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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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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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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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担架员和驾驶员项目 |
年 |
1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根据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实际需要,以服务外包的方式采购担架员和驾驶员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一)担架员: (1)跟随救护车出诊,协助医护人员把病人从高楼或事发现场安全地搬、抬至救护车上;到达医院后协助医护人员把病人从救护车转交给医院。 (2)携带抢救器械至高楼或事发现场。 (3)根据工作职责整理车厢内的物品及做好车厢的清洁卫生。 (4)完成医护人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 (1)安全驾驶救护车辆,根据中心安排参与各项急救保障任务。 (2)依照中心管理规定,熟练掌握救护车辆及各类车载设备的使用,及时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年检工作。 (3)完成医护人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担架员: 为南宁急救医疗中心的12个急救站提供不少于15组担架员服务,具体如下:4个直属急救分站,即南湖急救站(位于长湖路26号)、江南急救站(位于淡村路13号)、北湖急救站(位于明秀东路北二里3号)、青秀分站;8个非直属急救站,即七星急救站(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秀厢急救站(南宁市中医院)、红会急救站(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琅东急救站(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琅东分院)、大沙田急救站(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五象分院)、西乡塘急救站(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新阳急救站(第三人民医院)、长堽急救站(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1、聘用人员要求: (1)每天确保不少于60名担架员值班,要按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安排轮休。 (2)男性,原则上年龄在18—45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要求服装统一。 (3)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意外伤害险。 2、值班时间要求: (1)每天2班制,白班10小时,夜班14小时。具体时间段为:白班:8:00-18:00,夜班时间:18:00-次日8:00。班次和时间点要与南宁急救医疗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的具体排班一致。 (2)同一名担架员不能连续24小时值班。 3、所有担架员须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经过南宁急救医疗中心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内容为担架员工作规范和院前急救技能。 4、担架员要按南宁急救医疗中心要求使用的规范用语和操作流程。 (二)驾驶员: 为南宁急救医疗中心提供救护车驾驶员8名。 1、聘用人员要求: (1)人数:8名。 (2)年龄:原则上年龄在23—45岁。男性,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要求驾龄3年以上,持B类及 以上驾照。 (3)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意外伤害险。 2、值班时间要求: ▲①每天2班制,白班10小时,夜班14小时。具体时间段为:白班:8:00-18:00,夜班时间:18:00-次日8:00。班次和时间点由南宁急救医疗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具体排班。 ②驾驶员值班统一由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安排,不能超过规定时间连续值班。 3、遵纪守法,遵守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文明驾驶急救车辆。 4、所有驾驶员须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经过南宁急救医疗中心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内容为驾驶员技能考核、工作规范和院前急救技能。 5、救护车驾驶员要按南宁急救医疗中心规定的着装,穿着工作服装上岗,要按南宁急救医疗中心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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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必须签订 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急救医疗中心指定位置。 四、验收标准、规范:符合行业标准 五、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4、备品备件要求:无 5、其他:(1)培训:关于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生产、消防、常见的急救基本知识相关培训。 (2)采购方制定担架员和驾驶员考核标准,定期对担架员和驾驶员进行考核,采购方有权将考核不通过的担架员和驾驶员撤回中标方所在的服务公司,要求中标方所在的服务公司重新派遣新人员上岗。 (3)担架员和驾驶员的节假日休息、公休假、年假、事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排,不得影响中心的正常运行,保证人员数量和质量。 (4)中标供应商提供担架员和驾驶员所需工作服及休息用的床铺、被褥等生活用品,担架员工作服由供应商设计,经采购人确认认可;驾驶员服装必须同采购人的服装款式、标识一致。 (5)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及事故等,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根据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项目管理方案、拟投入人员、劳动安排、时间安排方案等材料。 2、投标人如有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荣(信)誉、业绩、奖项、资质(格)证书等证明等材料。 七、验收要求及标准 1、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验收。 八、其它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其中人员工资不能低于南宁市最低标准);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工作服费用。 (4)劳务费、管理费、社保(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等招投标产生的全部费用。 ▲2、南宁急救急救中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不提供食宿场所。 3、 中标人的项目团队所有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 以下材料如有请提供: (1)投标人获得国家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ISO9001 ;获得环境质量认证体系ISO14001;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OS45001。(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自 2017 年以来(含 2017 年)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与生产经营或业绩有关的奖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荣获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自 2017 年以来(含 2017年)承接过同类服务项目业绩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件) (5)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具有急救培训合格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组织员工入场提供正常服务后,采购人在项目经费拨款到采购人账上后1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中标价50%的服务费;服务满6个月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意度调查合格后,支付剩下的服务费。 (2)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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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