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2021-2023年西林街道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标号为:常采公[2020] 号。
一、招标内容:2021-2023年西林街道绿化养护项目
二、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3个标段。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终止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2、进场时间:拟定于2021年1月1日进场,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四、养护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2021-2023年西林街道区域绿化养护,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西林街道绿化养护分区及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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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涉及道路 |
绿地性质 |
位置 |
绿化及铺装 |
行道树 |
养护 |
A区 |
一标段 |
中吴大道 |
道路绿化 |
龙江路高架-中凌桥 |
4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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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
龙江中路 |
道路绿化 |
雪松路-新运河 |
194000 |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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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路高架沿线绿化外侧空秃 |
道路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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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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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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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河南路(龙江路—南运河) |
道路绿化 |
龙江路—南运河 |
1177 |
172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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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坊南路(中吴大道—童子河南路) |
道路绿化 |
中吴大道—童子河南路 |
718 |
94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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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渡南路(中吴大道—童子河南路) |
道路绿化 |
中吴大道—童子河南路 |
1663 |
148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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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田路(船坊南路—陈渡南路) |
道路绿化 |
船坊南路—陈渡南路 |
464 |
53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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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西路 |
道路绿化 |
龙江中路-紫荆溪桥 |
329 |
82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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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潭西路 |
道路绿化 |
龙江中路-谭墅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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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7851 |
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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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一标段高架及生态步道绿化标段,以龙江中路(雪松路—新运河)高架沿线绿化为主,并包含东侧七条道路绿化也计入其中,另外高架道路红线外部分空秃地段约为10500㎡也计入其中,总计257851㎡。 (2)各标段的管养内容包含区域内的所有行道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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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涉及道路 |
绿地性质 |
位置 |
绿化及铺装 |
行道树 |
养护 |
B区 |
二标段 |
中吴大道 |
道路绿化 |
龙江路高架-怀德南路 |
68177 |
932 |
一级 |
怀德南路 |
道路绿化 |
龙江路-常金大桥东 |
79420 |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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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路 |
道路绿化 |
松涛路-怀德南路 |
25000 |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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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吴大道植树场地 |
河道绿化 |
西林公园西南角沿南童子河边岸坡绿地 |
33500 |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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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傅路 |
道路绿化 |
怀德南路以南段 |
30684 |
370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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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庄路 |
道路绿化 |
龙江路-邹傅路 |
23040 |
192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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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庄路西段 |
道路绿化 |
邹傅路-中吴大道 |
6750 |
233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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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职高地块 |
道路绿化 |
|
5696 |
304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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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盈八千里 |
道路绿化 |
|
3000 |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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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路 |
道路绿化 |
西林路-中吴大道 |
170 |
224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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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路 |
道路绿化 |
玉龙路-月季路(道路南侧绿化) |
343 |
47 |
二级 |
||
船舫路 |
道路绿化 |
紫荆溪路以北段 |
550 |
85 |
二级 |
||
西林路 |
道路绿化 |
白杨路以南段 |
514 |
93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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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华物流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月季路等配套绿化工程 |
道路绿化 |
|
490 |
31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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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华物流地块(月季路白杨路) |
道路绿化 |
|
6941 |
433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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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路绿美艺 |
道路绿化 |
|
1384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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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德南路与西港路 |
道路绿化 |
|
140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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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傅路与张家路 |
道路绿化 |
|
900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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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傅路与怀德南路 |
道路绿化 |
|
3760 |
|
二级 |
||
富林路 |
道路绿化 |
|
5600 |
|
二级 |
||
西林路河边 |
道路绿化 |
|
3420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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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路路劲 |
道路绿化 |
|
3500 |
|
二级 |
||
西林路南端 |
道路绿化 |
|
756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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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路华林菜场东南角 |
道路绿化 |
|
2352 |
|
二级 |
||
华林路幼儿园 |
道路绿化 |
|
140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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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路 |
道路绿化 |
|
2216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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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德南路绿美艺 |
道路绿化 |
|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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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路 |
道路绿化 |
华林路-梅庄路 |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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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路西林段 |
道路绿化 |
松涛路-怀德南路 |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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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路 |
道路绿化 |
怀德南路-中吴大道 |
|
2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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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路 |
|
|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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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8443 |
3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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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二标段高架以西、中吴大道及西林片区绿化标段基本涵盖了街道范围内主要街区的道路绿化,总计308443㎡。 (2)各标段的管养内容包含区域内的所有行道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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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涉及道路 |
绿地性质 |
位置 |
绿化及铺装 |
行道树 |
养护 |
C区 |
三标段 |
河滨东路绿化(运河边) |
|
|
60000 |
|
一级 |
河滨东路绿化 |
道路绿化 |
|
9000 |
134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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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沿线绿道(运河南) |
生态绿道 |
钟楼大桥南侧 |
22548 |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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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匝道旁绿地 |
道路绿化 |
|
29050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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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大桥旁绿地 |
道路绿化 |
|
5800 |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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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大运河南侧 |
道路绿化 |
|
16260 |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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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杭运河两岸绿化 |
|
|
266000 |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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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08658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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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三标段运河两侧绿地面积总计408658㎡。 (2)各标段的管养内容包含区域内的所有行道树。 |
五、投标人基本要求:
1、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2、场地要求: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配备完全如下场地,并将相关配置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交由采购人核实查证。未按要求配置齐全到位或未能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违约,届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1)办公场所建筑面积至少在100(含)-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停车、仓储等场地面积150(含)-250平方米(含250平方米)。
(3)因目前绿化修剪、风雪灾害等带来的大量树枝垃圾等堆放、处理矛盾突出,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土地至少2000-4000平方米以上。
六、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常园发【2012】44号《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常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常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采购人及其上级发布的管理规定、规范、办法、文件等执行。如遇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植物保存率100%,景观效果良好。
七、养护要求:同上第六点
八、移交要求:
移交时以绿化交接单为移交依据,由甲方、原养护单位、现养护单位签字认可后为正式移交。
九、管护交接时间与管护期限:
1、管护交接时间: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2、管护期限:2021.1.1-2023.12.31。具体养护开始日期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十、人员配置
1、各标段内不同养护等级的绿地,养护时必须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对应的一、二级管护绿地标准,如遇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标段 |
工种 |
人员数量 |
一标段 |
项目经理(养护项目负责人) |
1人 |
巡视资料员 |
≥2人 |
|
技术工 |
≥8人 |
|
养护工 |
≥27人 |
|
一标段人数汇总 |
≥38人 |
|
标段 |
工种 |
人员数量 |
二标段 |
项目经理(养护项目负责人) |
1人 |
巡视资料员 |
≥2人 |
|
技术工 |
≥10人 |
|
养护工 |
≥28人 |
|
二标段人数汇总 |
≥41人 |
|
标段 |
工种 |
人员数量 |
三标段 |
项目经理(养护项目负责人) |
1人 |
巡视资料员 |
≥2人 |
|
技术工 |
≥6人 |
|
养护工 |
≥24人 |
|
三标段人数汇总 |
≥33人 |
注:(1)养护单位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最低工资、最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等政策性调整,需保障其员工的基本法定待遇。
(2)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人•月,缴纳社保员工,总人数不低于上述各标段对应最低人数计算,社保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标准3368元,社保缴费比例不低于26.2%(养老16%、医疗7.5%、失业0.5%、生育0.8%、工伤1.4%),税金税率不少于6%。(本项为实质性要求,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3)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养护单位配备的养护人员进行社保核对,如养护单位未按投标时所承诺的人数缴纳社保,由采购人向养护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规定时间内养护单位如未按要求整改到位,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人员要求
(1)养护作业人员男女不限。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男性:65周岁以下。所有人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绿化养护经验,工作效率高。
(2)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段:6:00-18:00,工作时间不小于8小时
(3)服装及装备要求
养护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制服应有反光标志,颜色应以黄、红等视觉明显的色调为宜。背后应印有“XXX绿化养护+单位名称(全、简称均可)”的醒目字样;
(4)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原则。养护作业应注意自身和第三方的施工操作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注意不损害周边市政设施和建筑物,不影响市容环境。做好各项围护、防护措施,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养护工作中确保零安全事故,如有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
十一、验收
绿化养护履约期间将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养护单位投标文件内承诺及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办法、细则等,对该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绿化养护进行考核或验收。
十二、若中标人在承包养护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承包合同
1、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
2、经查证,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3、未按投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人员或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改现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的;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小组成员缺岗累计3日/月;绿地养护管理人员人数3天/月考勤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人数要求的。
4、管理质量方面因达不到常园发【2012】44号《常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
5、未按采购人要求二次未及时进行整改并无正当书面理由的。
6、在绿化养护期间,被考核标段月度考核累计2次不合格的绿化养护中标人,均可被取消本标段的养护资格,终止本轮养护合同。
7、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被终止养护合同的绿地标段由原招标产生的第二名投标人续养,养护价格以原中标价为准,不作调整。若第二名放弃,依次顺延。价格维持原中标价,原则上不作调整。若全部放弃,重新公开招标选择队伍。
十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价款是最终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含税价格,不因任何政策等因素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费用及与之配套的技术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结算价以实际养护期限同比例调整。
2、养护费用根据每月考核扣除相应处罚费用后按月支付。
3、按月养护费用支付金额=年养护合同价款/12×实际养护面积-月度养护作业部分扣款-月度工作管理部分扣款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4、施肥、病虫害防治、草坪复播必须需付购置发票,填写《绿化养护相关作业质量报验单》,通过发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相关月度费用。
5、肥料和治虫药剂由中标人按要求报方案实施。肥料、药剂由中标人按相关要求采购,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中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付款方式
1、每月进行考核,按月汇总,按月支付服务费用。中标人按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开具发票,凭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应所需付款材料后内向中标人支付相应费用。因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相应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以银行转帐、转账支票等方式结算支付。
十四、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2、投标人在投报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①各投标单位应结合绿地养护等级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要综合考虑用工成本,综合考虑政策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
②报价应考虑整个承包期限内绿地内全部乔灌花草等园林植物、园林设施的养护。
③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因人为因素造成对苗木、设施等损坏所发生的后续恢复费用。
④水源可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也可使用采购人提供绿化专用取水点(水费由采购人承担)。
⑤采购人有权对相关考核、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调整,相关考核、规章也会逐年修订,亦有权对各标段管养区域面积进行调整,养护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对该变化有充分的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调整。
⑥人工单价固定报价,按招标文件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及要求报价。
3、绿化养护履约期间将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对该招标项目绿化养护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4、绿地养护垃圾外运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与此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