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情况简介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标2020-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服、教师工作服定点供应商,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组织采购,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要求和《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进行验收。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
二、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1.采购校服产品名称、面料成份、单价、配图等相关参数。(详见《宜宾市中小学校服制作及相关要求(试用版)》和(《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
2.《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
3.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1)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规定的面料种类、款式中选择档次、颜色、校徽等个性化需求,定制符合学校特色校服。
★(2)校服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都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标准。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校服是经试验合格的全新正品,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方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符合 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标准的各项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按照《宜宾市中小学校服制作及相关要求(试用版)》和《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的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投标产品参数、配置等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应对文件规定的校服各项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注:《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GB/T31888-2015)国家已经公开发布;《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和《宜宾市中小学校服(试用版)制作及相关要求》已经在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开发布。请自行上网查阅。
(6)面料要求:手感细腻柔软、舒适、干净、色泽鲜艳、抗皱耐磨、耐起毛、抗起球;面料成分、配比、含量等符合设计要求;松紧带弹性适中,各部分尺寸符合国家标准,服装所有用料均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的有关标准。
(7)拉链要求:树脂材质、尼龙布边、颜色与服装颜色匹配,拉合紧密、开合顺滑,经久耐用。
(8)纽扣要求:金属材质、不生锈、美观大方、经久耐用。
(9)所有成品应该达到:不掉色、不脱色、不缩水、不变形、不拔丝、无跳针、不断线、不爆线、缝线绵密整齐平直、干净无污渍、无刮痕、无折皱。
(10)每件服装须有两个标签:一个标签便于填写学生姓名和班级,一个注明服装大小,另外还需注明以下项目:执行标准、质量等级、所有面料成分、洗涤说明、检验标志。
(11)每套校服一个包装袋,独立包装。
(12)每个学生校服尺码大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测量、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学校留存。特别注意:具体男、女装数量以定单签订时确定数量为准。
★(13)样品: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中《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的要求,开标现场提供校服套装样品(方案4-1至4-8中小学生男、女高、中档各一套,共计32套)。同时另附辅料和配件(配件样品为单独提供包括反光条、拉链、纽扣、学生识别牌及校名牌)。样品上不能有任何显示投标人信息的标识,否则该样品不进行评分,样品不全、错样、有投标人信息标识样品得0分。样品还需要提供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同级或以上)出具的样品面料检测合格报告、成衣检测合格报告。(注:样品的递交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三、本项目报价要求
★1.供应商参照《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中每款校服建议采购价,综合所有方案报出唯一价格比例,报价比例不得低于《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中每款校服建议采购价的80%。报价比例范围(80%、85%、90%、95%、100%),低于80%或高于100%或不按报价比例范围要求报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比例,将会成为兴文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服和教师工作服在《宜宾市中小学校服目录(试用版)》中每款校服/教师工作服最终价格结算比例。
四、商务要求
1. 投标人提供前期准备方案、技术方案、技术人员的安排、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计划安排、安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2. 投标人提供产品厂家生产设备状况图片及相关资料。
3.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对校服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并提供上门服务。
(2)校服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3日内响应到场,3日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如货物经中标供应商 2次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标供应商亦应负责解决,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3)中标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四川省兴文县境内的服务机构、人员、售后服务电话、投诉电话。
4.投标报价比例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其他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依据中、省、市、县关于教育扶贫的精神要求,供应商承诺免费对兴文县选购校服学校建卡贫困户学生提供校服。(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1)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台账”和“明标识”管理。中标供应商供应到学校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提交布料检测报告,应将本批次成衣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集中送到采购学校,校服送到项目采购学校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和乙方有关人员会同中标供应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以及装箱清单、质量合格标识、布料检测报告、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使用说明书,并认真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校服技术标准和所使用的面料等完全一致,方可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且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2)在验收或初验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异议或意见,乙方均应进行书面答复,若在甲方提出异议或意见后15日内乙方不予答复应视为甲方异议或意见成立。
(3)采购人和采购校服学校可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校服随时进行抽样送有关法定检验机构检测。抽样地点为甲方指定的任意到货地点,中标供应商必须委派代表到抽样现场参与抽样并进行确认。
(4)如校服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交货。
8.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9.付款期限:每批次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
10.其他事项:在每批次校服选购合同中另行约定。
11.售后服务承诺。
(1)中标供应商对校服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并提供上门服务。
(2)校服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3日内响应到场,3日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如货物经中标供应商 2次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扣除1000-5000元履约保证金(不可抗拒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人必须在3日内补齐。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后,采购人启动退出机制,将中标人列入不诚信黑名单。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标供应商亦应负责解决,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3)中标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售后服务电话、投诉电话。
(5)中标供应商每批次供应到学校的校服,应提供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提交布料检测报告,应将本批次成衣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12.其他事项。各学校在每批次校服选购前必须先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备,并提供和供货商商议的初步合同等相关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校服选购,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私自和供货商实施校服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