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编制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苏建城[2019]220号)等要求,针对影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质量和效益低下的核心问题,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和巩固水环境整治、水生态改善工作成效,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支撑。
(二)实施范围
灌云县城市建成区
(三)实施期限
规划年限:2019-2021年。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调研灌云县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水环境整治、体制机制的现状。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建城[2019]220号)、《江苏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苏建函城[2019]486号)等文件要求,编制《灌云县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根据《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苏污防攻坚指[2020]1号)、《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划分指引》(苏建城[2020]76号)等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划定灌云县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确定2020年示范区位置及2021年、2025年建设安排,符合省、市相关工作要求。
3、提交本工程的最终实施方案一式4份及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中说明文件为DOC、XLS格式,设计文件为PDF和DWG格式,图片文件为JPG格式),并对其质量负责。
(五)编制计划及时间进度要求
1、项目服务期:20日历天。
2、阶段成果:10天内完成初稿;5天内完成专家评审稿;5天内完成报批稿。编制过程中定期沟通。编制方应配合必要的编制文件修改及调整,以满足委托方编制要求及政府法规要求。
(六)编制依据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2、《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
10、《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11、《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1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13、《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5、《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2015.08)
16、《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放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2016.09)
17、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苏建城[2019]220号)
18、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苏建函城[2019]486号)
19、《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苏污防攻坚指[2020]1号)
20、《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划分指引》(苏建城[2020]76号)
(七)工作要求
1、编制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外地编制单位在项目地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周。
2、编制单位向业主单位进行中间成果汇报和讨论不得少于3次,编制单位负责提供所有汇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
3、编制单位按照业主单位要求提供制作规划公示及汇报简本的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