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14年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规划》(发改基础[2014]2865号),规划宁波至慈溪城际铁路。原批复规划线位线位自轨道交通5号线骆驼北站起,向北沿329国道,依次经澥浦、龙山、掌起、观海卫、逍林、慈溪客运中心,终至新城大道站。线路里程45.1公里,总投资概算130亿元。
二、主要研究内容
根据《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规划》(发改基础[2014]2865号)要求,结合镇海区、慈溪市及杭州湾新区城市环境、交通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自然条件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设计原则与主要技术标准、客流预测、线路走向、与其他项目衔接关系、车站布置、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配线、车辆选型、环境影响分析、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工程风险评价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经济等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各种建设方案进行比选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财务效益、社会效益进行预测及评价,以选择技术先进实用、财务经济及社会效益可行,投资合理的工程建设方案,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依据,提交符合审查部门要求的《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其他
1、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发改委批复止。
2、成果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采购人委托要求进行研究,保证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的深度和质量。
供应商必须对所编制的研究报告在技术、质量、进度等方面向采购人负责。编制的研究报告在满足常规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下,应对本项目功能定位、线路方案、主要技术标准进行重点研究,充分论证规划调整的科学合理性。
供应商交付的研究报告应满足国家和采购人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补充、修改及完善工作。最终报告必须得到浙江省发改委的批复。
3、成果归属:研究报告成果归双方共有。
4、成果提交: 供应商需提交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向采购人交付研究报告文件15份(暂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