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湘潭县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新增工作量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1300000元 ,超过此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58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湘潭县设施农业上图入库新增工作量项目。项目实施对掌握全县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实现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化监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
上图入库项目包括2020年12月31日前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和“三调”调查为设施农用地并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上图入库工作,合计上图入库项目数2395个。
2、服务内容:
“三调”设施农用地图斑摸底调查:制作“三调”设施农用地图斑摸底调查资料;指导乡(镇)开展外业摸排和资料填报,符合设施农用地标准的图斑需要备案进行实地测量,出具勘测技术报告、土地分类面积表、宗地图等资料,按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湘自然资办发〔2020〕15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用地取得、设施建成阶段信息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中上图入库。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标准需要进行核减的图斑需要形成台账,报省厅备案。(核减标准:已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违法建设用地、可视同原占用地类、设施已拆除)。
主要工作内容
1 |
外业核查 |
1、不符合设施农用地图斑拍摄图斑内外拍照,收集资料 |
2、符合设施农用地图斑进行实地测量,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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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业 |
1、不符合设施农用地图斑需要进行核减,制作《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任务基数核减台账》、《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任务基数核减说明资料》 |
2、将外业测量数据进行内业制图、数据转换、地类套合、录入至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包含图斑需要备案进行实地测量,出具勘测技术报告、土地分类面积表、宗地图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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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地举证 |
1、对已录入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内的图斑进行实地举证拍照 |
五、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成果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58号)等文件要求,实现服务范围内项目用地取得、设施建成阶段信息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并通过采购人审核验收。
六、工期及验收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服务范围内项目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的上图入库并通过采购人审核验收。
七、支付方式
在合同签订及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单位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30%;在成交单位完成本项目服务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成果项目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的上图入库并通过采购单位审核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八、适用法规政策目录
1、《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0〕3号)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58号)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