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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互联网+不动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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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1200000136825 发布时间:2021-01-20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互联网+不动产”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采购内容及相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减证便民举措,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55号)等文件,提出统筹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号)要求规范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凡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结。推行信息互通共享,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自然资源业务专网等路径,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环节迁移至互联网,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和“皖事通”手机移动端,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事项专栏,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实行24小时不打烊受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智能化、自动化、便捷化水平,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建设新系统,扩展业务办理渠道,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二)技术依据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

(3)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

(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73号);

(7) 《关于“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7号);

(8)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

(10) 《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53号);

(1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

(1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55号);

(13)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

(14)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号)。

注:上述技术规范若有更新,则以更新后的技术规范执行。

(三)采购内容

3.1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

备注

数量

软件

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改造

自助改造

在原有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根据所有对接业务模块进行升级改造

1项

业务系统证书图纸打印功能升级

实现证书上直接打印房产分层分户图

1

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一窗受理系统

实现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网上整合衔接,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

1项

一窗受理系统与联办部门对接

开发与房产系统、税务系统、不动产登记平台及水电气部门对接接口或中间库,实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6项

推进信息互通共享

数据共享交互系统(需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无缝对接)

建立数据共享交互体系,在原有与税务、交易数据共享交互的基础上加强推进公安、民政、房屋交易、税务、市场监管等12部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共享交互

1

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系统

建立测绘成果备案共享数据库;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间数据的双向推送;对已备案成果进行实时公示;实现申请审核调用测绘成果

1项

项目管理库系统

自然资源部门内部产生的如出让、划拨、规划数据通过共享方式与不动产对接,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1项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外网申报系统PC

建设“不动产网上登记中心”,实现电脑端互联网+不动产外网申报

1

外网申报系统APP端

建设“不动产网上登记中心”,实现手机端互联网+不动产外网申报

1

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平台

实现办件进度查询、预约服务、在线缴费等

1项

短信功能对接服务

对领证、补交材料、预约查询等进行短信通知

1项

硬件

服务器

用于系统安装部署

2

3.2 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在原有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的基础上,通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对于一体化平台的业务和银行受理的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审核要点及需求,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信息进行业务数据逻辑比对,审核通过之后自动登簿,登簿即流程结束。通过与省级政务平台对接,生成电子证照,实现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集中管理,电子证明实现与金融机构共享应用,企业和自然人可通过加密二维码对电子证书进行查询、查看。另外研发缮证模块,对需要打印纸质证书/证明的进行管理。

业务系统中进行功能升级,实现将jpg格式的分户图图纸导入到业务系统对应的户信息中,实现证书上直接打印图纸功能。

3.3 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1.一窗受理系统

建设定远县一窗受理系统,对定远县不动产、交易、税务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归并,设计综合受理业务流程,在设立的综合窗口实现多部门联办业务的统一受理收件和证书发放出件。根据办理业务类型,支持登记、交易或登记、税务“二联办”业务统一收件上传,支持登记、交易、税务“三联办”业务统一收件上传,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1)受理信息推送

综合窗口办件人员根据不动产流程的材料需要进行审批,比对不一致情况并分析材料内容,做出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的结论。将满足信息格式要求的房屋交易信息、缴税信息提取后,推送到对应的交易系统与税务系统,在原系统中对比审查,并将结果反馈。

(2)业务信息接收

与房产交易系统对接,实时获取合同备案信息,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系统调用;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实时接收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信息,以实现案件追踪和进度查询;与税务系统对接,实时获取完税状态信息,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系统。

(3)受理业务查询

1)对综合受理的业务按自定义条件合进行查询,示受理任务及详细信息。

2)对综合受理业务按受理业务号进行跟踪查询,可实时查看至各部门业务审批流转环节及办理状态。

(4)受理业务统计

支持对综合受理的业务按日期、季度进行窗口人员、日期统计工作量;按办理业务类型进行统计;按受理部门类型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以图文表的形式直观展示,通过统计分析为后续不动产登记工作安排提供辅助决策。

2.一窗受理与联办部门对接

(1)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口对接

序号

接口名称

功能描述

1

查询登记系统单元权利信息

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坐落、权利人等信息获取不动产单元权利信息

2

查询登记基础单元信息

获取不动产单元基础单元信息

3

查询登记基础权利信息

获取不动产单元基础权利信息

4

查询登记权利人信息

获取权利人信息

5

推送登记系统办件信息,登记系统接受服务

推送办件信息至不动产登记系统

6

获取登记系统流程key

用于与个市县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登记小类匹配

7

获取登记系统流程办理进度

获取登记系统流程办理进度

8

登记业务办理进度推送至一窗

用于一窗查看登记办理进度,登记提供推送服务,一窗这边接受

9

登记业务办理结果推送至一窗

用于一窗查看登记办理结果,登记提供推送服务,一窗这边接受

10

登记业务办理驳回(退回,不予受理)

用于接受登记退回的办件

11

证书信息核查服务

供一窗受理平台核查证书

(2)税务系统接口对接

序号

接口名称

功能描述

1

商品房信息采集接口

获取不动产基本信息供税务部门使用

2

存量房信息采集接口

获取不动产基本信息供税务部门使用

3

查询接口

获取完税信息

4

申报作废/取消接口

自动判断是否申报

5

图片信息接口

上传图片

(3)房产交易中间库对接

序号

中间库表名称

功能描述

1

新建商品房合同表

供一窗获取实时新建商品房合同

2

存量房买卖合同表

供一窗获取存量房买卖合同

3

业务关联关系属性结构表

合同与房屋关联

4

合同主体属性结构描述表

获取买卖方信息

(4)水、电、气部门接口对接

通过与水、电、气部门数据对接,利用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实现水、电、气一键过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4 推进信息互通共享

1.数据共享交互系统

依托同级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推进公安、民政、房屋交易、税务、市场监管等12部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共享,建设数据共享交互系统,作为数据共享交互载体,借助此载体,通过开发相应接口或中间库,完成数据对接交互,实现数据在各个部门内部流转,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定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同业务流程的审核要点整理与外部门间和局内部各科室间信息共享内容,提出信息共享需求,建立数据共享交互体系,系统自动提取共享交互信息进行核验。

实现一张表管理。以楼盘表为基础,推送给局科室和住建等相关部门,所有行政管理数据信息挂接在楼盘表上,实行一张表管理并实现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商品房预售备案、房屋质量竣工验收等结果的反向推送。一张表管理能够可视化显示,并以颜色表明不同的状态,同时展示行政审批信息。

 

序号

部门

信息共享内容

1

民政部门

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涉及单位的地名

2

银保监部门

金融许可证

3

公安部门

居民身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自然人居留证、户籍人口

4

住建(房管)部门

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5

税务部门

完税信息

6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信息

7

机构编制部门

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公正机关

公证书

9

法院

司法判决

10

自然资源部门

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

11

卫生健康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

1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

 

2.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系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有关要求,实施“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实现与原有权籍系统功能合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间数据的双向推送,能在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已备案成果进行实时公示,并能实现网上申请审核调用测绘成果。

(1)建立测绘成果备案共享数据库

开展测绘成果备案入库,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搭建统一楼盘表,生成备案号,按照规定公示已经备案入库的测绘成果,实现多测合一、成果共享

(2)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

增设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窗口,公布办事流程和材料清单,构建履行不动产测绘管理职责机制,将已备案入库的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一张图管到底。搭建统一的楼盘表,共享给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同时获取相关部门挂接到楼盘表上的管理信息,实现一张表用到底。

3.项目管理库系统

建立定远县县级的项目管理库系统。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土地市场监管系统中导出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划拨决定书表格整理入库的功能。支持将规划“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合格证)数据、竣工验收数据、闲置土地信息、交地单入库,同时支持纸质材料关联上传。

与此同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建立数据接收模块。使项目管理数据库的数据及附件在登记时能够被登记业务人员调取,减少纸质材料的重复提交、数据重复录入。

由用户提供近五年土地供应、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未进行首次登记的存量信息台账,然后系统承建单位把数据转到数据库,档案由用户自行扫描上传。

3.5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1.外网申报系统PC端

开发企业、银行、自然人等可通过外网申报系统PC端进行不动产登记申报。通过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业务申报办理功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等;银行可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自然人可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等。系统将申请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进行审核制证。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系统PC端主要功能包括统一认证登录、人脸(活体)比对认证、表单优化设计、登记申报、在线缴税及核税、在线缴费、电子证书查看、打印等功能。

(1)统一认证登录及跳转。系统提供实名账号注册,注册帐号时通过和省政务网统一认证对接,实现实人认证登录。通过安徽政务网县级分厅入口进入,选择办理事项,然后跳转至外网申报系统进行相应登记业务申报。

(2)人脸(活体)比对认证。系统支持人脸认证,与安徽省政务平台电子云签系统对接,在申报过程中对申报不动产的所有利害关系人进行人脸(活体)比对认证,验证通过后可继续申报。

(3)表单优化设计。系统能够根据业务类型,进行申请表单、买卖合同表单的自定义配置,实现信息的自动录入,满足登记需求。并且提供相关电子表单模板,能够根据用户信息自动生成所需电子表单。

(4)登记申报。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系统提供流程式向导办理。包括信息录入、在线校验、手动材料上传等。

(5)在线缴税及核税。系统根据登记类型判断是否需要缴税,若需要缴税则点击缴税链接,跳转到缴税平台进行缴税,如地方无缴税平台则将缴税时需要的材料推送至税务系统中;对于已经提前缴税的情况,支持完税票号查询,验证完税状态,验证通过后可继续办理。

(6)在线缴费。系统提供在线缴费功能,同时支持缴费信息的核验。

2.外网申报系统APP端

开发企业、银行、自然人等通过通过手机端在互联网上进行不动产登记申报。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系统APP端主要包括统一认证登录、人脸(活体)比对认证、表单优化设计、登记申报、在线缴税及核税、在线缴费、办理进度查询、电子证照查询等功能。

(1)统一认证登录及跳转。系统提供实名账号注册,注册帐号时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和安徽省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手机App通过皖事通入口进入,然后跳转至App程序,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2)人脸(活体)比对认证。系统通过接口的方式与公安对接,提供人脸图片,公安部门根据人脸图片进行匹配,匹配之后反馈相似度,系统获取相似度自动判断是否识别通过,实现人证比对认证,在申报过程中能够对申报不动产的所有利害关系人进行人脸(活体)比对或人证比对认证,验证通过后可继续申报。

(3)表单设计。在申报过程中实时与业务系统数据库进行逻辑校验,针对不同登记类型,按业务系统规则进行校验。同时在申报过程中自动生成信息确认表单,通过手机电子签名模式生成签名确认。

(4)登记申报。系统提供流程式向导的业务申报,包括信息录入、在线校验以及手动材料上传等功能。

(5)在线缴税及核税。系统根据登记类型自动判断是否需要缴税,若需要缴税,系统通过与税务部门技术单位对接,申请人通过输入房源编号,系统调用查询接口,查询是否完税,获取对接单位推送过来的核税结果,或未完税,则提供在线缴税链接,可跳转至电子税务系统实现在线缴税,确认已完税,则进行后续的业务办理。

(6)在线缴费。系统根据登记小类自动计算缴税金额,通过接口的方式与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接,将缴税金额推送至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自动出具缴款码,申请人通过进入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微信小程序,实现在线缴费,缴费完成之后,系统调用查询接口,获取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的缴费信息及缴费状态,实现缴费信息自动核验。

(7)办理进度查询。系统提供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功能,申请人业务申报成功之后,后续可根据业务号通过外网申报系统APP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8)电子证照查询。系统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查询功能。

3.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平台

建设定远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预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发布以及对不动产登记办理人员服务评价等相关信息的微信交流平台。平台不仅可以帮助群众了解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政策法规,还可以帮助群众通过此微信公众号了解案卷办理情况,方便广大群众。建设内容有:

(1)政务公开:提供公告、公示、通知、办事指南、新闻等事项发布功

(2)办事大厅:进度查询、预约申请、预约查询、排队查询、在线缴费等功能。

  (3)办事指引:包括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咨询互动、办事机构等

4.短信功能对接服务

对领证、补交材料、预约查询等进行短信通知,申请人第一时间并且非主动的知悉所申请的业务办理情况。方便快捷,并且能够有效的进行人员分流,减少等待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的加强便民、利民的举措。

(1)短信提醒

投入短信提醒功能,不动产业务办理进程中,如遇不动产证书或证明缮证后、业务办理申请提交材料存在遗漏、网上预约信息查询等情况,系统提醒短信即向当事人发出,通过短信通知社会公众领证、补充材料、查询信息,增加行政服务的透明度,又极大地方便办事群众。

管理员选择需要推送的节点,支持选择批量推送和单个推送的方式,点击推送。

(2)短信发送记录

短信服务通过与第三方移动应用平台的短信接口,也可以实现业务查询、业务提醒、短信群发等短信功能并可以查询短信发送情况。

3.6 服务器

用于系统安装部署,支撑系统稳定运行。

3.15.1参数配置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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