修正过程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说明表。
七、成果格式
文字类电子成果为 Word 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 Excel 格式,图形数据类电子成果为 shp 格式,图像类电子成果为 JPG 格式。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供应商须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成果图件编制、基础资料汇编、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服务。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须在接到用户的通知半个小时内做出响应,24 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解释等服务。
4、上级对工作中间节点有明确时间要求的,应满足最新上级要求,售后服务期限为通过验收或成果公布后一年。
5、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