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6120000079161 发布时间:2020-06-12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采购项目

磋商需求

一、招标内容

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缙云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调整完善版)》实施评估(简称“两评估”)和缙云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按照《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厅办函[2019]85号)文件要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要开展“两评估”和“双评价”工作。通过“两评估”工作,全面综合评估现行县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下一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出优化建议。通过“双评价”工作,落实省级、市级“双评价”内容,认识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找出优势与短板,发现缙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可能的资源环境风险,确定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等级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程度,明确空间发展的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为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基础支撑。

三、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9〕18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3、《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厅办函[2019]85号);

4、《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5、《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6、《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7、《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

四、项目具体内容

1、开展《缙云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评估

全面分析评估缙云县县域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包括: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土地、交通、产业、环保、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的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评估结论和相关建议。

2、开展《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调整完善版)》实施评估

全面分析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包括:规划目标执行情况、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分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与布局调整情况、县域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益、规划与未来发展的适应性评估、评估结论和建议等方面内容。

3、开展缙云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通过落实省级、市级“双评价”内容,认识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找出优势与短板,发现缙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可能的资源环境风险,确定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功能指向下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等级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程度,明确空间发展的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

五、评估和评价范围

(一)“两评估”范围

缙云县行政区域。

(二)“双评价”范围

缙云县行政区域。

六、项目成果

(一)报告

1、《缙云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评估报告;

2、《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实施评估报告;

3、《缙云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报告》。

(二)数据报表

1、缙云县县域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表;

2、缙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表;

3、《缙云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表》。

(三)图件成果

规划图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

1、“两评估”成果对图件不做具体要求,可按实际情况设置;

2、“双评价”图件主要包括基础图、现状图、成果图等。

七、成果提交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承诺在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后对提交的成果质量免费服务的期限为一年。

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进行项目成果日常操作应用的免费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

中标人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

八、交货时间及地点

成果交付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具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而定。

      九、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二阶段:根据评审意见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三阶段:最终成果随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审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十、最终成果及时间要求以 法律法规、规范、编制导则以及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