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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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1230000124027 文档页数:87页 所需下载券:10
庐江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工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完成培训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40%;完

成社工服务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30%;经终期

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谈

判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谈判无

效。

2

服务地点

庐江县

3

服务期限

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

……

………………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国务院、省、市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要求,落实关爱保护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皖民福字〔2016〕160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9 号)和合肥市、庐江县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将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对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进行能力拓展培训,同时对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社工服务。

三、服务需求

(一)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

1.培训对象:庐江县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

2.培训人数:259人(由庐江县民政局提供名单);

3.培训要求:

(1)课时周期:培训周期≥2 天、课时≥15 课时,签订服务实施合同后 2 个月内完成;

(2)师资要求:主讲师资:应配备 3名社会学、教育学专业讲师教务管理:至少应配备班主任 1 名、教学协助服务 2 名;

(3)教学内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化服务机制、服务内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心理行为问题及干预;儿童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法律、政策法规,突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责,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 、强制报告、政策衔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

(4)后勤服务匹配:允许投标人链接庐江县具备提供会务、餐饮的企业资源。(投标时勿需提供,合同签订后提供可同时满足259人/期培训的教学场所、用餐及住宿的服务资源证明材料);

(5)根据培训要求编制《培训手册》,并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模板。

(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服务

1.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要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4人,具体对象由各镇(台创园)提供。

2.服务内容:

(1)开展入户或其他方式走访工作,深入家庭了解儿童的状况,每月走访至少一次,全年走访不少于24次,认真填写《儿童服务记录表》。

(2)每个月针对儿童生活基本状况、监护情况、心理健康情况、学习情况进行评估,认真填写《服务儿童需求调查及评估表》,如发现辍学儿童、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的立即上报给甲方。

(3)根据每个儿童的评估结果,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个案工作会谈,疏导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提供法律援助等并做好服务记录。

(4)建立和留守儿童父母定期联系机制,每2个月至少一次电话(微信、QQ)联络,并做好服务记录。

(5)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健康、法律教育、生活小技巧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全年总计不少于 4 次。

(6)服务报表和服务记录要服务对象所在村(居)儿童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每季度按镇将服务报表、记录及图片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县民政局,作为评估结果的一项重要依据。

(7)运用各类公共宣传媒介和自媒体,发布各项工作动态和服务实施,开展项目化宣传, 做到每季度能见报(含县级以上报刊或电视), 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各界参与度。

(8)禁止向外透露涉及服务对象及家庭隐私的相关信息。

(9)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 6 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 1名。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服务收费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全部内容所含一切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为不超过 15.5万元,否则作无效报价,投标无效。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各项服务的全部费用,请谨慎报价。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行进行市场评测,作出风险评估,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调整价格。投标总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需根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

2.庐江县民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由第三方机构负责项目考核评估,根据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共开展3次项目评估(培训评估、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根据项目评估结果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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