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提交项目服务方案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修改完善成果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项目成果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供项目成果修改维护服务至2021年6月30日。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招一家单位开展合肥市节约集约用地进行专项研究与评价服务,包括合肥市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业用地利用改革研究、2020年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评价、产业用地指南修订等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合肥市自然资源改革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技术服务成果。
三、服务需求
(1)合肥市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以自然资源部公布的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为依据,对合肥经开区、合肥高新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合肥出口加工区、新站高新区、庐阳经开区、蜀山经开区、包河经开区、长丰(双凤)经开区、肥东经开区、肥西经开区、安巢经开区、庐江高新区、居巢经开区等14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进行核实评价。具体内容为各开发区核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内用地状况、经济社会、建筑工程相关监测数据的调查核实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2)合肥市工业用地利用改革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合肥市工业“标准地”供应导则编制工作;以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为依据,完成对合肥高新区、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4个国家级开发区核准范围内待建地的核实评价;完成对截止2019年底的市辖区范围内工业用地的批准信息、建设情况、投入产出等数据的上图入库。
(3)2020年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评价报告编制:以庐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为研究重点,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房地一体确权调查、国土空间规划、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等成果为依据,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地类分布研究、权利人研究、规划研究、入市价格研究和利益分配研究。
(4)合肥市产业用地指南修订:对2012版合肥市产业用地指南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产业用地布局指南、工业用地指南、现代服务业用地指南、基础设施用地指南、社会事业用地指南、实施建议和使用指引、产业类型与土地用途对应标准等。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编制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归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2)供应商应保证驻点办公不少于1个月,项目主要编制人员需保证随时参加项目调研与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