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A包:区域节能评估评价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内容为:平原县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评价。
评价范围为: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辖区31.14平方公里内,四至为民生路以西、平尹公路以北、桃园大道以东、兴工东街以北、京沪铁路--笃马河以东、北三环以南。
二、技术参数、要求
1、确定评估区域和评估内容
该阶段从地理空间和时间跨度两个层面对评估区域的范围进行界定,同时明确各项法律、行政规章、产业政策、相关规划、技术标准、现状调研资料等依据,明确评估原则、目的、内容和重点。
2、区域产业布局、规划和供(用)能现状分析
首先通过文件和实地调研,了解目标区域基本情况及产业发展现状,包括经济基础、产业类型和产业结构、投资、产值、税收情况等。根据所在地总体规划和区域内产业规划,分析产业总体定位与发展方向,项目引进原则、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的行业以及限制和禁止引进的项目和行业。
其次,应对评估区域边界内的供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主要包括能源供应条件、运输能力、现状负荷(容量)富余程度,功能网络(包括电力、热力、天然气、水等),区域余热、余压等资源等。
此外,对区域各项专项规划进行调研了解,主要涉及热力规划、燃气规划、供水规划、市政规划等,以及区域能源供应发展规划、能源项目建设规划、供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
3、区域内企业和项目实地调研
对区域内已入驻的企业和项目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区域现状用能总量、用能结构等信息,调研实施和拟实施项目的能耗状况和能效指标,以便确定区域能效限额指标和编制负面清单。调研内容应包括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生产情况、未来计划、能源供应情况、能源消费及能效指标 等。
4、区域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目标研究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区域内能源利用情况,包括能源消费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及增加值能耗,主要能源品种消费情况,主要用能企业名单及能耗情况等。
在此基础上,结合区域内用能现状、行业用能特点和能源供应条件,提出区域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应包括该区域的能源消费强度和用能总量、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结合下一步拟投产项目及能源消费情况,对“十三五”及中长期用能情况进行预测。
5、区域能效标准和限额研究
对区域主要行业物理能效指标和经济能效指标进行评价,同时明确区域主要企业(既有、在建和拟建)的能效现状,分析根据区域内现有企业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水平,摸清不同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及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等能效现状。
在此基础上,明确区域能效标准和限额,针对今后新引入项目,对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国家和山东省各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国工业能效指南》,建立区域行业能耗限额及能效标准,作为项目承诺备案以及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6、区域用能管控及负面清单编制
首先应明确区域内行业类型,特别明确六大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和能源利用情况。在此基础 上,以国家确定的高能耗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国家审批(核准)的政府(企业)投资项目为基础,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能耗双控目标,建立区域节能审查负面清单。
7、区域节能措施研究
- (1)应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提出区域内各行业的先进节能技术措施和推广制度。
- (2)研究区域节能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各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制度、能耗监测预警机制、奖惩机制等。
- (3)提出公共区域和基础设施节能措施,包括余热余压利用、区域集中供热供冷项目、区域内交通优化、废弃物循环利用、公共照明等,并对区域节能工程与用能结构优化提出建议。
三、其他要求
- 1.提交成果时间为4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时应包括电子版文档,装订本6本。
- 2.保证评估服务效果,能够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省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专家评审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B包:区域水土保持评估评价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内容为:平原县开发区区域水土保持评估评价。
评价范围为: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辖区31.14平方公里内,四至为民生路以西、平尹公路以北、桃园大道以东、兴工东街以北、京沪铁路--笃马河以东、北三环以南。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 1.服务单位应组成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要制订和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方案及报告等按时、按质完成。
- 2.服务单位编制报告、文件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8-20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等标准。
- 3.服务单位编制报告、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 4.有关承诺:要求中标单位分别对报告编制质量、时间、评估、修改和最后通过批复等服务做承诺。
- 5.服务成果验收:中标人应执行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 齐全、真实准确、 清晰有据, 完成报告编制、 评审通过并取得相关部门有效批文以及相关服务等。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 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合格后, 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意见,作为成果验收凭证。
- 6.工作内容
- (1)实地调查项目建设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土壤及工程占地等情况,了解区域内的水土流失现状与特点,收集水土流失侵蚀强度等数据;
- (2)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初步设计变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及水土流失危害;
- (3)分析项目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项目的可行性;
- (4)界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 (5)确定各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进行防治措施典型设计及制图;
- (6)进行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初步确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与时段等;
- (7)进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根据工程量计算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及各项防治措施的分项投资估算,预测方案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8)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并负责上报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的评审会,准备送审材料并负责报告的汇报,做好审查会议的答辩,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工作成果的批准/确认手续,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批文;
- (9)附件与附图: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批准立项文件、规划审批有关文件等附件,以及区域地理位置图(含水系图)、规划区域总体布置图、区域土地利用、排水、绿化等与水土保持有关的规划图件、区域表土资源分布图、表土剥离及集中堆放场地分布图、区域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典型布设图等附图。
(10)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并能给后续勘察、设计等相关咨询机构编制材料提供基础数据。
三、其他要求
- 1.提交成果时间为4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时应包括电子版文档,装订本6本。
- 2.保证评估服务效果,能够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省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专家评审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C包:区域雷电灾害评估评价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内容为:平原县开发区区域雷电灾害评估评价。
评价范围为: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辖区31.14平方公里内,四至为民生路以西、平尹公路以北、桃园大道以东、兴工东街以北、京沪铁路--笃马河以东、北三环以南。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7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84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应满足国家现行《雷电防护》GB/T 21694.1-20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QX/T 85-2018、《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指南》QX/T 405-2017 《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技术要求。
3.1现场勘查
-
- 1.安全距离勘察:通过实地勘查和工程规划图确定评估对象区域外是否存在危化危爆场所及其距离;
- 2.相对高度勘察:通过实地勘查确定勘查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接闪点,并如实记录该可能接闪点名称、与评估对象的相对高度、距离等信息,确定评估区域是否被比区域内项目高的外部建构筑物或其它雷击可接闪物所环绕;
- 3.电磁环境勘察:区域内每隔1-3km选取环境磁场测试点(区域内测试点不少于10个)进行环境磁场测量,测量时段不小于3次。
3.1.2项目属性勘察
- 1.评估区域内主要建筑类型的使用性质。包含评估对象的规模、重要程度以及功能用途等信息;
- 2.影响程度勘查:包含评估对象区域内是否存在危化危爆场所及其危化危爆场所的性质、规模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3.1.3建筑特征勘察
- 1.占地面积:包括区域内项目的占地面积,区域内项目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和区域内项目所有构筑物的占地轮廓等;
- 2.材料结构:包含评估对象的建(构)筑材料类型及项目的外墙设计、楼顶设计等可能被雷电直接击中的结构属性;
- 3.等效高度:主要包括建筑物物理高度和顶部设施高度。
3.1.4电子电气系统勘察
1.电子系统:包含评估对象工程项目内电子系统规模、重要性及发生雷击事故后产生的影响;
2.电气系统:包含评估对象电力系统的电力负荷等级、室外低压配电线路敷设方式。
3.1.5土壤电阻率测量
区域内每隔1-3km选取土壤电阻率测试点(区域内测试点不少于10个),在每个测试点按间距2m、4m、6m、8m、10m(现场条件限制时可按照1m、2m、3m、4m、5m)等进行多次测试。
3.2评估报告
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章节和内容:
- (1)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概述
- 主要内容包括:
- 1.风险评估的技术要求、相关概念、评估流程及评估方法概述等;
- 2.基础资料来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说明,通过现场探测所取得的资料,还应当对探测仪器、探测方法、探测环境和探测数据有效性进行说明。
- (2)本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 区域内规划和建设项目概况、气候与主要气象要素分析(基于气象大监站和自动站资料)、地貌与地质条件概述、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属性概况、建筑特征及电子电气系统概况等。
主要内容包括:区域雷暴气候特征分析(基于雷暴日资料)、区域雷电环境分析(基于闪电定位数据、大气电场数据、风四卫星数据、青岛三维闪电数据)、本区域近10年落雷情况等。
- (4)雷电易损性分析
- 1.区域及周边历史雷电灾害情况分析;
- 2.分行业分类别,根据建构筑物的特点及设备装置特性,对致灾环境以及致灾因子的危险性和承载体对危险因素防护程度进行分析。
- (5)区域雷电风险评估
- 主要内容包括:
- 1.区域雷电易发区等级划分、区域典型建筑防雷类别及雷电防护等级分析、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 2.评估区域遭受雷击可能导致的损坏;
- 3.评估结论。
- (6)雷电防护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 1.雷电防护设计指导意见;
- 2.施工过程中防雷安全指导意见;
- 3.评估区域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等防雷指导意见。
- 三、其他要求
- 1.提交成果时间为4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时应包括电子版文档,装订本6本。
- 2.保证评估服务效果,能够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省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专家评审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