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确定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连云港市、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特区作为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地区的复函》(环办法规函〔2019〕762号),正式批复连云港市等地区启动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现对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技术支撑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二、项目概况:
试点工作启动后,连云港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工作。为支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试点,亟需开展连云港市区域风险评估、管理政策研究、相关技术研究等工作,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的有效路径与系统解决方案。
三、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
1、服务范围:
开展连云港市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编制区域突发和累积环境健康风险地图,识别风险区域、风险物质、风险受体、重点行业等,确定区域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目标和对象。基于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定优控污染物名录和优控风险源清单,以石化和医药行业为重点,提出将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融入三线一单管理、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政策建议和实施路径。开展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中的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技术研究,为连云港市开展评价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
本次工作主要技术成果为连云港市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和连云港市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内容如下:
(1)提交连云港市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绘制连云港市环境健康风险地图,提出区域环境风险管理目标和对象的政策建议,通过委托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2)基于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连云港市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融入生态环境管理的政策建议,协助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政策文件。
(3)提交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研究报告,对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和支撑;技术方法研究报告应通过委托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2、服务要求:
所有成果应达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主要参照:
(1)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
(2)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 1111-2020)
(3)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
(4)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服务标准:本部门或上级部门验收合格。
5、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团队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环境保护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团队成员应熟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与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具备开展区域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经验;具备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政策研究的基础;掌握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的工作思路和要求。
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经采购人考核认可后,方可更换。
★6、付款方式:提交连云港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项目计划书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连云港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项目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7、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本项目现场调查费、监测费、咨询费、踏勘、人工、差旅、专家评审费、印刷装订、税金等直至提交最终成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