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4.1 项目概况
4.1.1 项目背景
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等制度是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作为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重要途径,是进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2020年7 月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人常〔2020〕20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宁财资函〔2020〕38号),要求在现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表体系和统计标准下,清查全市国有自然资源的总量、质量、价值;2020年12月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转发〈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宁规划资源〔2020〕827号)要求开展全市全民所有土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在栖霞区开展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清查。
4.1.2 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转发〈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宁规划资源〔2020〕827 号)
1、基于现有国土三调、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监测调查等基础数据,开展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与栖霞区矿产、森林、湿地资源的总量、质量、价值清查,形成包括资产清查数据集、文本报告成果、图表成果等在内的阶段性成果。
2、结合地方政府用地管理、决策的实际需求,基于现有各类调查统计数据,在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普查的基础上,重点摸清南京市科教文卫、城镇住宅、工业等用途土地利用情况,以及高新园区、国有林场等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状况。
3、根据本项工作在数据收集整理、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评估等环节发现的问题和矛盾,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形成南京市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经验总结,为全国开展该项工作提供借鉴。
4.2 产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清查 |
1 |
1 |
2 |
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清查 |
1 |
1 |
3 |
南京市科教文卫、工业等用途土地利用情况,以及高新园区、国有林场等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状况清查 |
1 |
1 |
4 |
针对清查相关问题的专项课题研究报告 |
3 |
1 |
4.3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1 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清查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依据国家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和《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利用“国土三调”成果以及不动产登记、土地供应、耕地质量等别、城镇基准地价等数据,通过数据的预处理、数据套合、数据整合等处理过程,形成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矢量数据,并依据相关估价规程进行经济价值估算,形成土地资源资产价值量清查矢量数据。根据以上数据进行制图,显示各类土地资源的空间分布、空间关系等;分别以区、市为单位进行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汇总,形成汇总表格;对南京市土地资源资产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文本报告。 清查数据应如实反映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其中,矢量数据格式要求为shp格式,包括各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实物量数据,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农用地、建设用地价值量数据;图件数据格式要求为jpg格式,包括各区、全市的土地资源资产空间分布、空间关系;表格数据格式要求为xlsx格式,包括各区、全市的各类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汇总数据;文本数据格式要求为docx格式,包括各区、全市的各类土地资源资产综合分析,以及土地资源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问题、成果应用的探索等内容。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上传至交易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2 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清查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
|
依据国家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和《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利用“国土三调”成果以及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湿地资源监测调查、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基准价、林地使用权市场交易案例等数据,通过数据的预处理、数据套合、数据整合等处理过程,形成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矢量数据,并依据相关估价规程进行经济价值估算,形成矿产、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清查矢量数据。根据以上数据进行制图,显示栖霞区矿产、森林、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空间关系等;汇总栖霞区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实物量,以及矿产、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形成汇总表格;对栖霞区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栖霞区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文本报告。 |
1 |
★实质性要求 |
清查数据应如实反映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矿产、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其中,矢量数据格式要求为shp格式,包括栖霞区国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数据,矿产、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数据;图件数据格式要求为jpg格式,包括栖霞区的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空间分布、空间关系;表格数据格式要求为xlsx格式,包括栖霞区的各项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汇总数据;文本数据格式要求为docx格式,包括栖霞区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综合分析,以及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问题、成果应用的探索等内容。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上传至交易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3 南京市科教文卫、工业等用途土地利用情况,以及高新园区、国有林场等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状况清查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依据《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和采购人现场实施要求,利用“国土三调”成果以及不动产登记、土地供应、相关地籍登记数据、各国有平台和机关单位用地情况等数据,通过数据的预处理、数据套合、数据整合等处理过程,形成南京市科教文卫、工业等用途土地利用情况,以及高新园区、国有林场等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状况清查矢量数据。根据以上数据进行制图,显示各用途土地、各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的空间分布、空间关系等;汇总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总量,形成汇总表格;对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文本报告。 清查数据应如实反映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的数量、用途、分布等情况。其中,矢量数据格式要求为shp格式,包括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数据;图件数据格式要求为jpg格式,包括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空间分布、空间关系;表格数据格式要求为xlsx格式,包括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汇总数据;文本数据格式要求为docx格式,包括南京市各相关用途土地、国有平台和单位土地资源资产综合分析,成果应用的探索等内容。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上传至交易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4 针对清查相关问题的专项课题研究报告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依据国家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和采购人现场实施要求,根据在清查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提出相关问题并给出建议,论述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及途径,形成相关的专题研究报告。 专题研究报告应如实反映清查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为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提供科学地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形成2-3项清查专题研究报告。报告要求为文本数据,格式要求为docx格式。
注:以上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上传至交易系统。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4.4 实施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需求理解 |
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提供项目需求理解方案(包括项目清查对象、方法要求、成果深度把握等),上传至交易系统。 |
2 |
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提供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包括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与措施,如何采用合理的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等),上传至交易系统。 |
3 |
技术方案 |
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就技术路线、调查体系、调查成果、解决方案、图件编制等方面编制技术方案,上传至交易系统。 |
4 |
组织方案 |
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提供项目组织方案(包括工作组织、进度计划、时间安排等),上传至交易系统。 |
5 |
工作思路 |
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提供项目工作思路(综合考虑当前政策和南京发展实际、内容框架完整等方面),上传至交易系统。 |
6 |
项目管理要求(完全响应) |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为保证应交付成果的质量,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参加任务工作人员情况及分工,供应商参加的主要工作人员须与采购人协商。供应商应保证其主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应事先取得采购人的同意,且接替人员的职位、资历应当与调换的人相当。 |
7 |
系统建设成果要求(完全响应) |
1、数据成果: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基础数据集;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相关图件;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清查基础数据集;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清查相关图件。 2、文档成果:南京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汇总报表;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2-3项专题报告;南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清查工作成果报告。 |
8 |
知识产权及保密(完全响应) |
1.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 2.供应商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所获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项目成果,也不得使用项目成果参加各类奖项评选。 3.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供应商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获得的资料及成果等),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有采购人的书面许可,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信息应当在 5 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4.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以及江苏省、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9 |
总体要求(完全响应) |
一、以全市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资源资产为清查对象,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点(对于基准时点没有准确统计数据的,以最近统计或行政管理数据为准)开展清查,摸清有关自然资源数量、质量、价值等属性。 二、本次清查工作主要查清全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栖霞区全民所有矿产、森林、湿地自然资源的总量、经济价值,以及政府重点关注的用地类型、平台用地等土地资源。 1.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实物量清查以国土三调数据中各地类统计口径为准,对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宗地数据、土地供应数据、耕地质量等别、地籍调查成果等进行空间叠加分析,生成以国土三调图斑为准的各类实物量数据。经济价值估算以国土三调图斑为准,叠加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根据建设用地、农用地相关估价规程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估算经济价值。 2.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实物量清查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为准,经济价值估算以市场价格水平或江苏省采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为准,估算经济价值。 3.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实物量清查以国土三调中林地范围为准,叠加林地“一张图”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及林地行业管理有关数据形成森林资源实物量清查数据,经济价值根据现有数据情况酌情测算。 4.湿地资源 湿地资源实物量清查以国土三调中湿地范围为准,叠加湿地调查监测数据,生成以国土三调湿地图斑为准的实物量数据。湿地不估算经济价值,酌情开展湿地生态价值的相关研究。 |
4.5 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质量保证(完全响应) |
1.供应商应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使用必须满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供应商有义务接受采购人的经费检查,按照采购人的管理要求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并于项目成果验收时提交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过程中,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经费管理规定。 2.供应商对于采购人的密级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等严格保密, 并承担泄密造成的后果。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采购人的任何问题,供应商有义务提供免费咨询。 4.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人员提供免费培训,确保采购人人员正确使用供应商提交的最终工作成果。 |
2 |
技术团队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测绘、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土地、测绘、电子信息工程);具有中级职称(土地、测绘、电子信息工程);具有oracle数据库认证专家(Oracle Certified professional)证书;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证书。 注: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至交易系统。 |
4.6 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首付款。
2、成果全部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成果上报市人大,通过市人大审议后,支付剩余款项。注:以上每笔款项付款期限不超过60日。
4.7 交付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31日前交付,按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提交成果,通过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