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排水渠问题整改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2018),全面核查辖区内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垦造耕地项目排水渠现状,对于符合建设标准的项目出具合格验收评估表,对于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出具整改意见直至项目符合建设标准后出具合格验收评估表。
(2)灌水渠问题整改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2018),全面核查辖区内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垦造耕地项目灌水渠现状,对于符合建设标准的项目出具合格验收评估表,对于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出具整改意见直至项目符合建设标准后出具合格验收评估表。
(3)水源地工程及水资源问题整改
对已完工或正在实施项目的水田项目或者地块,核查项目水源工程建设及利用情况,包括山塘水库、池塘、堰坝等,重点了解水源工 程是否满足灌溉要求及其安全可靠。结合现场调查的水源工程情况,复核现有的山塘水库可供水量、蓄水池年蓄水量、引水堰坝的实际引水量是否满足项目区水田的 灌溉需水量,对于符合的出具合格验收评估表,对于不符合的出具意见。
(4)水土保持不力问题整改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33/T 2166-2018)》、《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技术标准(SL657-2014)》等技术标准。全面核查辖区内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垦造耕地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对于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出具整改意见。
二、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内部经济承包及变相经济转承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作业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交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不计息)。如合同期内,中标人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则保证金不予归还。在合同期内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酌情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付款方式:前期调研、中期整改及后期验收工作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等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余款。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从 2021 年 1 月底至 2021 年 5 月 15 日,分前期调研、中期整改及后期验收三个阶段,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十一、其他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处置费、服务费、代理费、验收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