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本级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569330元整,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为及时掌握全国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要求,及时掌握全国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用地监管,要求设施农业用地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
界定范围:湘潭市2020年以前新建、在建或已建成的设施农业用地。
界定项目: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0〕3 号)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为准。直接利用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农业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和非硬化的养殖坑塘用地可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但配建的耳房、看护房、管理房等应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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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录概况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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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自然资源和农业部门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及名称、位置、用途、生产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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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块信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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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补测项目地块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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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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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用地总面积”“破坏耕作层”“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地块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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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外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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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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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APP软件复核、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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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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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信息录入,项目坐标、补划坐标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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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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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扩建、续期、转为其他农业用途、停止生产等设施农业用地,按有关规定处置后,在监管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并根据系统要求开展外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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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服务承包范围包含以上工作内容等一切有关湘潭市设施农业用地统一上图入库项目的所有工作。
四、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工期和质量要求
1.1工期要求
(一)新建项目录入。2019年12月17日以后新建或在建的设施农业用地,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全部上图入库。
(二)历史项目补录。2019年12月17日前已建的设施农业用地,原则上在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上图入库。
1.2质量要求
工作成果严格按照湖南省设施农业用地统一上图入库技术要求进行编制。
项目属性信息及流程手续齐全,范围及坐标准确,并按时如质录入到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
2、技术要求及成果要求
2.1技术要求
技术单位必须熟悉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系统,“湖南省耕地保护监管平台”,“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且同时从事过省级调查类项目工作。
2.2成果要求
2.2.1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逐项目进行备案填报,通过系统矢量数据检查。
2.2.2将设施建成阶段填报信息和外业调查数据一并上报系统并通过系统审核。
2.2.3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期间,设施农业生产发生变化的,包括改扩建、续期、转为其他农业用途、停止生产等,按有关规定处置后,及时在监管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并重新进行外业实地核查并上传系统备案。
2.2.4要求截止在上图入库项目完成之前,所有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统一上图入库要求的设施农业用地全部入库。
五、付款方式
项目成果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款项的80%;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