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一、作业服务量说明
1、作业服务量清单及说明包括本说明、作业服务量清单。
2、本作业服务量清单中的作业服务范围包括:
3、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由于道路施工建设等原因产生增减变化及垃圾产量、清运点的增减变化或目的地中转站运距的变化(绝对值在500米以上),其增减变化所涉及到的劳动力方面的累计成本费用(根据劳动力定员定额和劳动力成本费用标准由招标单位进行测算后得到)在中标合同金额的2%以内的不作调整,超过部分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内进行结算。
4、合同期内因拆迁、施工等原因减少作业量的,需及时上报招标人的相关职能部门认可,不得自行停工,或改变作业时间与方式。如若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其减少作业量的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5、由于工程施工、各类活动、节假日期间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6、因突发情况(如台风、雨雪、冰雹、霜或冻等天气或气候因素,或车辆、居民或行人等人为因素,或是其它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除,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7、风险因素的变化,除招标人要求外,投标总价不作调整。
8、投标报价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贴补,进行让利时只得对测算利润及管理费用进行让利其他不得让利。
9、中标人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独立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二、环卫作业服务要求
1.1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
1.2基本要求
1.2.1道路清扫保洁采用机械化清扫保洁和人工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范围详见相关附件。
1.2.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方式
道路等级 |
道路分类 |
具体作业时间 |
作业方式 |
一级 |
十四小时保洁的主、次干道 |
早晨05:00-07:30 |
全面清扫 |
下午13:00-14:00 |
|||
07:30-17:30 |
时段内巡回保洁 |
||
二、三级 |
八小时保洁的主、次干道 |
早晨6:00-8:00 |
全面清扫 |
下午13:00-14:00 |
|||
08:00-17:00 |
时段内巡回保洁 |
||
说明:1、遇重大检查时作业方式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2、高温作业时间由招标人员另行通知。 3、巡回保洁时段内人员作业时不得离岗倾倒或拖运垃圾,否则视为脱岗。 4、机械化清扫保洁道路作业,要求每班次一清扫一保洁。 |
1.2.3道路的大扫必须在每日7:30前完成,大扫结束后实行不间断保洁作业。高温季节作业时间按采购人的通知执行。
1.2.4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废弃物、如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不得大于零废弃物控制指标,且路面无污水。
1.2.5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雨水窨井无阻塞;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3米。
1.2.6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1.2.7道路清扫保洁工在作业时应统一着具有反光标志的工作装。
1.2.8清扫保洁工人上岗期间不得有闲聊、窜岗,休息时坐在马路边;机械化作业车辆滞留马路和加油加水超时等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
1.2.9机械化作业车辆清扫作业时速标准:镇区0-6公里/小时;镇郊结合部0-8公里/小时;保洁作业时速标准:镇区0-8公里/小时;镇郊结合部0-10公里/小时,副发动机转速达到1200转-2000转/分。
1.2.10机械化作业车辆整洁明亮、车辆各种配件齐全、使用功能齐备,车辆机扫装置做到保持完好,有效。
1.2.11确保承包清扫保洁的道路、公共设施、环卫设施等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收集的清扫垃圾送往附近指定的转运站或垃圾房,不得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
1.2.12垃圾收集清运实行一日一清,时间为上午5:00-10:00、下午13:30分-16:00。临街垃圾收集上午必须在7:00前完成。
1.2.13垃圾清运点周围二米内必须打扫干净,无死角,无乱张贴。
1.2.14垃圾清运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
1.2.15垃圾清运车辆要进行编号,经常清洗,做到车辆性能完好、干净整洁。
1.2.17遇突发事件,采购人有权调动中标方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如抗洪救灾等。
1.3服务方式:承包制
中标人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评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具体见《环卫作业考评细则》。
★1.5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①中标后在三井街道范围内有相对固定保洁办公场所,且面积在300㎡以上的。中标后一周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及租金支付票据。
②中标后在三井街道范围内有相对固定的仓储,培训,停车场所,且面积在450㎡以上的,中标后一周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及租金支付票据。
以上需求作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若未按承诺要求提供上述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招标。
三、其他明确事项:
1、报价相关标准(提供测算明细,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人•月,按照社保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标准3368元,社保缴费比例不低于26.2%的要求全员缴纳(养老16%、医疗7.5%、失业0.5%、生育0.8%、工伤1.4%)。(本项为实质性要求,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②人员配备定额:所有人员不得低于111人最低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满足男小于60周岁,女小于50周岁。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社会保障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③企业需保障本项目所有员工以下基础人工费用:高温费1200元/人·年,法定节假日工资不得低于2020/21.75*3*11=3065元/人.年计算(本项为实质性要求,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④根据招标要求组织。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参照项目实际情况,暂定3吨扫路车清扫定额为60公里/日,8吨高压冲洒水车冲洗定额为35公里/日,洒水定额为90公里/日,8吨清洗车清洗定额为25公里/日。以上定额为单车每日最少作业量。车辆油耗按清扫作业每百公里有效作业里程不低于50升、洒水作业每百公里有效作业里程不低于50升、高压冲水作业每百公里有效作业里程不低于150升、清洗作业每百公里有效作业里程不低于250升测算,清扫及清洗作业为冲洗作业时间为全年作业共计365天;高压冲洗和扫水作业为每年3月1日—12月31日共计306天,燃油费按单价按6元/升计算(按目前市面燃油价格估算)。车辆保险根据目前市面交强险+100万商业险估算按平均每辆车不低于6000元测算。
⑤车辆配备定额:3吨扫路车一辆,8吨高压冲洒水车一辆,8吨清洗车一辆。
⑥税率不得低于6%
⑦分项报价表中各分项年合计、小计、税金、总计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个位(元);(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⑧如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填报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⑨低于上述任何一项测算标准报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井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要求
(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
1.1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如遇突发事件,采购人有权调用中标人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
1.2人工作业基本要求
1.2.1本次招标人工作业包括道路保洁、果壳箱清运清洗和区域内垃圾清运。作业范围详见相关附件。
1.2.2时间要求:
①“道路人工保洁日工作小时数”说明:15小时是指每天的6:00-21:00,10小时是指每天的6:00-11:00和12:30-17:30。作业时间段内均必须安排人员进行不间断作业。作业时不得离岗倾倒垃圾。
②有关休息时间的说明:具体在岗作业休息时间由中标人灵活安排;遇重大检查时作业方式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高温季节作业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1.2.3道路保洁容貌要求:
①车行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废弃物,如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不得大于零废弃物控制指标,且路面无污水。
②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雨水窨井无阻塞;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3米。
③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④花岗岩花台要每天清洗两次,并巡回保洁。
1.2.4 果壳箱清运清洗要求:
①14小时以内(含)保洁道路的果壳箱要每天两清运两清洗;14小时以上保洁道路的果壳箱要每天三清运两清洗。
②果壳箱垃圾清运完成时间(按每日早中晚三次):7:00前、15:00前、21:00前;清洗完成时间:9:00前、15:00前,清洗结束应及时收集沿街垃圾。
1.2.5垃圾清运要求:
①垃圾收集清运实行一日两清,时间为6:00-10:00、13:30-16:00。临街垃圾收集上午必须在7:00前完成。遇车辆故障等原因报由采购方临时调整指定转运站的工作时间。
②垃圾清运点周围2米内必须打扫干净,无死角,无乱张贴。
③垃圾清运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
④垃圾清运车辆应保持容貌整洁,车辆编号、每日清洗,做到车辆性能完好、干净整洁。
⑤确保承包清扫保洁的道路、公共设施、环卫设施等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收集的生活垃圾送往附近指定的转运站或垃圾房,不得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严禁从事单位垃圾有偿清运服务。
⑥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做好对垃圾收集点的蚊蝇等消杀工作,三井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作业时间。
1.2.6人员基本要求:道路清扫保洁工及垃圾清运工在作业时应统一着具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帽。上岗期间不得有闲聊、窜岗、散坐现象。
1.3机械化作业基本要求
1.3.1作业时间安排:
①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状况,日间安排机械化洒水作业,夜间安排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机械化清洗作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安排在日间或夜间进行。
②每日22:00开始组织冲洗作业(每年3月1日—12月31日),并依次组织清扫和清洗作业(也可安排日间作业),至次日上午7:00前全部撤离作业路段;洒水季节(每年3月1日—12月31日)组织车辆在9:00—15:00作业。非核心区域路段的各项作业和一级道路每日增加1次的日间机械化清扫作业,在确保回避交通高峰的情况下,作业时间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
③当气温≤5℃时,桥面、坡道的冲洗及清洗作业应暂停;当气温≤2℃时,必须停止全部冲洗及清洗作业,与此同时道路清扫全部采用干扫(不喷水)作业方式。
1.3.2作业定额标准及作业频次:
作业类型道路等级 |
清扫(次/日) |
冲洗(次/日) |
洒水(次/日) |
清洗 |
频次 |
频次 |
频次 |
频次 |
|
定额 |
60千米/工日 |
35千米/工日 |
90千米/工日 |
25千米/工日 |
一级(含全面积) |
2 |
1 |
3 |
1次/日 |
二级 |
1 |
1 |
2 |
2次/周 |
三级 |
1 |
1 |
2 |
1次/2周 |
1.3.3作业行驶要求:
①清扫作业时选用一挡,行驶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2000转/分,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
②冲洗作业时控制车速为5-10公里/小时,冲洗压力≥300千帕,洒水量0.2~2.0升/平方米,喷水口喷水有力,不得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
③洒水作业时控制车速为25-30公里/小时,喷水口喷水有力,不得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洒水作业应覆盖道路的所有机动车道,不得漏洒,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
④清洗作业车速不超过6公里/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1800转/分(正常档),路面较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2200转/分(强洗档),并应开双侧吸嘴喷杆喷水。
⑤作业时须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夜间禁鸣,日间适当鸣号。
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不得有滞留马路和加油加水超时等情况。
1.3.4机械化作业车辆容貌要求:
①车体整洁明亮、各种配件齐全、使用功能齐备,各项作业装置保持完好、有效。车身如有宣传标贴,须保持清洁完整。
②应保持标志清晰、齐全,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车体杜绝吊挂、抛洒污物,滴漏水、油液体等现象。
1.3.5调度和管理要求:
①科学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分布比例及运行。每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出车日志,作业车辆应在规定地点取水、清洁污物箱,机械化作业收集的垃圾倒入指定转运站。
②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查制度,必须确保出车车况良好。
③如遇死角、深沟、道路两侧行道树过低过近、垃圾杂物体积过长过大、落叶季节、窨井腰眼不畅通、有杂物或被堵塞等工况无法满足环卫机械化作业条件时,需组织人工配合作业。
1.4服务方式:承包制
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中标人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评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5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具体见《常州市城市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
常州市城市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
1.1总体要求
1.1.1城市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环境卫生作业及容貌90分(其中智能信息系统考核30分,现场督查考核60分),组织作业10分(其中安全文明生产5分,规范用工5分)。
1.1.2同时,根据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结果、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等情况在总分中直接扣减。
1.1.3具体考核办法应结合标段作业服务要求实现。
2.环境卫生作业及容貌90分
2.1智能信息系统考核30分
2.1.1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月度考核结果25分。
①机械化道路清扫、冲洗、洒水和清洗作业信息化考核得分由有效作业里程、覆盖路段和实际作业车辆数加权计算得出,三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分分别为15分、5分、5分。
②标段机械化作业的月度总得分=〔(清扫作业有效里程/清扫作业额定里程)×40%+(冲洗作业有效里程/冲洗作业额定里程)×20%+(洒水作业有效里程/洒水作业额定里程)×20%+(清洗作业有效里程/清洗作业额定里程)×20%〕×15分+〔(清扫+冲洗+洒水+清洗)实际作业路段/(清扫+冲洗+洒水+清洗)额定作业路段〕×5分+〔(清扫+冲洗+洒水+清洗)实际作业车辆数/(清扫+冲洗+洒水+清洗)额定作业车辆数〕×5分。
③道路冲洗和洒水作业在非作业季节按完成率100%计算。
2.1.2环卫车辆机械化作业日完成作业量考核结果5分。
标段机械化作业日完成率=(清扫+冲洗+洒水+清洗)作业日有效里程/(清扫+冲洗+洒水+清洗)作业日额定里程;机械化作业日完成率≥90%为合格,未达90%的按每下降1%扣0.1分计算。
2.2现场督查考核60分
2.2.1道路及作业车辆容貌要求
①道路干净整洁(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两旁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花台、树穴根及道路交界处延伸3米,沿街垃圾包的收集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且保洁率达到100%。
②果壳箱一日二清洗二清运(14小时以上保洁的实行一日二清洗三清运),整洁完好。
③机械化作业按规定操作、作业车辆整洁、配套设施齐全、不乱倒垃圾、车辆不滞留路面。
④垃圾收集清运做到一日二清,垃圾收集点周围干净整洁。
2.2.2考核细则
①道路保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或每处,第5项除外)扣1分。
⑴路面清扫不干净,有边脚泥或灰沙(每2平方米的及有较明显脏、差的为一处)。
⑵道路漏扫,垃圾漏收的(7:00点后临街垃圾包(摊))。
⑶道路交界处未按规定扫通的。
⑷窨井泉眼未扫清或窨井泉眼未通的。
⑸乱倒清扫垃圾,焚烧垃圾的,扣2分。
⑹降雪天气未及时组织铲雪作业,融雪后未及时清扫干净的。
⑺道路隔离设施底部散乱垃圾多或明显尘土的,每2米为一处。
⑻路面有废弃物(包括每瓜皮果壳、纸屑/塑膜、烟蒂、痰迹、混凝土、渣土、沙、石、砖、粪便、呕吐物、动物尸体),每2平方米范围为一处。
⑼污水、雨水积水未及时清扫,每2平方米范围为一处。
⑽道路未按规定时间清扫完毕,每日7:00前未完成道路冲洗和清扫的。每10米为一处。
⑾机械化作业道路未按规定要求每班次清扫、保洁一遍的。
⑿机械化作业车辆未按规定速度行驶。
⒀机械化车辆作业时扫路刷头高于路面的;运行途中有垃圾洒落的。
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发现漂浮物、烟头等废弃物,每1平方米为1处。
⒂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旁发现建筑垃圾等垃圾类杂物堆放。
⒃道路两侧的花台未清洗保洁,有乱涂写、乱张贴每2米为一处;坐凳等公共设施未清洗,花台、坐凳未列入作业任务的除外。
②果壳箱保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只)扣1分。
⑴果壳箱箱体应该完好,如有损坏、未在2日内上报的。
⑵果壳箱有乱涂写、乱张贴的。
⑶果壳箱箱体每日清洗两次,非14小时以上保洁道路的果壳箱垃圾每日收集清运两次,7:00前完成清运、9:00前完成清洗,15:00前完成清洗清运。14小时以上保洁道路的果壳箱晚上收集清运必须在19:00-21:00完成。
⑷道路保洁人员必须协助做好果壳箱的保洁,确保果壳箱不满溢。7:00第一次清运后果壳箱满溢(垃圾超出桶口)的。果壳箱未按规定时间清洗的。
③垃圾收集清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或每人每处扣1分)。第11条除外。
⑴每日9:00后、15:00后的两小时内,垃圾清运点(房、箱、道、桶、摊)的垃圾存量超过半板车的。未做到一日二清的。
⑵垃圾清运点周围两米内未打扫干净的。
⑶垃圾车辆运输途中有滴、泼、撒、漏现象的。
⑷车辆外挂垃圾袋、车容车貌差的。
⑸车辆未正确编号的。
⑹本单位产权的垃圾房(箱)设施损坏未及时上报的。
⑺工业垃圾、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⑻垃圾清运点拆除后未在一周内上报的。
⑼垃圾未按招标人指定的转运站运送的(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的除外)。
⑽发现垃圾乱倒或接到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⑾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
⑿因转运站停电、设施设备维修等客观原因无法生产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按招标人的要求,有序地对垃圾进行分流。组织不力的。
⒀垃圾进转运站,必须服从招标人的转运站管理制度。
⒁消杀没有达到标准的。
3组织作业10分
3.1安全文明生产5分
3.1.1要求:道路清扫保洁(含机械化和人工)、果壳箱、垃圾收集清运等作业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操作。
3.1.2考核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或每人)扣1分。
①未穿戴作业单位统一规定的反光安全标志服、帽者。
②穿拖鞋上班的。
③作业人员当班闲坐、聊天的。
④作业人员当班围观突发事件或就地闲逛购物的。
⑤机械化车辆在岗作业时车辆停留休息的。
⑥车辆容貌未保持完好、密闭、整洁、安全的。
⑦不文明作业,故意扬尘的。
⑧电瓶收集车有超速、在划有快慢车道的快车道上行驶等违规现象。
⑨作业工具、车辆未紧靠路边停放,或者停靠在公交车站、消防栓旁。收集车未在作业方向设置警示标志。
3.2规范用工5分
3.2.1要求: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独立处理劳资纠纷,执行本地区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切实保障“五金”按时、足额缴纳。
3.2.2考核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或每人)扣1分。
①抽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确有用工不满足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②接到有关签订劳动合同投诉属实的。
③接到有关“五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投诉属实的。
④出现5人以上劳资纠纷的。
4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结果、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等
4.1要求: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果壳箱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迎接市、区的工作检查。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良的服务。
4.2考核标准:
①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扣分的,加倍扣分。
②媒体曝光属实的(以媒体最先曝光时间为扣分记录时间),每项扣3分。
③群众投诉及12319平台举报属实的,每项扣2分。
④建立道路清扫保洁(含机械化和人工)、果壳箱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的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考核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每缺1项制度扣1分;
⑤建立基础管理台帐,包括《人员作业情况登记本》、《日常检查情况登记本》、《信访处理登记本》,每缺1本扣1分,登记不及时的每本每次扣1分。
⑥中标人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井街道交给的指令性任务,每次扣2分。
5考核实施办法:
①三井街道根据本办法组织月度考核。采取样本抽查和现场随机检查的方式,每月至少3次, 以月为统计周期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当月考核成绩。
②三井街道取证资料必须做到时间与地点清楚、背景清晰,便于中标人查证核对认可。当日的取证资料只保存7个工作日,期内可供中标人查看或复制,过期视为默认。
③中标人每被扣1分扣款1000元。根据每月环卫作业质量考核情况在当月经费中扣除。
④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考核结果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由三井街道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次月底前与中标人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在被解除合同时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三井街道环卫作业投标。
⑤中标人在各类应急响应工作,市、区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三井街道有权在合同期内提前15天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在被解除合同时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三井街道环卫作业投标。
⑥中标人不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人员支出的(含最低工资标准、市政府专项补贴、“五金”等),三井街道有权在合同期内提前15天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在被解除合同时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三井街道环卫作业投标。
6、考核办法三井街道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7、本办法的贯彻执行由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检查。
8、道路明细表(具体以实际存在为准)
三井街道12小时清扫保洁道路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路名 |
起讫 |
道路面积(㎡) |
人行道面积(㎡) |
绿化带面积(㎡) |
总面积 (㎡) |
1 |
黄河路 |
泰山路-长江路 |
45300 |
9000 |
33900 |
88200 |
长江路-乐山路 |
24160 |
|
22880 |
47040 |
||
乐山路-龙江路 |
27750 |
|
55000 |
92750 |
||
2 |
汉江路 |
泰山路-秦岭路 |
20440 |
8400 |
2800 |
31640 |
秦岭路-长江路 |
21250 |
5100 |
20060 |
46410 |
||
长江路-乐山路 |
18750 |
|
22200 |
40950 |
||
乐山路-龙江路 |
38640 |
|
46320 |
84960 |
||
3 |
河海路 |
泰山路-长江路 |
37500 |
|
51900 |
89400 |
天目湖路-长江路 |
|
3150 |
|
3150 |
||
长江路-昆仑路 |
26250 |
|
36330 |
62580 |
||
昆仑路-龙江路 |
25600 |
|
37280 |
62880 |
||
4 |
长江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25200 |
5400 |
18000 |
48600 |
汉江路-黄河路 |
19600 |
4200 |
23800 |
47600 |
||
5 |
华山路 |
河海路-黄河路 |
39375 |
10425 |
27825 |
77625 |
合计 |
|
379815 |
45675 |
398295 |
823785 |
三井街道8小时清扫保洁道路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路名 |
起讫 |
道路长度(m) |
道路面积(㎡) |
道板面积(㎡) |
绿化带面积(㎡) |
总面积 |
1 |
天山路 |
黄河路-河海路 |
1600 |
28800 |
|
25600 |
54400 |
2 |
汾水路 |
天山路-长江路 |
450 |
4050 |
|
3375 |
7425 |
3 |
汉水路 |
天山路-长江路 |
450 |
4050 |
|
3330 |
7380 |
4 |
乐山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850 |
7650 |
|
7480 |
15130 |
5 |
昆仑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1500 |
24000 |
6150 |
21150 |
51300 |
6 |
昆仑路 |
汉江路-黄河路 |
700 |
6300 |
2870 |
13230 |
22400 |
7 |
镜湖路 |
长江路-大坝路 |
700 |
6300 |
|
7000 |
13300 |
8 |
民营工业园路 |
金沙江路-汉江路 |
380 |
3420 |
|
3496 |
6916 |
9 |
金沙江路 |
华山路-长江路 |
600 |
5400 |
|
5700 |
11100 |
10 |
莫干山路 |
|
350 |
3150 |
|
3290 |
6440 |
11 |
尚德路 |
黄河路-庆阳路 |
400 |
3600 |
|
6800 |
10400 |
12 |
尚德路 |
庆阳路-汉江路 |
300 |
2130 |
|
3900 |
6030 |
13 |
子牙河路 |
天山路-昆仑路 |
550 |
4950 |
|
4070 |
9020 |
14 |
秦岭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950 |
11400 |
|
12350 |
23750 |
15 |
庆阳路 |
昆仑路-龙江路 |
950 |
8550 |
|
12255 |
20805 |
16 |
天目湖路 |
河海路-秦岭路 |
600 |
5700 |
|
10800 |
16500 |
17 |
乐山路 |
汉江路-黄河路 |
700 |
6300 |
|
7000 |
13300 |
18 |
庆阳路 |
乐山路-昆仑路 |
200 |
1800 |
|
|
1800 |
合计 |
|
|
137550 |
|
159846 |
297396 |
三井街道所属绿道及绿地清扫保洁表
序号 |
路段 |
段落 |
范围 |
绿化面积 |
绿道面积 |
总面积 |
所属乡镇 |
1 |
藻江河沿线 |
巢湖路-汉江路(西岸) |
巢湖路桥西侧至汉江路与秦岭路交叉口 |
50162 |
4653 |
54815 |
三井 |
汉江路-金沙江路(西岸) |
汉江路桥西侧至金沙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 |
20232 |
1642 |
21874 |
三井 |
||
河海路段(东岸) |
消防大队南侧至步道尽头 |
6205 |
1152 |
7357 |
三井 |
||
汉江路-黄河路(东岸) |
汉江路桥东侧至黄河路东侧 |
5415 |
361 |
5776 |
三井 |
||
合计 |
|
|
|
82014 |
7808 |
89822 |
|
三井街道二级道路机械化作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路名 |
起讫 |
道路长度(m) |
快车道宽度(m) |
侧石数 |
清扫里程 |
快车道侧石数 |
冲洗里程 |
计算边数 |
洒水里程 |
备注 |
1 |
黄河路 |
泰山路-长江路 |
1500 |
21 |
4 |
6000 |
2 |
3000 |
2 |
3000 |
二级道路 |
长江路-乐山路 |
800 |
21 |
4 |
3200 |
2 |
1600 |
2 |
1600 |
二级道路 |
||
乐山路-龙江路 |
250 |
21 |
4 |
1000 |
2 |
500 |
2 |
500 |
二级道路 |
||
2 |
汉江路 |
泰山路-秦岭路 |
700 |
14 |
4 |
2800 |
2 |
1400 |
1 |
700 |
二级道路 |
秦岭路-长江路 |
850 |
14 |
4 |
3400 |
2 |
1700 |
1 |
850 |
二级道路 |
||
长江路-乐山路 |
750 |
14 |
4 |
3000 |
2 |
1500 |
1 |
750 |
二级道路 |
||
乐山路-昆仑路 |
300 |
23 |
4 |
1200 |
2 |
600 |
2 |
600 |
二级道路 |
||
3 |
河海路 |
泰山路-长江路 |
1500 |
14 |
4 |
6000 |
2 |
3000 |
1 |
1500 |
二级道路 |
长江路-昆仑路 |
1050 |
14 |
4 |
4200 |
2 |
2100 |
1 |
1050 |
二级道路 |
||
4 |
长江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900 |
28 |
4 |
3600 |
4 |
3600 |
2 |
1800 |
二级道路 |
汉江路-黄河路 |
700 |
28 |
4 |
2800 |
4 |
2800 |
2 |
1400 |
二级道路 |
||
5 |
华山路 |
河海路-黄河路 |
1750 |
22.5 |
2 |
3500 |
2 |
3500 |
2 |
3500 |
二级道路 |
合计 |
|
|
|
|
|
40700 |
|
25300 |
|
17250 |
|
三井街道三级道路机械化作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路名 |
起讫 |
道路长度(m) |
快车道宽度(m) |
侧石数 |
清扫里程 |
快车道 侧石数 |
冲洗里程 |
计算边数 |
洒水里程 |
备注 |
1 |
天山路 |
黄河路-河海路 |
1600 |
18 |
2 |
3200 |
2 |
3200 |
2 |
3200 |
三级道路 |
2 |
汾水路 |
天山路-长江路 |
450 |
9 |
2 |
900 |
2 |
900 |
1 |
450 |
三级道路 |
3 |
汉水路 |
天山路-长江路 |
450 |
9 |
2 |
900 |
2 |
900 |
1 |
450 |
三级道路 |
4 |
乐山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850 |
9 |
2 |
1700 |
2 |
1700 |
1 |
850 |
三级道路 |
5 |
昆仑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1500 |
16 |
2 |
3000 |
2 |
3000 |
2 |
3000 |
三级道路 |
6 |
昆仑路 |
汉江路-黄河路 |
700 |
9 |
2 |
1400 |
2 |
1400 |
1 |
700 |
三级道路 |
7 |
镜湖路 |
长江路-大坝路 |
700 |
9 |
2 |
1400 |
2 |
1400 |
1 |
700 |
三级道路 |
8 |
民营工业园路 |
金沙江路-汉江路 |
380 |
9 |
2 |
760 |
2 |
760 |
1 |
380 |
三级道路 |
9 |
金沙江路 |
华山路-长江路 |
600 |
9 |
2 |
1200 |
2 |
1200 |
1 |
600 |
三级道路 |
10 |
莫干山路 |
|
350 |
9 |
2 |
700 |
2 |
700 |
1 |
350 |
三级道路 |
11 |
尚德路 |
黄河路-庆阳路 |
400 |
9 |
2 |
800 |
2 |
800 |
1 |
400 |
三级道路 |
12 |
尚德路 |
庆阳路-汉江路 |
300 |
7.1 |
2 |
600 |
2 |
600 |
1 |
300 |
三级道路 |
13 |
子牙河路 |
天山路-昆仑路 |
550 |
9 |
2 |
1100 |
2 |
1100 |
1 |
550 |
三级道路 |
14 |
秦岭路 |
河海路-汉江路 |
950 |
12 |
2 |
1900 |
2 |
1900 |
1 |
950 |
三级道路 |
15 |
庆阳路 |
昆仑路-龙江路 |
950 |
9 |
2 |
1900 |
2 |
1900 |
1 |
950 |
三级道路 |
16 |
天目湖路 |
河海路-秦岭路 |
600 |
9.5 |
2 |
1200 |
2 |
1200 |
1 |
600 |
三级道路 |
17 |
乐山路 |
汉江路-黄河路 |
700 |
9 |
2 |
1400 |
2 |
1400 |
1 |
700 |
三级道路 |
18 |
庆阳路 |
乐山路-昆仑路 |
200 |
9 |
2 |
400 |
2 |
400 |
1 |
200 |
三级道路 |
19 |
黄河西路 |
昆仑路-龙江路 |
1000 |
21 |
4 |
4000 |
2 |
2000 |
2 |
2000 |
三级道路 |
20 |
汉江西路 |
昆仑路-龙江路 |
900 |
23 |
4 |
3600 |
2 |
1800 |
2 |
1800 |
三级道路 |
21 |
黄河西路 |
昆仑路-龙江路 |
800 |
23 |
4 |
3200 |
2 |
1600 |
2 |
1600 |
三级道路 |
合计 |
|
|
|
|
35260 |
|
29860 |
|
2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