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顺应广大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期盼, 推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行模式,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同步推进、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环卫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基础,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新平安。
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乡镇主体、分类实施”的工作思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对全区 8 个乡镇的 98 个行政村实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利用”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体系,构建“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城乡一体化”的环卫新格局,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机制健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农村环卫保洁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乡村公共区域保洁。各乡镇、各村的文化广场、小游园、射箭场等公共区域和村庄主次巷道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圾收集及清运工作。
(二)河道水库管护。辖区所有排水渠道、湟水河、祁家川河、白沈沟河、巴藏沟河、小南川河等流域和水库、淤地坝的巡查管护及水面漂浮物、河岸周边的垃圾清理。
(三)乡村道路保洁。过境公路、铁路、区乡村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不包括海东公路总段辖养的路段)。
(四)乡村绿化管护。开展村庄美化香化工程,按照“一村一景”要求,在公共空闲地、道路沿线种植各类苗木、花草。
(五)农村公厕管护。做好已建成农村公厕的日常管护及保洁(含后续增加公厕)。
(六)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四清一改治十乱”、大棚房、彩钢房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和资源回收再利用。推行农户源头分类,保洁员二次分类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方式,督促产生农户对灰渣等垃圾进行清运填埋处理。尝试对餐厨垃圾根据经营规模分等次行适度收费,建立收运记录台账,规范收运作业行为。
(八)做好应急保洁工作。为确保各类重大活动、会议以及各级调研、检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临时性安排的集中清扫保洁、应急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卫生保障工作。8个乡镇辖区内的学校、医院、乡镇政府等政府公共机构、企业及国、省干道、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不包括在保洁范围内,但需对收集的垃圾及时进行清运。
(九)主要服务的内容数量、范围详见后附统计表,不仅限于此,具体由服务单位自行现场勘查,后附《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一)人员配备。
1. 优先聘用各乡镇现有保洁员、司机、装工、河道巡查保洁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2. 聘用保洁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农村卫生保洁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中标企业与每位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人)。中标企业须配备足够的项目管理人员, 具有管理实际工作经验,在承包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换和减少项目负责人,如若不能兑现,按违约处理。
3. 应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员招聘、教育、培训、薪酬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保洁队伍整体素质。原则上,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平安区最低工资标准。严禁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并配备必要的保洁作业工具和劳保用品。
(二)环卫资产管理。
1. 由区新农中心、各乡镇对近年来区政府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方面配备的车辆、设备等环卫设施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2. 由新农中心、区财政等相关部门牵头,对已登记造册的所有环卫设施、车辆等环卫资产进行评估。对已损毁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环卫资产,依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3. 对评估后能正常使用的环卫资产,确定环卫设施、车辆年折旧费,用于抵扣中标企业承包费。
4. 加强对农村环卫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将使用状态良好的环卫设施及车辆统一移交中标企业管理和使用,各环卫设施、车辆在中标企业使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5. 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后,中标企业按照标准增配相应的环卫设施和车辆,补足农村环卫硬件设施短板,中标企业购置的环卫设施由运营方管理处置。
(三)人员配备及环卫资产统计表
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卫设施及人员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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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保洁员 |
垃圾斗 |
分类垃圾箱 |
垃圾车 |
洒水车 |
电动三轮车 |
备注 |
|
河道 |
村庄 |
||||||||
1 |
平安镇 |
15 |
80 |
115 |
114 |
2(辆) 青 B﹒71202 青 B﹒08256 |
1( 辆 ) 青 B﹒28005 |
7(辆) |
|
2 |
小峡镇 |
9 |
18 |
22 |
1 |
1(辆) 青 B﹒92550 |
1(辆) 青 B﹒28597 |
7(辆) |
|
3 |
三合镇 |
9 |
48 |
75 |
315 |
3( 辆 ) 青 B﹒22137 青 B﹒61017 青 B﹒90952 |
1(辆) 青 B﹒28052 |
7(辆) |
|
4 |
古城乡 |
8 |
44 |
54 |
161 |
1(辆) 青 B﹒20202 |
1(辆) 青 B﹒28817 |
8(辆) |
|
5 |
沙沟乡 |
7 |
38 |
42 |
60 |
1(辆) 青 B﹒52726 |
1(辆) 青 B﹒28812 |
7(辆) |
|
6 |
石灰窑乡 |
6 |
30 |
61 |
179 |
1(辆) 青 B﹒62067 |
1(辆) 青 B﹒28133 |
6(辆) |
|
7 |
巴藏沟乡 |
6 |
22 |
35 |
230 |
1(辆) 青 B·93225 |
1(辆) 青 B·28693 |
6(辆) |
|
8 |
洪水泉乡 |
|
20 |
25 |
184 |
1(辆) |
1(辆) 青 B﹒28587 |
|
|
合计 |
|
60 |
300 |
429 |
1244 |
11 |
8 |
48 |
|
注:环卫设施和车辆使用权移交中标服务单位,环卫设施计车辆的产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中标后以租赁方式使用环卫车辆(垃圾车、洒水车、电动三轮车,共67辆),车辆估价值约300万元,租赁费按车辆估值的3%暂计,为每年人民币玖万元,其他维护等费用(保养、保险等全部费用)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一)工作标准及要求
1)环境卫生及管护方面
1. 各乡镇、村庄区域标准:一是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墙根边角净、绿化带净、沟渠水域净、果皮箱净、公共设施净;“六无”即: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废弃堆积物、无广告横幅、无乱搭乱建、无非正规垃圾点。二是垃圾收集要日清日运,垃圾不能外溢,无焚烧现象。
2. 道路沿线区域标准: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干净整洁。
3. 河、沟、渠、库、坝区域卫生标准:河道、排水沟、灌溉渠、水库、淤地坝等水域无漂浮物,周边无各类垃圾。
4. 公厕管理区域标准:农村公厕内外无堆放垃圾,设施完好无损,厕所内干净整洁、无异味,运行正常,按时开放。
5. 绿化带、景观带区域标准:做好各类花卉苗木的种植、管护工作,确保花卉苗木长势良好,及时修复。
6. 垃圾收集、转运标准:不准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所有垃圾必须按规定日清日运至填埋场,不得随意倾倒;作业车辆倾倒垃圾时要服从垃圾处置场地管理。
2) 环卫设施方面
1. 环卫设施要布置合理、摆放有序、外观整洁、定期消毒、及时维修,不影响村容村貌, 不妨碍交通。
2. 环卫车辆要车容整洁,车体外侧无污物,标识清晰,密闭运输,无洒、滴、抛现象。
3. 环卫标志服装由中标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和颜色配置,并发放到位。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保洁员及驾驶员要统一着装,穿戴整齐。
3) 其他
具体要求结合《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卫工作考核细则》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标准
1、保洁要求、内容与说明
1.1承包人具体按以下要求并结合附后的《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卫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保洁。
1.1.1村内道路广场:
①村内主巷道广场每天至少打扫一次。
②道路干净整洁,不漏扫,保洁率100%。
③路面干净见本色,无浮土、无积灰、无污泥、无砖瓦、无碎石、无石头、无杂草;无烟头、无纸屑、无瓜果皮渣、无包装壳、无塑料袋、无粪便、无呕吐物、无动物尸体、无废弃物等垃圾;晴天路面无积水,道路路面无积泥(沙石);雨天井沟眼畅通干净。
④路旁花池和绿化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无瓜果皮渣、无包装壳、无塑料袋、无纸屑、无人畜粪便等。
⑤所清扫的垃圾及砂石(包括石块、砖、碎石)等废弃物应及时倒至垃圾斗内,不得随意堆放,不能倒入绿化带或公共区域,严禁将道路垃圾扫入边沟、雨水井口或下水沟。
⑥三根净(墙根、树根、电杆根),两沟口清(下水道口、明沟口)
⑦果皮箱、垃圾桶每月清洗,做到周围及箱体干净,整洁有序。对破损的果皮箱、垃圾桶应及时维修更换。
1.1.2村内房前屋后:
①道路干净整洁,不漏扫,保洁率100%。
②所清扫垃圾需及时倒入垃圾斗内,不得堆放在巷道上,不能倒入绿化带、排水沟及河道内。
③及时清运巷道内垃圾,道路两侧树枝上不能有白色垃圾或其它垃圾堆放物。
1.1.3河道:河道内及河道两侧10米范围内不能有垃圾堆放物、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及动物尸体。
1.1.4 公共厕所:
①地面无纸屑、污迹、痰迹,房内无异味,无蜘蛛网。
②小便池、蹲便器无尿碱、无杂物、不堵塞。
③勤清理纸篓,保持干净。
④门、墙面、隔离板无污迹、无乱画、乱写,保持板面干净。
⑤洗脸台、镜子保持台面、镜面干净。
1.1.5 垃圾焚烧现象:没有在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斗内焚烧垃圾现象,或露天直接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情况。
1.1.6 洒水降尘工作:
①村内主巷道每月不少于一趟洒水降尘。
②出现道路污泥污染事件,及时进行清洗,恢复路面本色。
1.1.7 “牛皮癣”小广告:对现有小广告、“牛皮癣”全面清理,之后实行日常保洁,防止“牛皮癣”回潮。对承包范围内的小广告、“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它残留物, 做到即现即清。
1.1.8 重要活动、临时检查、突击性工作:(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现场会、领导检查等)做好应急保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1 安全、文明规范作业
(1) 清扫保洁员上下班途中、作业时必须穿标志服(环卫反光服)、戴工作帽。
(2) 工作中不与他人吵架,不恶语伤人,不故意扬尘污染别人,不挑起事端;清扫时要低扫压尘,避免把泥土等溅到行人,以防发生纠纷;文明作业,规范操作,做到无群众投诉;
(3) 严禁作业时站岗、坐岗或闲谈。
(4) 在机动车道清扫时,做到一停,二看,三保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5) 新保洁员上岗之前,承包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到不教育不培训不能上岗。承包人应定期、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2 保洁时间
(1) 承包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保洁区域有清洁工按要求进行保洁。
(2) 要求承包人每天早上10:00前完成普扫(大清扫),其它时间段采用巡回保洁方式 ,每天保洁时间为6小时。
2.3 承包方日常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反光环卫服装、清洁剂等清洁用品用具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 承包方办理好本公司临时人员的登记、变更、备案手续。
2.5 承包方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和地方环卫规章制度。
2.6 本项目具体考核按照《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卫工作考核细则》标准实施,由海东市平安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监管。
2.7 所有清扫出来的垃圾全部倒入垃圾桶内,如果是建筑垃圾则不允许倒入垃圾桶内,应及时向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小组汇报,由甲方查处。若数量不多,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2.8 本项目保洁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注:自合同签订期间如遇体制调整,则无偿收回,同时按实际保洁服务时间结算已完费用)。
2.9 具体要求结合《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卫工作考核细则》
(1)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为本项目所招用的每一个清扫保洁工人等人员办好人身意外保险。
(2) 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保洁工作。承包单位保洁服务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包单位承担,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 保洁期间承包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雷电、冰冻、高温、雨、雪天等造成人身损害,承包单位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
(一)考核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区新农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水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在完善村规民约和农户“门前三包”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公共区域保洁、垃圾清扫清运、公共厕所管理、偷倒乱倒清理、美丽庭院创建、河道巡查保洁、“十乱”和专项整治等方面,制定《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评定和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详见后附附件《海东市平安区农村环卫工作考核细则》,采购人按要求进行打分,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一个季度后整改仍不合格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二)运营时限。采用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企业,签订为期3年的承包运营合同, 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第二年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与服务单位的合同,因终止合同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由服务单位负责赔偿。
(三)资金拨付。以招标确定的年承包资金为依据,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行所需费用统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企业正式运行后,按上半年和下半年先行预拨所聘用人员工资及必要运转费用的80%支付,其余资金由区领导小组年终统一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拨付。
(四)奖惩措施。由区工作领导小组对服务单位服务的乡镇进行综合考评,并以此确定考核等次。服务单位若全面完成各项核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整治成效明显, 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具体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中标企业必须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独自承担运营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因中标企业原因导致各承包范围内责任片区卫生长期无人清扫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企业承担。
2.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小组负责对中标企业履约情况的监督,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按照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服务单位中标后,由平安区新农中心牵头,平安镇、小峡镇、三合镇政府向中标企业移交试点乡镇的现有农村环卫设施。运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全力做好配合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顺利推进。
试运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服务单位产生的费用按月试点乡镇的报价单独计算, 待年底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际考核核算后,于2021年按要求支付,试运行期间相关责任、要求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正式服务要求执行,试运行不包含在3年服务期内,在工作试点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在全区8个乡镇的98个村全面推行。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问题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