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内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内容
落实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有关任务,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编制本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河湖为统领,全面梳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科学提出对策,精准落实项目清单, 确保规划“管用、好用、解决问题。”
(一)水生态环境状况
包括规划范围、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汇水范围划分等流域分区体系构建情况、水环境质量状况、生态流量状况、水生态状况、水环境风险状况、水污染物排放状况、“十三五” 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与经验、问题与成因分析、水生态环境形势等。
(二)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体现各市特色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思路、规划目标等内容。
(三)规划任务要求
从饮用水源保护、污染减排、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分别提出基本的规划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特定的水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的任务措施。
(四)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
以“十四五”国控断面汇水范围为基础单元,根据各基础单元水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结果, 提炼突出问题及成因,明确各问题解决的优先次序,结合国家、省对地市确定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目标要求,提出与问题相对应的任务措施,形成地市“问题、成因、任务、项目”清单,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
(五)骨干工程项目及投资
按汇水范围、项目类型等分别统计规划骨干工程项目数量及投资规模。
(六)保障措施
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组织领导、法规标准、经济政策、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等方面。
(七)各县(市、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专章
落实市级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各县(市、区)专章。
二、技术要求
成果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市级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大纲》等有关要求。
三、项目成果
2021 年 1 月前提交《云浮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送审稿;2021 年 6 月前提交《云浮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成果 1 份。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 80 万元。
五、验收要求
由中标单位按采购需求实施,于 2021 年 6 月底前提交经 5 位及以上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认定此项工作达到验收要求。
六、费用支付
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 40%,提交经专家审定通过的《云浮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认定此项工作达到验收要求,支付合同总款的 60%结算款。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务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务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视为按时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