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莱州市中医医院“120 急救站”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共 1 包,具体技术指标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投标报价若有遗漏, 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2、本章中“★”“▲”“■”等符号说明:
(1)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2)采购清单备注栏中带“▲”标注的产品(或组成部分)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
19 号)规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强采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采购清单备注栏中带“■”标注的产品(或组成部分),属于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1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监护负压型救护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辆 |
1 |
序号 |
技术要求 |
备注/说明 |
A |
车辆基础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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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底盘型号:JX6533P-M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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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轴距 mm:≥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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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转弯直径 m:≦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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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体尺寸 mm:长≤5341,宽≥2030,2400≤高≤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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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抢救舱尺寸(长×宽×高)mm:≥2600×1710×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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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满载总质量 kg:≤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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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发动机:ECOBOOST4G20B6L,直列、四缸、增压 |
序号 |
技术要求 |
备注/说明 |
8 |
燃油种类: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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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排气量 mL:≥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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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排放标准:国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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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轮距前/后(mm):≤1736/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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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额定功率 kw≥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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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最大扭矩 Nm≥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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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变速器:≥五速手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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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最高时速 km/h:≥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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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轮胎:215/75R16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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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油箱容积(L):≥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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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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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整车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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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控锁,遥控钥匙,前雾灯、行车电脑、隔热玻璃、发动机防盗、原厂后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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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后双开门,右侧大开度侧拉门,右侧拉门处安装有上车踏步。 |
医护及病人 (带担架)上车便利性考 虑 |
3 |
驾驶员安全气囊, 司机椅六向调节,副驾驶双人座椅,驾驶员安全带未系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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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BS+EBD(刹车自动防抱死系统、制动力自动分配系统) |
车辆安全性考虑 |
5 |
前排电动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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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悬架系统(前/后):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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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液压助力转向系统,前后盘式制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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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前后独立空调控制,原厂后舱空调,后空调在三包维修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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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前挡风雨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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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乘客数:≥7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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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医疗舱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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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舱采用复合材料模具成型内饰,防水阻燃易于清洗,不会发霉;材料需要符合汽车内饰件环保要求,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根据以下分项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分别标注页码。 重金属残留 ≤0.1%。 多溴联苯总和 ≤0.1%。(提供检测报告) |
防止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对乘客健康的危害 |
2 |
地板 医疗舱地板材料应环保无毒,无重金属(铅、镉、铬、汞) 残留,防水、耐磨、耐冲击、耐酸碱、耐化学品(消毒水等)。提供证明文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根据以下分项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分别标注页码。 重金属残留 ≤0.1%。 多溴联苯总和 ≤0.1%。(提供检测报告) |
防止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对乘客健康的危害 |
3 |
车厢内储物柜的柜体防火性能应符合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 并标注页码。 |
专门针对车辆在高温干燥等条件下 的阻燃安全考虑 |
序号 |
技术要求 |
备注/说明 |
D |
空调及照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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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驾驶室和医疗舱原车空调系统 |
空调性能考虑 |
2 |
医疗舱可独立控制空调系统,原厂后空调系统,并在三包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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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疗舱可独立控制暖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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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疗舱顶棚安装超薄排风系统(外机厚度≦6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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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形紫外线消毒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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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疗舱顶部长方形高亮 LED 灯 4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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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中央电源分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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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舱总电源开关,集成在车辆点火开关上,点火开关 ON 档,医疗舱通电,点火开关 OFF 档,医疗舱整车断电 |
保障医疗舱用电设备使用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
2 |
医疗舱 7 寸触控屏 1 只,后门处 4 寸触控屏 1 只,驾驶室备用开关 1 组,三路可以同时控制车厢照明灯,后射灯等电气。(提供实物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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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启动开关:车辆因使用过程中各原因造成车辆主电瓶亏电无法启动时,可通过此开关借助副电源系统完成车辆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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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流220V 国际标准防尘翻盖电源插座4 套,2 个防尘翻盖直流12V插孔,2 个 USB 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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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免维护副电源系统(高性能蓄电池 80AH),附加的副电源系统在车辆启动时会进行自动充电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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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警灯警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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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驾驶室安装警报、警灯控制按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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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装整体式异型警灯,左右各 2 块独立灯罩,内含 LED 发光源, 中间贴放中国急救标识;车尾部两个与高位制动灯平齐的异型警灯;左右两侧各 4 个 LED 爆闪灯(2 蓝 2 白),提供警灯合格证;100w 警灯警报器 |
造型新颖有专属特色,有效降低车高, 提高车辆通过性,易于维护 |
G |
医疗舱内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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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舱采用复合材料模具成型顶棚,高分子材料一次成型工艺柜子。所使用材料防水防火易于清洁,全车不含木制材料,满足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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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分隔墙上安装推拉窗,窗户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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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用防静电高分子防滑地板,防水防酸防腐,易清洁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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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疗舱左侧安装中央供氧系统:10 升氧气瓶 2 个,氧气终端 2 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 2 个,配有氧气切换阀,可快速切换供氧的氧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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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疗舱安装输液滑轨,配输液挂钩 2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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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疗舱中隔墙处安装与驾驶室前后对讲系统。在中隔墙安装朝后医生座椅 1 只,座椅坐垫可折叠,配三点式安全带 |
序号 |
技术要求 |
备注/说明 |
7 |
医疗舱左侧上部安装吊柜;医疗舱左侧后侧安装氧气瓶柜,配 10L铝合金氧气瓶 2 只。左侧安装医疗器械柜,可安装监护仪,呼吸机,吸引器等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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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右侧安装 2 人座长排座椅(配有安全带),长排座椅前部安装单人医生座椅一只,座椅靠背可调节角度,配三点式安全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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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车顶及长排座椅尾部安装全方位安全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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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产自动上车 1 付,担架安全带技术要求:安全带锁扣:高品质镀铬,耐磨,拔插 10000 次以上;安全带卷缩器:拉出长度大于1 米能自动回缩,锁紧;安全带织带宽度;47mm,100%涤纶;安全带报警器:当患者躺上担架 6 秒钟内未系好安全带,报警装置会发出中文语音报警“叮咚,您好请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报警器待机电流:<30μ A,报警器内置锂电池,有完善的充电电路标准的 USB 充电端口,可以利用外部电源对锂电池充电。担架配有铝合金担架平台,下面插入铲式担架; |
担架配有安全带报警器, 确保有病人躺在上面时提醒系紧担架上的安全带,避免病人从担架上摔下来 |
11 |
医疗舱配置不锈钢垃圾桶 1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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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灭火器及支撑架 1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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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车辆外观:救护车标识,字样按采购单位要求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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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医疗舱左侧安装可调速的负压排风细菌过滤装置,负压系统的功能应能使医疗舱形成与外界环境相对的大气低压差,进气口与负压口对角布置,并通过排风装置及联接的高效过滤消毒器,阻止医疗舱内的污染空气外泄,达到通风换气、不污染环境。 相对压强:启动负压装置时,舱内相对压强应符合国家救护车行业标准在-10Pa~-30Pa;同时舱内负压力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可确保舱内负压值稳定在-10Pa 至-30Pa。 过滤器效率:空气过滤器对粒径 0.3μ m 微粒气溶胶滤出率应大于 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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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铝合金铲式担架 1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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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医疗舱 220V 供电配有漏电保护器 |
用电安全保护 |
(二)其他要求
1、提供急救车医疗舱总布置图、设计草图、车内医疗设备配置图等技术资料和图片。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明确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及图片资料,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性能说明书、整车检验报告。
3、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公安和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一切资料,确保所投车辆能够在使用地上牌。
成品车参考照片
三、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下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车辆送达现场后,如招标人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车辆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3)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节能、环保和质量标准。
(4)中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