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永乐店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巡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依据《北京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计划方案(2021-2025 年)》、《2021 年北京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京政农函[2021]25 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京农组办发[2021]2 号)等文件精神,永乐店镇将继续落实“清脏、治乱、增绿、控污”要求,持续开展村庄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完善村庄人居环境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我镇拟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村庄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巡查等工作。
三、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
四、服务内容:对我镇 38 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庄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日常巡查、督导、考核,建立与更新农村基础设施台账及建立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工作。具体任务:
(一)定期对 38 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并针对重点村庄、重点问题点位进行督改、引导工作。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面貌长久保持,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
(二)建立村庄基础设施基础台账和定期更新台账。
(三)建立健全完善村庄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对纳入到基础设施台帐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和考核评分;实现明确产权归属、明确管护对象和管护主体,建立公示制度;实现信息化、动态化、台账式管理。
(1)按照《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对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总结;
(2)针对重点村庄、重点问题点位进行督改、引导工作;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点位及时下发至各村,督促各村尽快整改,并统计与汇总数据和资料整合;
(4)按照《通州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考核评分工作方案》(通农办[2021]2号)进行考核评分;
(5)配合镇新农办落实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长期保持的工作;
(6)其它工作:常态配合创城创卫的高标准检查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其他工作,从而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更新村庄基础设施台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指导各村建立、更新农村基础设施台账;
(2)及时更新镇级农村基础设施台账。
(三)建立健全完善村庄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村庄基础设施管护包括:公厕管护(侧重设施管护)、太阳能浴室管护、绿化养护、节能路灯管护、户厕清掏管护共5项内容;
(2)定期按照《通州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考核评分工作方案》进行检查;
(3)按照《通州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考核评分工作方案》进行考核评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应按招标人要求成立项目部,包括外业组和内业组,外业组负责检查工作,并配备车辆;内业组负责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及资料归档工作;
2、为满足管理需求,服务单位拟派项目部人员应具有专业的管理能力,需设有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统筹管理,根据服务内容制定工作方案;
3、服务单位针对项目全过程提供书面的检查记录;
4、为及时、高效的完成目标,服务单位须及时响应并服从招标人的组织安排;
5、在合同期内,服务过程中服务单位未尽到管理责任,影响该项目进度、质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金、解除合同等。
七、执行规范
本项目服务单位需严格按照《通州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考核评分工作方案》(通农办[2021]2号)、《通州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考核评分工作方案》的标准进行检查、督导、考核。
八、工作目标
树立副中心意识、坚持副中心标准和副中心质量,通过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考核,促进村庄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督查、有考核的“六有”管护体系并有效落实,以考核促整治、以考核促提升,确保永乐店地区所有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环境面貌长久保持,确保各项基础设施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