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及市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第三方绩效评价及技术监管考核服务采购;
2、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2.1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总投资3.61亿元,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配套额定功率为9MW汽轮发电机组和14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站,同时增设处理餐厨垃圾25吨/日和生化污泥50吨/日的处理设施;二期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300吨,配套额定功率为6MW汽轮发电机组。一期项目于2020年8月建成投产。
2.2市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对象
检查考评对象为南平市域范围内的垃圾处理末端设施。详见下表:
南平市生活垃圾处理末端设施一览表
序号 |
所属县级政区 |
名称 |
规模 t/d |
备注 |
1 |
延平区 |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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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延平区 |
延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车间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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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平区 |
文田垃圾处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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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 |
4 |
延平区 |
南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工程 |
|
|
5 |
建阳区 |
建阳区(建瓯市、武夷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600 |
|
6 |
建阳区 |
建阳区(建瓯市、武夷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扩能项目 |
600 |
|
7 |
建阳区 |
配套飞灰填埋场 |
|
|
8 |
建阳区 |
建阳区(含武夷新区)餐厨废弃物资 源化处理项目 |
80 |
|
9 |
浦城县 |
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600 |
|
10 |
浦城县 |
浦城县餐厨垃圾及其污泥处理项目 (餐厨25、污泥50) |
25 |
|
11 |
浦城县 |
水北生活垃圾填埋场 |
|
停用 |
12 |
武夷山市 |
武夷山市餐厨垃圾厂 |
49 |
|
13 |
光泽县 |
光泽县餐厨(生鲜)废弃物资源化处 理项目 |
20 |
|
14 |
光泽县 |
光泽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
停用(作为垃圾中转站) |
15 |
邵武市 |
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500 |
|
16 |
邵武市 |
邵武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项目 |
50 |
|
17 |
邵武市 |
邵武市莆常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
|
停用(作为垃圾中转站) |
18 |
建瓯市 |
建瓯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项目 |
50 |
|
19 |
政和县 |
政和县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
30 |
|
20 |
政和县 |
生活垃圾填埋场 |
|
停用 |
21 |
政和县 |
应急处置垃圾填埋场(无填埋,一直作为垃圾中转站) |
|
停用(作为垃圾中转站) |
22 |
松溪县 |
松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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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作为垃圾中转站,运至浦城焚烧) |
23 |
顺昌县 |
顺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
停用 |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4、服务依据
(1)《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
(2)《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DBJ/T13-93-2015
(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
(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CJJ/T213-2016
(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8)《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9)《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DL/T1939-2018
(10)《垃圾发电厂炉渣处理技术规范》DL/T1938-2018
(11)《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2)《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13)《厨余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管标准》(征求意见稿)
(14)《福建省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考核评价标准》(DBJ/T13-432-2023)
(1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闽建办管(2022)2号
(16)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系列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地方相关规定。
5、报价要求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在绩效考核评价范围内、南平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末端设施均在技术监管考核服务范围内,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上述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一旦中标,无论该工程范围是否发生变更,中标费用均不予调整,变更内容由采购人于变更后书面通知中标人。本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和技术监管考核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可能涉及的有关考核工作所发生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人员工资、设备费、措施费、规费、人工费、保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其中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
二、技术要求
(一)采购服务内容-----评审项1
本次采购内容为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及南平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末端设施技术监管考核。
(二)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内容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国家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闽财金〔2020〕24号)等文件、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机构、市财政局有关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要求、并结合项目在运营期有关文件资料开展相应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工作; 其中运营维护期考核服务主要包含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方案审批、组建考核队伍、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评定、考核方案反馈、考核细则分析和考核方案优化、调整等。-----评审项2
2、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内容:具体按照国家财政部(财预〔2020〕10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财金〔2020〕13号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闽财金〔2020〕24号等文件、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机构、市财政局有关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要求执行。-----评审项3
3、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工作完成时间节点要求: ①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工作,中标人必须在双方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编制,报项目实施机构和市财政局。每期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报告完成时间自实施机构书面通知起1个月内完成。 ②因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并上报,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评审项4
4、本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服务根据《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政府方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相关绩效考核文件进行执行;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均采用定期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随机考核每年至少两次,即每年至少进行6次的绩效考核。-----评审项5
5、绩效评价必须采取专业化考核方式,由能覆盖考核细项的技术专家(有相关资质且至少3人以上)组成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组,考核评价组通过现场核查和技术咨询,对生产运营、保养维护、污染控制、安全环保、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影响、风险防控、档案财务、社会影响等开展服务工作,并出具正规的绩效考核、中期评价结论。-----评审项6
(三)南平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末端设施技术监管考核内容和要求
1、技术监管服务工作主要目标:督促运营方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义务,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能。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协助采购人对运营方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进行全面技术监管,及时发现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运营方和采购人,协助采购人督促运营方做出整改,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评审项7
2、半年度技术监管,通过半年度数据分析与评价,尤其是根据PPP协议履约条款进行全面技术监管考核,承担可靠运行、安全、环保等方面技术监督管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应职能部门和采购单位。技术监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的考核。-----评审项8
3、协助开展技术监控管理工作,根据本项目制定技术监管文件,技术监管文件的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满足项目技术监管的要求,若采购人对技术监管文件有进行调整、修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其要点和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评审项9
1)对项目的整体运作方式及其工艺技术的理解:监管方对项目的整体运作、处理设施设备、计量设备仪表、生产运行工况、烟气、废水、炉渣及飞灰等处理方法的调研、理解并作整体阐述。
2)对项目运营管理及监控、管理方法的理解:监管方对项目运营管理、环保标准执行及监控方法、设施监控及完好率评估、对环境影响的监控方法及安全生产监督措施等的整体阐述。
3)技术监管项目划分与技术支持:对各技术监管项目任务划分、人员配置作详细计划,技术监管相关技术专家的业务专业性能覆盖相关技术监管工作。
4.技术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1.制度监管-----评审项10
监管处置终端各项制度是否健全、特种岗位培训取证情况、特种设备定期校验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4.2.文件监管-----评审项11
各日常记录及文件的审查监管(运营月报、年报的审查;设备检查、调整、保养与维修记录的审查;环保达标及环境质量监测的监管)。
4.3.安全巡查监管-----评审项12
巡查环境、设施设备运行、工艺流程中的人员作业、生产管理、应急保障等,对现场可能存在的不安全作业环境、不规范的生产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纠正违规行为,做好相关记录,进行量化考核记录。向采购人提供监管建议,并警示在设施、作业上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缺陷。
4.4.环境风险监管-----评审项13
实时掌握炉渣飞灰、烟气、污水、臭气、炉渣、噪音等排放情况,一旦排放接近限值,提醒运营方进行排查和整改。
4.5.安全监管-----评审项14
协助采购人督促运营方落实国家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对特种设备的检修及特种人员的取证情况、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危险源与危化品处理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对入职员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及安全活动进行建档存档,对作业行为进行规范,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邀请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同时进行风险隐患预警、紧急事故通报并处置。
4.6.应急预案管理-----评审项15
制定应急预案库,包括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公用系统、火灾与交通、公共卫生等几大部分,定期根据预案进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的能力,针对垃圾处置终端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登记和事故分析,同时系统平台对特种设备的检修、作业指导等情况建立档案,规范垃圾处置终端安全稳定运行。
4.7.组织协调-----评审项16
定期召开监管会议,督促运营方信息公开,协助采购人协调周边关系,组织专家团队技术咨询及现场核查。
4.8.监管文件编制-----评审项17
根据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按时编制并报送监管文件,并配合采购人对运营方进行半年度、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垃圾处置费用结算提供依据。
4.9.监管例会-----评审项18
按照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运营方联席会议,以专业监管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各方参考,并跟踪落实情况。
4.10.监管台账-----评审项19
完成监管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分析、记录、确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台账。
4.11.舆情处理-----评审项20
针对运营方被投诉或媒体曝光等情况,及时协助相关部门展开各项调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对原因初步分析报送采购人。
(四)人员要求:-----评审项21
投标人须委派1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技术包括为热能、环境卫生工程、电气、市政给排水等专业高级工程师)为项目日常负责人,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同时根据本项目组建常态化技术服务团队,承担常态化现场数据分析、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到及时了解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收集项目有关绩效考核评价文件资料,积极协助和快速响应采购方绩效考核评价和技术监管服务工作要求等,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同时邀请采购人参加。(须提供项目日常负责人相应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及技术团队人员组成必须与本次投标文件填报的人员相一致,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投标人无特殊原因,不能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则所更换的人员资格、业绩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未经采购人确认许可擅自更换的,采购人可视管理人员、一般人员、人次等扣罚合同应付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五)其他要求-----评审项22
1、中标后采购人将根据PPP协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协议规范文件框架订立《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三方绩效考核评价和技术监管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中标单位相关责任清单、考核标准、组织形式、成效指标、付费机制等细节,便于采购方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服务付费、续约等依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协助采购人和南平市城市管理局的检查考评工作。
★2、投标人应对以下条款做出完全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相关数据分析汇总上报工作,按采购方要求参加有关会议,积极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调查等工作。
(2)能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并能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主动配合整改,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不得拒绝拖延。
(3)中标供应商需做好三级质量复核制度及廉洁风险防控、回避制度等内控制度,独立客观的出具考核结论报告。
(4)服务期内,因开展绩效考核方案评审及考核工作需要聘请专家咨询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采购人若对考核评价结果有疑义,聘请专家咨询进行复核而产生的费用)。
(5)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做好持续性服务,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要对合同履行期间应承担的义务提供持续服务,直至事件结束。
(6)突发事件的无条件服从;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能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7)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公平公正、客观进行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和技术监管工作。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服务期三年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服务内容执行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2、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3、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4、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5、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6、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7、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8、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9、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0、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1、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2、付款条件: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采购人在符合条件的材料及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