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构建重要原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网络。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推进形成自然保护地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新格局,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建设美丽柞水、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奠定生态根基为目标,编制《柞水县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协助完善《柞水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 年)》。
二、服务内容
1、完成《柞水县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报告编制与制图;
2、协助完善《柞水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报告编制与制图。
三、提交成果
1、完成柞水县自然保护地规划,形成《柞水县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2021-2035 年)》 成果报告。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图集、规划附表、成果数据库等。
2、对已编制的柞水县湿地保护规划进行进一步完善,形成《柞水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报告编制与制图。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图集、规划附表、成果数据库等。
①、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规划文本包括以下内容: 前言、基本情况、现状分析评价、编制依据和标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总体布局、重点项目规划、效益分析规划、监测与监督管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②、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规划编制 背景、规划编制工作过程、规划编制主要数据说明、主要指标分解说明、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说明、规划成果报批过程中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的说明等。
③、规划图集
包括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分布图、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分布图、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图、自然保护地重点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图等。
④、规划附表
规划附表包括柞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基本情况表、柞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基本情况表、柞水县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规划-管护设施建设项目表、柞水县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规划-科研宣教设施建设项目表、柞水县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规划-生态旅游设施建设项目表等。
⑤、成果数据库
以柞水县为单位形成自然保护地规划数据库,包括自然保护地落界、建设发展规划的空间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
四、主要依据和标准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陕林资发〔2021〕30 号);
3、《全国生态功能区划》(2015年修编);
4、《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5、《商洛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 年)》;
6、《柞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
7、其他相关规划和技术标准。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
六、质量标准
满足中长期专项规划编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详实准确,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通过专家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