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交付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二、采购项目交付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勤业路288号
三、付款方式与说明
1、合同签订1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为预付款。
2、采购人根据月度考核情况按实支付服务费。每月月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采购人于次月收到服务费发票后10日内足额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于次月收到服务费发票后10日内支付扣除考核罚款后的服务费余款。
3、中标单位应于月末考核后跟采购人确定服务费金额,并按要求开具发票,凭票向采购人付款,因中标单位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相应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扣款方式:因考核达不到规定分值等原因,按《长效保洁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扣款后,作为最终的作业服务款。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街道河道日常保洁面积清单
序号 |
河道 |
区域范围 |
长(米) |
宽(米) |
面积 (平方米) |
自然坡长 (米) |
备注 |
1 |
海石口河 |
新露桥至老大运河 |
2110 |
7-15 |
31800 |
700 |
|
2 |
十字河 |
十字河南站至十字河北站(含五星公园部分水域) |
3200 |
8-25 |
25000 |
0 |
箱涵910米 涵洞440米 |
3 |
护场河 |
亚美柯工业园至新庄工业园 |
3700 |
10-12 |
37000 |
5000 |
涵洞1210米 |
4 |
洪庄河 |
老鸭桥至党校翻水站(含五星公园部分水域) |
1000 |
14-19 |
17500 |
0 |
|
5 |
西涵洞河 |
老大运河至毛龙河(含支滨) |
2895 |
8.7-20 |
47422 |
3928 |
|
6 |
后塘河 |
小马公桥至茶花路 |
3900 |
16-21 |
50400 |
800 |
|
2、服务内容:
2.1 范围内的水面保洁,需保证水面洁净无漂浮物;
2.2 岸坡(包括斜坡)的保洁,保证无生活、建筑垃圾和杂物;
2.3 产生垃圾的清运,运距及消纳场所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
2.4 河道护栏、沿河堤防、岸线占用、管道排污、涉河建设等的项目动态巡查(河堤无破损和损陷现象,河道护栏和管护牌完好无破损等)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动态巡查报告;
2.5每天二次,每天总计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
2.6河面无漂浮杂物,每天专人不少于8小时打捞;
2.7河坡无枯枝、垃圾等废弃物堆积,每天专人不少于8小时清理巡查;
2.8河道沿河护栏(管护牌)无破损、违章(规)张贴、违章(规)晾晒、违章(规)悬(披)挂的、乱涂写现象;发现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配合清理;
2.9河道河堤(岸坡)无破损和坍塌;发现及时报请主管部门组织修复;
2.10河道无设障现象,确保汛期行洪通畅;
2.11河道河坡无乱垦乱种(种菜现象),如发现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清理;
2.12河道内的雨水管网无污水等异常水体排放入河流,如发现要及时清查缘由,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2.13 后塘河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维护、修剪;
2.14长效管理零扣分;
2.15采购人其他实际相关合理要求。
3、服务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单位的承诺来具体明确事项和考核办法,中标单位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4、人员配置:
4.1 所配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并且会游泳。
4.2中标单位应就保洁范围的具体情况,划分工作片,安排工作负责的人员担任片管理员,保持与采购人在工作上的紧密联系,加强保洁现场的巡视、监督,以提高河道的保洁水平和保洁质量。同时在工作时间内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尤其重大任务时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5、现有设备配件:手动船 1条、电动船1条
5.1 采购人提供以上现有设备供中标单位使用,维修保养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船只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
5.2 所有船只上均需配备救生设备,所有保洁人员需配备救生衣,该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6、其他打捞清洁等工具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并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
7、投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有关问题。
8、投标人所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五、其他内容
1、如出现中标单位自身管理或沟通不利使员工通过各类渠道或以其他方式对采购人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中标单位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等原因有损采购人的社会公众形象、口碑等情况,中标单位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后果。采购人保留从经济、法律或其他形式向中标单位追究责任的权利。
2、中标单位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以及中标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考核办法及考核表
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一、河道保洁作业服务要求
1.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
2.基本要求
2.1规定时段内所有河道的水面洁净,无漂浮物。
2.2规定时段内所有河道的斜坡或驳岸以下部位干净,无生活、建筑垃圾、杂物。
2.3规定时段内河面、岸坡保洁无死角,垃圾无漏收。
2.4保洁人员要求:会游泳,在作业时间内应统一着具有救生作用的工作装。
2.5保洁船只设备要求:船况良好,船体完整,船貌整洁,不影响市容和水利形象。
3.技术要求
3.1投标单位指定专职负责人员,作为保洁服务期间与采购人联系的专人。
3.2投标单位对中标的河段水面、斜坡和驳岸以下部位的:河道护栏、沿河堤防、岸线占用、管道排污和涉河建设等五大项作动态报告。
3.3投标单位建立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每日上报市河湖处巡查督查材料,以每条河为单位,上报材料附表。
3.4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专人参加。
4.相关要求
4.1现有河道保洁作业服务人员,由中标单位择优录用,以确保河道保洁作业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4.2如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和要求。
5.规定时段
起止月份 |
考 核 时 段 |
5-10月 |
6:00-17:30 |
11-4月 |
6:30-17:00 |
注:服务期内保洁连续不间断。
1.考评委员会抽查:街道河道考评小组对标段内所有河道进行随机抽取考评。
2.巡查组日常巡查:采购人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对标段内所有河道的保洁工作质量实行日常考评。
3.每月考评:由采购人约同中标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巡查考核。
4.考评成绩:根据每月考评小组考评成绩、采购人巡查员巡查情况、结合媒体报道和领导巡视情况,得出每月考评成绩,考评成绩与中标价挂钩。即每扣除1分,则于当月服务金额中扣除100元。
5.等次评定:按照平均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平均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95分(不含90分)为良好,85-90分(含90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河道保洁作业奖惩管理
1.街道长效考评委员会抽查成绩:河道考评小组发现河道水面、岸坡(包括斜坡)有漂浮物或杂物,每处扣1分。
2.联合考核:由采购人约同中标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巡查,每个漂浮物、每处杂物均扣0.5分,未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的,则加重处罚。
3.日常考核:由采购人组织巡查员对河道进行随机巡查,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以照片为准,以每条河道为单位:每个漂浮物、每处杂物均扣0.1分,未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的,则加重处罚。
4.动态管理方面:护栏缺损一处,未及时上报,扣0.2分,致考评小组派单的扣0.5分;沿河堤防损坏一处,未及时上报,扣0.2分,致考评小组派单的扣0.5分,收到纸质反映的扣0.5分;岸线占用为及时上报的每处扣0.2分,收到电话或纸质反映的扣1分;管道排污,未及时上报造成影响的扣0.5分;涉河建设,未及时上报,扣0.5分,收到电话或纸质反映的扣1分。
5.监督考评:市级媒体曝光的,一次扣3分;市水利局或以上领导反映的,每次扣2分;市长信箱等纸质投诉的,每次扣1分;若同一条河道出现两次以上曝光或投诉情况的,再扣3分;市、区考评每扣1分,街道扣3分。
6.日常管理:从制度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材料上报和劳动纪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制度管理: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扣5分;安全管理:发现一次未着统一工作装扣0.5分,发现一次安全用具配备不齐全扣0.5分,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未办理相关人身意外保险的,扣1分/人/次;设备管理:发现船只脏、乱、差现象,每次扣0.5分,发现杂物未及时清运,每次扣0.5分,发现宣传标志不齐全,每次扣0.5分;材料上报:凡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出现迟报扣0.5分,漏填、缺项,每次扣0.5分,不报扣4分;劳动纪律:会议等活动迟到一次扣0.5分,未经同意由非项目负责人参加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7.合同管理: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单条河道服务期内有两次考评分低于85分的;
(2)主观原因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媒体曝光、市长信箱等纸质投诉且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8.从承包金中扣除 10000元为奖惩基数。服务期满后等次评定为良好以上,则支付全额奖惩基数;评定为合格,则按90%支付奖惩基数;若评定为不合格,则不支付奖惩基数。
以上河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解释权归五星街道办事处水利站,并根据项目实质情况有权进行调整。
河道日常保洁月度考核表
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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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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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管理 (50) |
1、考评小组考核 |
发现河道水面、岸坡(包括斜坡)有漂浮物或杂物,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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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考核 |
发现河道水面、岸坡(包括斜坡)有漂浮物或杂物,每处扣0.5分,未在2小时内处理的,则加重处罚。 |
|
||
3、日常考核 |
发现河道水面、岸坡(包括斜坡)有漂浮物或杂物,每处扣0.1分,未在2小时内处理的,则加重处罚。 |
|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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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20) |
1、河道护栏(4) |
发现一处缺损未及时填报扣0.2分,致考评小组派单的扣0.5分 |
|
2、沿河堤防(4) |
每一处未及时上报的扣0.2分,致考评小组派单的扣0.5分,收到纸质反映的扣0.5分 |
|
||
3、岸线占用(4) |
未及时填报每处扣0.2分,收到电话或纸质反映的扣1分 |
|
||
4、管道排污(4) |
未及时上报造成影响的扣0.5分 |
|
||
5、涉河建设(4) |
未及时填报每处扣0.5分,收到电话或纸质反映的扣1分 |
|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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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20) |
1、制度管理(5) |
具有齐全的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发现每缺一项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扣5分 |
|
2、安全管理(5) |
发现一次未着统一工作装扣0.5分,发现一次安全用具配备不齐全扣0.5分,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未办理相关人身意外保险的,扣1分/人/次 |
|
||
3、设备管理(4) |
发现船只脏、乱、差现象,每次扣0.5分,发现杂物未及时清运,每次扣0.5分,发现宣传标志不齐全,每次扣0.5分 |
|
||
4、材料上报(4) |
凡明确时间要求上报的材料,出现迟报扣0.5分,漏填、缺项,每次扣0.5分,不报扣4分 |
|
||
5、劳动纪律(2) |
迟到一次扣0.5分,未经同意由非项目负责人参加的,每次扣1分, 无故缺席检查、会议的每次扣2分 |
|
||
四 |
社会监督(10) |
1、领导反映 |
区水利局或以上领导反映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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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纸质投诉 |
市长信箱等纸质投诉的,每次扣1分 |
|
||
3、媒体曝光 |
市级媒体曝光的,一次扣3分 |
|
||
4、整改处理 |
若同一条河道出现两次以上曝光或投诉情况的,再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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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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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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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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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管理考核评分情况作为考核等次评定及奖惩基数兑付的依据。 2、考核扣分对应的扣除额在支付时相应兑现。 3、保洁管理的考核是由考评小组、巡查人员分别进行,每月扣分累加。 |
河道名称: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签字):
注:本表解释权归五星街道办事处水利站,并根据项目实质情况有权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