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横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会投资人;
二、项目说明:
(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暂行细则》(桂国土资规〔201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等文件精神,横县人民政府授权广西横县华鑫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投资人,在横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投资开发,任务目标为指标确认并报备入库面积≥10000亩。(单一旱改水项目具体实施地址、面积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具体投资额以项目财务决算为准)。
(2)、中标人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乙方全额出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
三、工作方式:采购人负责提供辖区内合法、合规、符合开展本项目要求的土地资源供中标人实施项目;中标人全额投资实施甲方旱改水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验收报备、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协助指标交易等。(实施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取。另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由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取,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成果交付期: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约3000亩的“旱改水”指标确认和报备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约7000亩的“旱改水”指标确认和报备工作。
五、质量要求: 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确认达到复垦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