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宝应县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1. 工作任务与目标: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要求,及时掌握全国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部研究开发了“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要求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 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现组织编制宝应县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项目。
2.服务内容: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范围以省级落实4号文件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为准,包括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用地情形。其中,直接利用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农业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和非硬化的养殖坑塘用地可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但配建的耳房、看护房、管理房等应纳入上图入库范围。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的范围包括4号文件出台后宝应县2020年新建或在建的设施农业用地,以及4号文件出台前已建的设施农业用地,并对上述设施农业用地开展上图入库、实地拍照、资料收集上传等各项工作。
3.质量要求:符合主管部门相关标准。
4.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作。
5.服务地点:宝应县。
6.提交成果: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工作要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货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 甲方付款方式: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